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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职务侵权行为认定的行为有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和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 职务侵权的行为其实指的就是他行为的实施伤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了一定的侵权的一种职务行为。那么关于职务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这是大家所关心的内容。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关于职务侵权行为的认定的相关内容。1.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等四个要件,但在特殊侵权的情况下,是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免责条件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 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对于行为人的哪些侵权行为属于职务侵权行为,即如何认定行为人“执行职务”,即“应指一切与雇用人所命执行之职务通常合理相关联的事项。”该说以雇主所指示执行的事务为基本范围,同时认为客观上与执行雇主指示的事务有合理关联性的行为也属于职务行为,是主观说和客观说相结合的一种学说。台湾判例实务基本参照该种学说,对职务侵权行为中“执行职务”的解释为:(1)行为本身即属职务之执行(包括违法执行在内);(2)有客观事实足以认其系执行职务之行为;(3)与执行职务相牵连之行为。 由此看来,职务侵权行为的认定,必须以组织的主观意思为基础,即围绕组织赋予行为人的职务要求,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的合理范围内都 应予以考虑。至于如何认定“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笔者认为实践中需要综合参照以下标准:(1)行为人的职务与侵权行为之间是否有相当因果关系或相似性,即是否存在通常的可预见性;(2)侵权行为所借助的危险工具(如汽车、公章、票据等) 是否是为完成职务而由组织所提供;(3)该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行为人执行职务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场所是否处于组织的支配领域内,组织对此侵权行为的发生 有无控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4)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如何;(5)执行职务过程中突发的自然性的个人行为,例如上厕所、引火取暖、吸烟、短暂地 休息一会儿,一般应认定为“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6)行为人的行为并非实质性地偏离完成工作所必须或应当实施的行为范畴,通常也可以视为“与执 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总之,扩大解释“执行职务”的外延,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受侵害的第三人的利益。综上可知,职务侵权行为认定的行为有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和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您可以在的知识栏目进行查询。产品侵权行为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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