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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tdt1041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成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可参照执行对土地整治项目中房屋、输配电、石方爆破等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电力等行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JTG F80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TD/T1033-201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文件3.1 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土地整治行业相关标准、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3.2 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3.3 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确认活动。3.4 单项工程 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能够独立发挥某一类土地整治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3.5 单位工程 具有相同的设计功能特点,可以组合发挥作用的工程项目3.6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位,可单独发挥作用,且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3.7 单元工程 分部工程中由多个施工工序共同完成的单体结构综合体,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基本单位的工程项目3.8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施工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基础检测部位3.9 隐蔽工程 工程完工后被覆盖的工程项目3.10 中间产品 工程施工中使用和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3.11 见证取样在监理机构或项目承担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及工序活动效果的检查、实施见证3.12 工序质量 通过施工过程控制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内在质量3.13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3.14 质量事故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3.15 质量缺陷 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3.16 主控项目 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3.17 一般项目 在工程检验与评定中,除主控项目外的其他项目。3.18 平整单元 在土地平整工程施工中,设计确定的某一高程范围内满足田块内部土方挖填平衡和灌溉、排水要求的地块单元4 总则4.1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包括:工程项目划分、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评定。4.2 工程开工前应首先开展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工程项目划分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并针对不同的工程和工序制定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4.3 工程质量检验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当施工单位独立开展工程质量检验时,应配备专门的设备和人员,其承担任务应与自身的能力相适应。4.4 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或验收4.5 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划定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5 工程项目划分5.1 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组织和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5.2 工程项目划分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开展。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详见附录A5.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工程项目划分结果时,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项目划分进行调整和变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归档。6 工程质量检验6.1 一般规定6.1.1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检验。严格落实操作者自检、班组互检、专职质量监督人员核验的质量检验制度6.1.2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中间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6.1.3 对涉及机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项目承担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由具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6.1.4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根据需要确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6.1.5 工程质量检验应逐级开展,检验完成后应如实填写“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录B6.1.6 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等6.2 施工准备检查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施工准备检查,经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并履行开工手续后,才能进行工程施工。 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有:a)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b)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c)进场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规格与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开工后的需求; d)测量基准点和主要测量控制网的布设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e)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监理机构确认 f)施工图及技术交底工作情况 g)其他施工准备工作6.3 原材料及中介产品质量检验6.3.1 应检验的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主要包括石料、砂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预制混凝土构件等6.3.2 主要原材料与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项目、标准和方法见附录C,一个合同段的总材料用量小于附录C规定的检查数量时,可委托由检验资格的厂家出具检验报告,未列示部分可参考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或施工技术标准;6.3.3 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构配件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送监理单位复核6.4 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质量检验6.4.1 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有关采购合同条款进行交货检验和验收6.4.2 设备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在征求监理和设计方后提出处理意见6.4.3 严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6.4.4 施工单位应及时将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检验和验收结果送监理单位复核6.5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6.5.1 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按照附录D-附录H的规定进行,未列示部分可参考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6.5.2 工序检测项目按土方、砌体、混凝土、设备与安装等工程类别进行确定。6.5.3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录B),并报监理机构复核。6.5.4 监理机构抽检时发现不合格的检测项目和单元工程,应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6.6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6.6.1 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质量事故应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分析施工原因,明确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6.6.2 发生质量事故后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应由项目批复单位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定。6.6.3 施工过程中,单元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记录备案(见附录I)6.6.4 质量缺陷备案表应由监理机构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参建单位代表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应明确记载。6.6.5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应按施工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调查施工原因,查明事故责任,研究处理措施。6.7 数据处理6.7.1 检测数据的可靠性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应符合下列规定:a)检查取样应具代表性,应符合相关取样规则和要求b)检查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c)检测数据过程操作应遵循相应的操作步骤及规范6.7.2 检测数据严禁修改和舍弃,检测数据应及时归档,对可疑数据,应及时检查分析原因。由监理单位作出结论。7 工程质量评定7.1 一般规定7.1.1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a)国家级相关行业工程施工技术标准b)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c)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d)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e)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f)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或出厂合格证7.1.2 工程质量评定主体工序质量和单元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监理单位抽检并核定,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全面复核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核和评定。7.2 合格标准7.2.1 单元工程及工序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视为合格:a)主控项目全部合格b)一般项目中允许偏差的项目50%以上达到合格标准处理后的不合格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评定执行以下规定:a)全部返工重做的,重新评定质量等级;b)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评定为合格7.2.2 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分部工程质量达到以下的标准视为合格a)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b)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经检验合格c)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质量合格7.2.3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视为合格a)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b)工程施工期间及试运行期间,各分部工程运行满足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7.2.4 单项工程及质量合格标准 单项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视为合格a)所含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b)工程施工期间及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工程运行满足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7.3 优良标准7.3.1 单元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单元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视为优良a)主控项目全部合格b)一般项目中允许偏差的项目70%以上达到合格标准c)隐蔽工程以及关键部位质量全部合格全部返工重做的,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的,可评定为优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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