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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化管理体系文件文件编号:LM-SX-019 信用社统一授信管理程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发布第 2 页 共 9 页文件编号LM-SX-019 统一授信管理程序 版本号A/0目录0 编写修改记录21目的32适用范围33定义、缩写和分类34职责与权限35原则与基本规定56管理要求/工作要求107检查监督108相关文件108.1法律、规则与准则108.2内部规章118.3体系文件119记录表单1110附录11第 1 页 共 14 页文件编号LM-SX-019 统一授信管理程序 版本号A/00 编写修改记录主管部门版本号编制/修改审核批准编制/修改原因及内容提示修改单号编制/修改日期生效日期授信管理部A/0余碧晴饶敏许东文集中编制2013-X-X2013-X-X文件编号LM-SX-019 统一授信管理程序 版本号A/01目的为加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授信风险管理,规范统一授信标准及操作,完善信贷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小企业贷款专营中心、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发放的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贷款、承兑、贴现、保函等表内外业务审批都必须遵循本制度。3定义、缩写和分类3.1定义1)统一授信是指:对单一法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统一确定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承兑、保函等表内外业务在内的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只是内部掌握的、能够承担的客户信用风险的上限,不是必须向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的额度,不作为对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的承诺。向该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额度。2)单项授信额度是指:对某一特定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3)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对多种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经审批明确了各业务品种授信限额的,不能突破限额,不能相互混用。32缩写“贷款专营中心”包括中小企业贷款专营中心、三农贷款专营中心。3. 3分类1)授信额度按业务品种分为单项授信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2)授信额度按使用方式分为不可循环使用和可循环使用。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可提供不可循环单项授信额度或不可循环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只能用于办理一定期间内一次性的授信业务,不能循环使用。仅对符合优质客户标准的客户提供可循环单项授信额度或可循环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在一定期间内一次性授予客户、并允许客户在规定条件下循环使用。4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客户经理岗1) 客户经理根据授信审批中心制定的评级办法,确定评级对象,搜集、审核基础数据和资料。2) 受理评级授信的申请,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客户的背景、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授信用途、偿债能力和意愿、发展前景、信用等级、风险状况、合作情况以及担保情况等内容,审核客户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否在客户最高授信额度以内,在此基础上提出该客户授信额度、可否循环使用的初步方案;3) 信用等级及授信的日常管理;4) 信息录入及评级授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审查审批授信管理部/授信风险经理1) 与客户经理平行作业,分析客户信用状况、最高额授信额度存在的风险点,并作出风险书面报告。2) 综合分析,判断客户评级授信风险程度,按合理性、可行性、合规性,出具初审意见。审批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主任岗1) 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主任对评级授信对象签署意见。2) 负责行内信用等级及授信的日常管理;3) 对信用等级及授信进行调整,对违反规定的客户提出调整或取消其等级及授信的意见;调查授信审批中心/审查岗1) 审查客户主体合格性;2) 审查贷款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3) 经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企业信用等级后,若需要调整应及时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对初评结果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评级结果;审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否恰当,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4) 组织开展行内信用等级的评定、推广、检查、管理工作;5) 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调查、审批授信审批中心/审批岗根据调查岗、风险经理岗、审查岗意见,结合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主任岗意见,对评级分析报告进行复评,对授权范围内客户信用评级、最高授信额度签署意见。 调查分管副主任对授信额度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调查授信审查委员会根据上报的贷款资料及授信管理部审查意见,对授信风险进行集体审议。调查、审查联社主任根据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对是否授信及授信额度进行审批,并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参与授信审查委员会理事长1)根据相关规定审批授信额度,并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2)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意见。对经上述环节审议通过的贷款可行使一票否决权。调查、审查各网点/综合柜员岗按规定受理贷款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调查、审查、审批5原则与基本规定5.1最高授信额度5.1.1 最高授信额度以人民币表示,有效期原则上最长为一年,期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额度,期限满须重新核定。5.1.2对与本联社已有信贷业务往来的客户,向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再次申请增加贷款额的必须评定最高授信额度;对于新发展的客户,必须在核定其最高授信额度之后才能发生信贷关系。5.1.3最高授信额度的评定方法最高授信额度的评定,按先测算出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基础值、再综合分析相关因素的方法进行确定。5.1.3.1最高授信额度基础值的测算最高授信限额基础值=授信对象所有者权益/(1-资产负债率限额)-无效资产-他行借款-其他负债-在他行的保证担保金额50%授信系数(上述数据的基准日为上年末,如为新客户的,基准日为上季末)资产负债率限额,是指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在对客户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后所有接受的客户最高资产负债率。贷款专营中心、全功能网点应根据信贷政策、经营目标、授信对象的行业平均水平、产品生产周期、资金周转特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但最高均不得超过70%。无效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待摊费用挂账+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龄三年以上的存货;授信系数依据授信对象的企业信用等级确定为:1)AA级以上(含AA级)的授信系数为1;2)A级的授信系数为0.9;3)BBB级的授信系数为0.8;5)BB级的授信系数为0.7;6)B级的授信系数为0.6;7)C、D级的客户,列入逐步退出的客户范围,不得进行授信,授信系数为0。5.1.3.2在不超过最高授信额度基础值的前提下,综合分析下列因素,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价,以此确定对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1)客户的偿债能力;2)客户所处行业背景、产品市场前景、宏观经济政策因素以及经营者的品德和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非财务因素;3)客户在本社的结算业务量、存款量、额度使用率以及本社从其业务中获得的收益等情况;4)预计他行对客户的授信变动情况;5)本社的信贷政策和经营目标;6)其他可能影响客户最高授信额度的因素。5.3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5.3.1本社应将集团客户、关联客户整体作为一个债务人进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本管理程序所称集团客户,是指由多个法人组成的、相互间存在产权连接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客户。该客户由集团核心客户及其能够实施控制或施以重大影响的系列成员客户组成。本管理程序所称关联客户,是指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以及在利益上具有关联关系等特征的客户。5.3.2集团客户、关联客户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征:5.3.2.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指拥有50%以上股权或投票权)或者被其他企事业所控制的; 5.3.2.2共同被第三方所控制的;5.3.2.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直接控制、间接控制、或有关联关系的;其中:1)主要投资者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1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2)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总经理、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同等职位、职权的个人;3)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4)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5.3.2.4对关联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重大影响的;5.3.2.5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利润等的,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1)相互之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股份或享有决策权的;2)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占用资金占净资产50%以上或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担保的; 3)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须由另一方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4)一方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 (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方所控制或供应的;5)一方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方所控制的。6)本社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关联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的其他情况。5.3.3符合上款特征的企业群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在本社有信贷业务的,应整体被认定为本社的集团客户,应对其进行统一授信管理。5.3.4 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除遵循本办法统一授信中的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5.3.4.1统一原则。本社对行内的集团客户、关联客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进行风险控制。5.3.4.2适度原则。本社根据客户的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风险过度集中。5.3.4.3预警原则。本社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风险。5.3.5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的测算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授信,应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计算基础(合并报表综合反映核心客户和成员客户所形成的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测算其最高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如无合并财务报表或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误差的,则根据会计报表合并原则,以内部抵消后的合并财务数据或按相互关联程度合理谨慎地剔除内部交易后的简单财务并表合计数作为计算基础,合理地测算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整体最高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5.3.6 集团客户主办社的确定主办社的确定,由本社按照集团客户、关联客户中贷款余额最大、首先发生信贷业务或有利于控制风险等原则协调指定主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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