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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综合管理协议年 月 日 工程现场管理协议前 言由于 工程中各项目为建设单位平行发包方式,根据本项目有关协议,由 公司履行总承包职能,对各承包单位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为保证在澧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在各项管理工作中满足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并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签订本现场管理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现场内的总承包单位和任何一家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业主方、监理方、项目总承包单位签订本协议,并报业主方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第一部分 协议书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 方”)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 方”)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 方”)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 方”)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单位施工范围: 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 五、分包单位向 单位交付工程水电费及部分措施费用、总包管理费的规定1、承包单位交付费用所含内容: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电梯)、保安服务费、垃圾清运费、临时厕所费及现场安全、进度、资料备案的协调管理等,此部分费用暂估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2、费用交付方式:各家承包单位将费用付 单位指定帐户。3、费用交付方时间: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场日止。七、本协议一式八份, 方各执贰份。各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建设单位: (签字盖章)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总包单位: (签字盖章)分包单位: (签字盖章) 订立时间: 2013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一、进场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甲方签发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方可进场。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讯联络表; (3)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或企业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2、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员工素质符合本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分包单位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方可上岗。3、 分包单位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经建设方确定认可的分包单位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合同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人。4、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分包单位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总承包方总平面布置图及有关要求。5、分包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措施;总承包方及监理有权对分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处罚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调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二、质量管理1、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严格按报验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建设单位、监理方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着规范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各种齐全、真实、有效的资料,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3、所有施工工序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4、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此协议后有权对各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分包单位各报验资料签章认可,并由此承担连带责任。5、分包单位对本承包范围的安装、调试、是试运行等负责,直至取得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的验收证书,总包单位予配合。三、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与工程有关的事情都必须首先同总承包单位联系处理。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2、分包单位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总承包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4、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执行;5、不经总承包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以上功率灯具。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6、分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建设单位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并对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7、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50-500元/人/次;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人/次;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等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其它承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否则视影响程度罚款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应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使用临水、临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水管。一经发现,将对分包单位处以罚款1000元/次。8、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切实履行以下责任:a) 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b)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c)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d) 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配有安全监督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e) 分包单位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f) 分包单位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g) 开工前,分包单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h) 开工前,分包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分包单位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i) 分包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j)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分包单位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9、分包单位在本协议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总承包单位人民币 万元的现场安全管理押金。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未违反甲方的各项规定及各项约定,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场后三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金额的现场管理抵押金: a、发生人身、消防重大及以上事故,扣除全部抵押金并追究不足部分金额;b、发生人身、消防中度事故,扣除1000-10000元抵押金;c、发生人身、消防轻度事故,扣除500元抵押金;d、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元;e、施工现场发现吸烟人员,按人次50元处罚;f、参加会议迟到5分钟扣款50元、不参加会议扣款100元 ;g、施工作业完垃圾不清理扣款50-200元 ;h、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胸牌、带好安全帽、穿统一的工作服装。凡违反者,处以100元罚款,不准上岗作业。i、严禁在工地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一律不准酒后上岗。凡违反者,处以300 元罚款并立即停工退场。j、严禁在搂内施工现场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凡违反者,处以100元罚款。k、分包单位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处以200元/人次罚款。10、由总承包单位按有关要求统一缴纳各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11、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机制,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分包单位有义务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12、分包单位须在整个履约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工人劳动保护、身心健康、预防传染病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等,并保障建设单位免于因分包单位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建设单位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四、资料管理1、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拒收。2、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建设、监理及总承包单位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3、建设单位临时指定的其他合同外工作,分包单位应做施工确认单,此确认单应有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否则不做为工程计价的依据。4、分包单位于每月20日前,对所承包项目当月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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