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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院队伍建设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 考使用!正文如下:基层院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也是一直困扰基层院建设的一 个难题。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 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不断提高基层院人员的综 合素质,实现科学、公正、文明执法已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新化县院近几 年来队伍建设的情况,就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 创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对基层院检察人员的结构、需求、 培养、使用等进行了梳理,对检察队伍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 原因进行了查找,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探讨。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新化县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得到了省、市院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但与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 新期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队伍后续力量不足。目前,新化县院有在职在编人员95 人,45 岁以上的36人,占总人数的42.3%;35岁至45岁的25人,占总人数的29.4%; 35 岁以下的 34 人,占总人数的 28.3%。全院检察官 69 人,平均年龄为 48 岁,35 岁以下检察官仅 22 人;法警 9 人,平均年龄为 46 岁,最年青的法 警为 33 岁;检察人员的年龄和检察官的数量呈逐年老化和下降的趋势,检 察人员后劲明显不足。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不均衡。35 岁以上的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摸索 和总结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们大部分是在职学历,法律基础不能 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要,理论研究能力不强;35 岁以下的干警中, 仅有 22 人具备初任检察官的法定资格条件,这些年轻的干警法学基础理论 功底相对较深,但实践经验明显不足,绝大多数还不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 能力。二是干部结构不均衡。目前新化县院的领导干部中,有副处级2 人、 科级 43 人、科员 45 人。干部整体年龄偏大,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都在35 岁以上,个别办案科室的干警平均年龄近50 岁,检察力量不均衡;三是编 制不太合理。上级职能部门和编委在研究制定检察编制时没有根据各地的 人口和社情等实际情况制定编制,造成编制的不合理性,没有按实际工作 需要配备人员,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目前,新化县院有研究生 6 人;大学 本科 69 人;大学专科17 人;高中及以下3 人。虽然本科以上学历占72.9%, 但在职学历居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为1 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为 15 人。35 岁以上的检察人员中,大多数为进入检察系统后通过党校、函授等 非全日制院校和各类培训学习法律知识的,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 理论功底相对薄弱。在实践中,接触和使用较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比较 熟悉,对民法、民事诉讼法、金融、证劵、公司、保险、房地产等法律法 规知识掌握的较少,特别对医药、化工、财税、商务、电子信息、涉外贸 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经营规则感到陌生。四是激发检察队伍活力的机制不够健全。为了保证初任检察官和新进入 人员符合法定资格条件,按照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细化了职位 标准,严格检察官职业的准入条件。检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的主 要手段为“逢进必考”,基层检察院补充检察官的重要渠道是从通过司法职 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中选拔。但由于出口不畅通,现有不符合检察发展的人 员难以得到清理,造成检察队伍不能及时更新换代,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 消极因素,导致检察队伍后续力量发展受到制约。在检察人员的使用上, 也存在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和专业不对口的现象,比如检察人员一旦适应 了某个岗位,领导舍不得调,个人不愿意动;科室的检察人员难以轮岗, 业务科室与综合部门交流困难等等。五是培训的力度不大。在基层院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忙、任务重, 财力、时间方面都不够充裕,同时,教育培训方式不仅单一,而且培训的 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检察人员培训的渠道不畅,培养高层次人才缓慢, 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培训是年年搞,层层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 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佳。六是干警的待遇普遍偏低。基层院干警工作生活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 收入少、级别低、待遇差、工作量大,生活十分清贫。干警工作在同一地 区,但是基层院干警之间的经济收入差别大,有的干警工作几十年,连套 新住房都买不起,致使基层干警心理压力大。这些因素导致年轻干警千方 百计往外考,造成人才留不住。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紧跟时代的步伐不够紧。当前,我国正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全面建设,市场经济正多角度、全方位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检 察干警接触经济活动、社会问题的范围急剧扩大,多方面交流的渠道急剧 增加,互相影响的程度急剧增大。但在我们的检察队伍中,有的干警思想 观念落后僵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反应不敏锐,有的干警不 注意了解和接受现代先进文化和先进司法理念,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的 多,靠增强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思考新思路办案的少;有的干警思维空间 狭窄,工作方法简单,遇到复杂案件难以应付等等。二是求真务实的理念不够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不断更新现代执法理念,在检察实践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因 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要求和履职行为,直接关系到干 警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检察事业的成效和成败,关系到检察队伍的形象和 执法公信力。目前,我们对政绩的考察不够真实准确,存在偏重检察业务 工作,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偏重办案指标,忽视综合指标;偏重主要工作 业绩,忽视基础工作业绩;偏重主观努力,忽视客观条件的现象。检察人 员的任用、调配、报酬、培训、激励等没有形成系统、客观的绩效考评作 为依据。三是创新向上的气势不够足。新化县院党组对检察队伍的建设和检察人 员的培养始终非常重视 ,但是与时代对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要求还有差 距。观念更新,站位靠前,渠道拓宽是新形势的要求,但长期以来,由于沿 用老办法,缺乏“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观念,已不适应科学创新 发展的要求。一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用人机制上,“能者上、庸者 下、平者让”的积极进取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下”和“让”的 渠道不通。“上”来的只要没有违法违纪的“硬伤”,基本上就定了“终身”。 二是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没有形成。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虽在执行,但未能建 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人才流动起来。特别是对年轻干警的培养锻炼极为不 利。在双向选择中,大多数人选择的都是工作量相对较小的业务科室,只 有少数人选择压力大、任务重的公诉和反贪等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等比 较清苦的综合科室更是无人问津。三、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的建议与探讨 一是抓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检察官法要 求,检察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恪守职业道德。要建立健全与依法 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体系。一是抓理论武装。要始 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干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 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 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 识。二是树先进典型。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 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 事迹,唱响正气歌,并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 发挥其榜样和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保证干警始终忠 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 不阿、执法如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三是常抓“警 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 度,对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 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 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责任追究。二是抓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检察官法 要求,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要采用个人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研讨相结合、请进来指导和走出 去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二是要结合实际,扎 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练什么”的原则, 分别制定各类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 并适时组织岗位练兵比赛和业务知识考核,促进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形 成钻研业务的氛围。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 培训班,精心组织学习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和有关法律知识;要 经常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增强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要鼓励干警参加 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培养专家型人才。四是鼓励干警著书立说, 进行学术研究。三是抓管理,不断完善队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干警管理 机制。基层院要逐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错漏案责任追究 制、干警重大问题报告制、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干警奖惩机 制等制度,使干警进一步明确在执法、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以利 于自我约束和院党组的检查监督。二是要完善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要强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干警考核机制,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年 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依法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奖优与惩罚相结 合的原则,促进公正执法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干警依法履行职 责。三是要对干警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人 员混编混岗,不规范管理是历史遗留的,作为检察院初建和发展前期,与 当时的国情和国家法治水平、人才水平是相应的,无可厚非。但随着社会 专业化分工的日益明晰,检察机关也应走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素质 的专业化道路,对从事不同工作的干警实行分类管理。四是抓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要建立选人、用人的激励机制。 选人、用人是检察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要通过在选人、用人上贯彻“公 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种鼓励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 形成崇尚知识、崇尚才能、崇尚勤政、崇尚廉洁的氛围,激发爱学习、创 实绩、争一流、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以带动和促进队伍整体素质 的提高。进人,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源头和基础。要确立进人的高标 准,宁缺勿滥。用人,要有全面观点,既要看干警的优点,又要看到干警 的缺点,要把握干警的整体素质,要用发展的观点,注重发挥干警的潜在 才能,真正做到任人唯贤,任用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干警。要以实绩 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干警 双向选择”制,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使全体干警 懂得“今日不爱岗敬业,明日将下岗失业,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 工作”,增强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强化从 严治检的监督制约机制。素质的提高,还有赖于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以 保证用好权力,防止权力失去制约而导致滥用和产生腐败。一要加强外部 监督。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 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 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及时改进。二要强化内部监督。要切实落实办案责 任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重大、重要案件,要发挥检察委员会 的集体决策作用。对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三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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