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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筹备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 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 申请人须知1、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必须保证对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3、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4、提交的文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6、“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7、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格之一须提交一式两份外,其它表格及文件皆须提交一式一份。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 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提交文件表格 1、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3、章程草案4、拟任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5、拟定的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6、拟定的社会团体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7、拟定的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8、拟定的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9、拟定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10、注册资金证明11、住所证明申请筹备表格之一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申请筹备社会团体名称中文 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英文QixianCounselingPsychologistAssociation缩写QCPA住所河南 省 鹤壁市 淇县 云梦大道 职业中专联系人李金亮电话135 0392 3235邮编456750注册资金数额叁万元活动地域 淇县社会团体活动经费来源 会费 捐赠 服务收入 个人会员数52单位会员数业务主管单位淇县教育体育局申请理由(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现代人处在高速度、快节奏和充满竞争的现实生活中,必将带来心理上的紧张和压力。未来我国将有更多的人需要接受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无限的职业前景,为促进我县心理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本着开展心理服务倡导健康生活的原则,现决定成立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 特申请筹备,请予以批准。 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筹备组 _ 筹备组负责人签字或发起单位之一加盖公章 2014 年 月 日说明:1、名称应为经核准的名称; 2、活动地域按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3、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服务收入等。申请筹备表格之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审查,同意拟设立的 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 申请筹备及其章程草案和筹备申请所列筹备事项,并由我单位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2014 年 月 日经办人: 电 话: 说明:如果业务主管单位另外行文,可以将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请筹备的文件粘贴于此页或附于此页后。申请筹备表格之三章程草案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英文名称是“Qixian Counseling Psychologist Association”缩写QCPA第二条 本会是由获取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职称者或心理学热爱者及相关团体、单位自愿组成和依法登记的、并具有联合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坚持“发展心理健康、提高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理念,推进心理咨询实践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开展心理科学的普及,提升心理工作者的素质,引导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心理咨询学科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淇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淇县教体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淇县职业中专。第二章 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一)组织心理咨询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心理咨询学科发展。(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举办公益性活动,增强公众的心理科学素养。(三)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心理健康水平。(四)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举办心理咨询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五)配合或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中的问题,接受政府委托,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六)向有关部门和团体反映心理咨询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权益。(七)加强与外界的友好联系和合作交流。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 个人会员是由获取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职称者,心理学热爱者以及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组成。(四)团体会员是承认本会章程的研究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心理咨询机构。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以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心理学沙龙。(二)可参与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专家讲座。(三)可选择参与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组织提供的公益活动。(四)对淇县心理咨询师协会有表决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超过两年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五)向本会反映与心理咨询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经理事会审核决定,终止会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第十六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或会员代表,以下省略)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三)制定会费标准;(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会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5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召集会员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三)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五)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 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第二十二条 本会负责人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三)领导理事会工作,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五)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条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资助人、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第三十一条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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