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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摘 要1第一章 总则21.1编制目的21.2编制依据21.2.1相关法律法规21.2.2有关技术标准21.2.3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文件31.3工作原则41.4适用范围41.5预案衔接41.6事件分级5第二章 基本情况62.1饮用水源地概况62.2水源地主要危害风险物质62.3地理位置62.4水源地周围保护目标82.5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9第三章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103.1应急组织机构103.2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11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164.1预防措施164.1.1监测能力164.1.2出水口水质监测164.2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164.3预警措施214.3.1预警信息获取途径214.3.2预警的分级与发布22第五章 应急响应245.1分级响应245.2信息报送255.3信息通报265.4应急准备265.5应急监测275.6现场应急处置275.7受伤人员救治295.8安全防护295.9信息发布295.10应急终止29第六章 后期处置316.1调查与评估316.2善后处置316.3恢复重建316.4保险31第七章 应急保障327.1应急队伍保障327.2经费保障327.3应急物资装备327.4通信与信息保障337.6交通保障337.7医疗保障33第八章 监督管理348.1宣传和培训348.2预案演练348.3预案修订358.4预案备案35第九章 附则379.1预案签署与解释379.2修订情况379.3实施日期37附件:附件1 饮用水源地划定方案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互助协议附件3 应急演练方案附件4 格式文件附图:图件1 水源地现场图图件2 水源地应急物资库附图1 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 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范围图附图3 监测布点图附图4 县水文地质图附图5 河管网图III摘 要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县街道村河,距离县城3.5公里处,属于地下型水源地,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范围为县整个县城。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地总面积为0.1021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031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0707km2。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804702,北纬2815964。针对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出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的控制水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依据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得出饮用水地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本风险等级表示为“一般风险”。本预案针对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地内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一定分析,并对现有资源进行调查,根据现有资源及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有效措施。预防环境突发事件,减小财产损失,降低人员伤亡。该预案确定了县街道河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及相关单位的职责,细化应急相应程序。针对各种风险源可能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1第一章 总则1.1编制目的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完善本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事故的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可以迅速实施救援,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蔓延扩大,结合本饮用水水源地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1.2.1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5)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7)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9)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2.2有关技术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6)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0)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1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6)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 号);(1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1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2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公告2018年第1号。1.2.3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文件(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2009年9月);(5)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10月23日;(6)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3124号);(7)铜仁市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县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德府办函201751号);(8)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德府办函201739号);(9)铜仁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执行)。1.3工作原则饮用水水源地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自行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贵州省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区域内农业面源等因素引起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或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水源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等应对工作。1.5预案衔接制定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工作职责,作为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更新。联系人列表应将第一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明确应急状态下,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以及支援方式、支援能力、装备水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最快可抵达时限等,并及时更新。联系单位列表应将第一联系单位列在首位,并按照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单位。1.6事件分级参照县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办法,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将县街道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件分为两级(即级和级)。根据县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要求: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4第二章 基本情况2.1饮用水源地概况县街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县街道村,距离县城3.5公里处,属于地下型水源地,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地划分方案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地总面积为0.1021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031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0707km2。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804702,北纬2815964,整个取水点位置高于河床,河取水点及河提升泵房始建于1989年,并于1990年竣工并正式投产,取水点至泵房间由一根DN500焊接钢管连通,水源通过管道自流到河蓄水池,由河提升泵房水泵加压提升到县供水公司一水厂进行消毒处理,日取水量为0.83万m3。饮用水源基本信息表见表2-1。表2-1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取水点位置地半径位置(经纬度)所在社区(村)街道村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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