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页
第2页 / 共6页
第3页 / 共6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页 / 共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重要意义步行和自行车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比较普遍的方式,其特点是灵活方便、节能低碳、有益健康。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各大中城市均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尾气污染、停车难、行车难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属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更符合我国能源战略实际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是重要的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编制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加快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网系统,研究制定慢行交通的发展政策,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要将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作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并注重工作实效和进度。二、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以党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按照“以人为本”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的原则,突出抓好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编制、道路网设施建设、慢行交通系统标准建设、管理软件系统建设等工作,采取统筹发展,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策略,力争在三年时间内使我省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取得明显进步。步行道建设更注重人步行的需求,道路环境优美、安全设施齐全、标志明显、道路连贯成网,符合安全舒适的标准。到2015年底,29个城市要基本完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基本完善,自行出行比例有大幅提高。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市区人口在50-100万的,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市区人口在50万以内,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三、科学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各地在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时要确定步行和自行车发展目标、原则、功能定位和设施布局。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要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道路网规划以及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自然条件、交通需求等因素,分析和预测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发展趋势,以方便居民出行为前提,科学确定道路资源分配原则,结合道路网系统规划确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布局和设施规划指标。并与城市轨道交通、路面公共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专项规划接轨,落实和细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发展政策,合理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设施布局,并提出近期的建设方案。到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必须全部完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四、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各地城市道路建设要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新建及改扩建城市道路,必须设置步行道,否则不得竣工验收。应根据规划和城市的实际,充分考虑步行道与自行车道的共融,避免共板设置。要加快大学校区、公园、大型社区、山水景区、沿江风光带的休闲便民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局部自行车循环系统。在大城市,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建设应把重点放在加强地铁站、公共汽车站通过支线与居民区的衔接上。小城市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将步行与自行车渗透到每一条街。要抓好自行车道工程建设质量,选择符合标准的道路铺装材料,确保路面平整。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城市道路沿线照明和沿路绿化,建设林荫路,提高舒适性,改善出行环境。要将自行车道建设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通过自行车道建设使城区形成比较完善、便捷的自行车交通网络。(二) 合理设置步行道及自行车道相关设施。要及时在城区道路、交叉口合理施划标线、设置安全岛、信号灯以保障行人过街安全。要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应尽可能同步配置电梯、电动扶梯、盲道等,以方便行人通行。在自行车道上,设置提示标识或警告信息。在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合理设置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设施,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及步行道隔离开,防止串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切实加强交通综合管理,切实保障步行、自行车路权优先,提高绿色交通使用率。结合城市土地开发、商业、旅游网点开发,将立体步行系统、步行街融入到人流密集的大型商业中心、办公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地区,建设与土地利用、城市风貌相协调的步行系统。(三)加强自行车站点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公共交通站点、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项目时,应配套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方便公共自行车通存通取。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和永久性的停车场,并以地面停车为主。老城区要加强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场,以保证自行车有位可停。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名胜古迹、公园、广场等,必须设置公共自行车停车设施。五、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出行权益(一)合理设置和养护交通管理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情况允许的话,应尽量在步行道、自行车道、机动车道间设置护栏、阻车桩和隔离墩等设施,人车混行的道路应完善各交通标志,限制通行机动车的种类和车速,确保行人安全。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并保证质量,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具有良好的通行条件。(二)禁止非法占道。应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宽度,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的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加强对占用自行车道的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审批,除老旧居住区、学校等附近集散性较强停车需求较大的情况之外,严格限制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停车,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行车的路权。如施工必需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应通过临时工程措施等解决步行和自行车出行问题。六、加大政策扶持和实施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成立“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各地系统建设运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地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和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资金、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维修)经费统一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以保证资金投入。(三)鼓励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各地应结合城市实际条件,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探讨建立对机动车开征小额道路资源使用费或从燃油附加费中提出部分资金的措施,建立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七、强化宣传与监督工作(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提倡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通过步行、自行车开展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和中外游客接受这种绿色出行的方式。(二)强化监管监督。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相关部门要负起监督与指导的责任,督促各城市落实相关政策。还应建立社会参与及监督机制,加强对步行道、自行车道、车行道建设方案和质量的监督,督促规划部门和施工单位建设符合规定、有益于缓解交通拥堵的道路及相关设施。在规划公共自行车网点以及设施建设和制定服务规范、标准等工作中,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见,督促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完善制度,规范经营,提供优质优价服务。6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