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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二0一0年十一月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2.4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建设规模:新建厕所150平方米,387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约120.00万元,资金来源部分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要求工期:9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150平方米厕所及387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人发布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22.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投标建造师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长沙县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筑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建筑企业、拟任投标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近两年内(2008年11月至2010年10 月)必须具有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3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4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 投标保证金额数为:人民币贰万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预交)履约保证金专户。6/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 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领取。 71.6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12月7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单位: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0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11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 付款方式:工程整体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两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5%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付款期间不计利息)。13 (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预交)履约保证金专户。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邀请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1第四章 建设工程技术部分33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37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46结 尾 61第一章 投标邀请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拟建项目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今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YGZB-2010-102、招标内容: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新建厕所150平方米,387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人发布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3、工期:90天(日历天数)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于 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 11月29日)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领取。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含图纸)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答疑时间、地点:时间: 2010年12月7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7、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8、投标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9、开标日期:2010 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开标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1、招标公司: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符满玉 1387497418412、招 标 人: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A 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 “招标人”系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2.2 “招标方”系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4、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单位: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建设规模:新建厕所150平方米,387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90天(日历天数)招标范围: 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新建厕所150平方米,387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人发布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5、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5.1 投标人可于 2010年 11月 23 日至2010年11 月29 日(节假日除外)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6.1 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6.2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注: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和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 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除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建筑企业、拟任投标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且无在建工程。近两年内(2008年11月至2010年10 月)必须具有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6.3建造师申报6.3.1投标单位在2010年12月 2日至2010年12 月 3日,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至2010年12月3日下午5:00时尚未申报投标建造师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6.3.2投标人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时,必须向招标人出具名为“关于申报我公司同志为安沙镇唐田中学新建厕所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标建造师的报告”,建造师应无在建项目,报告中应简要介绍所申报建造师的个人基本情况(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长沙县外投标企业同时应附长沙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介绍其近三年(2007年11月至2010年10月)所从事工程的施工经历,报告应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3.3建造师申报报告一式两份,递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分送至招标人和县招标采购中心。6.4投标建造师考察(审查)与确认1)招标人对投标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资质,建造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和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备案的,且不属于市场清出规定的建造师。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申报的建造师必须是在长沙县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的。近三年有从事工程的施工经历。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建造师申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3)招标人在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审查后,如认为申报的投标建造师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及时予以确认,确认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的形式,确认书面意见原件返还给入围投标人。确认书面意见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采购中心备案。4)招标人如认为申报的建造师不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可要求入围投标人另行申报。另行申报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签署意见(“请重新申报”)并盖章的形式,另行申报原件返还给入围投标人。另行申报要求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采购中心备案。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另行申报建造师的要求后,应于收到报告后的第二天(未按时重新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按6.3条有关要求重新申报建造师,直至招标人确认为止。7、招标与投标委托7.1 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方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7.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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