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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镇北帝穂西堤段抛石护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中山市南头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编制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0一一年十月投标资料表序号投标须知编 制 内 容1工程名称南头镇北帝穗西堤段抛石护岸工程2工程地点中山市南头镇3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穗西险段进行坝体抛石。4招标范围文明围南头镇堤段穗西险段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的全部内容。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政府出资,市财政出资40%,其余由镇内自筹解决。7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在检查中若发现某工序承包人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即使验收前抽检合格,仍扣除该施工工序的全部造价。8工程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初步计划从2011年 12 月 10 日2012 年 4 月 10 日(仅为计划进度,施工时以合同规定的开、完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计划工期要求控制进度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表。9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单位要求答疑的问题须在2011年 12月01日17 时 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答疑时间:2011年 12 月 02日下午 17时,发包人将对收到的疑问进行书面答复,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前来领取答疑文件,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未领取书面答疑文件而影响其投标的后果。(领取答疑文件前请致电招标代理)2011年11月30 日 09 时00 分至 10 时 00分在南头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头镇北干堤低沙水闸旁)集中组织现场察勘,已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参加,并提交拟投入运输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或船舶资料(合计载重量大于100吨的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或船舶检验证和营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现场察勘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0发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1年 11 月 28 日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投标单位在发标会议上购买招标文件、中介预算及施工图纸,整套招标资料售价为500元/套(一经售出,不予退还)。11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 12 月 20 日 08时 30 分至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三楼)1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 20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2011年 12月 20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14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1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采用现金方式,开标时带至现场查验。16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金额为中标价的15%。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保证金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分期逐渐退回承包人,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剩余部分。17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费参考国计价20021980号文计取,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18工程付款办法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以月为单位,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经审核确认)70%支付进度款,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或完成工作量)的90%。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工程保修期结束,支付剩余5%的质量保修金,并且不计算利息。19文件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0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函和经济标函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21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发 包 人: 陈 所 0760-23129082陈 工 : 13680114836电话/传真 : 0760-88827976 邮 箱 : 123srx163.com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5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5 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6 第三条、发标时间和地点7 第四条、投标费用7 第五条、文件保密7 第六条、现场察勘7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构成8 第八条、招标文件的澄清8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修改9 第十条、投标文件的编制9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的提交12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效期12 第十三条、投标保证金13 第十四条、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3 第十五条、投标报价13 第十六条、开标和评标16 第十七条、定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4 第二章 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26 第三章 中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说明54 第四章 附 件56 第五章 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62 第六章 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另册)63 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中山市南头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就南头镇北帝穗西堤段抛石护岸工程,诚邀有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文件及中介预算。1.1 招标工程概况1.1.1 工程规模及内容为确保文明围南头镇堤段穗西险段堤防安全, 对该段堤丁坝进行修复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修复加固大堤桩号N3+333N5+650的24条丁坝,加固后丁坝基本保持原长度不变,坝顶高程为1.30米(珠基,下同),坝顶宽度为2.5米,坝体边坡按1:1.5放坡,坝体顶部0.5米使用水泥砂浆插逢。(二)对桩号N5+260N5+770段采用抛顺坝护岸,顺坝顶高程为1.0米,坝顶宽度2.0米,坝体边坡按1:1.5放坡。(三)对北帝水闸外江左翼墙至下游总长36.5米段进行抛石护脚。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文件及中介预算。1.1.2 建设单位(发包人):中山市南头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1.3 设计单位: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4 监理单位: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1.1.5 质监单位:中山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1.6 工程现场条件及施工要求(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交通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可通过水路陆路到达施工现场。(2)施工临时设施用地:现场布置临时设施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具体布置请投标单位在参加发包人的勘察说明会或自行勘察现场后在投标文件中明确。(3)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自行解决。(4)工程的施工质量若未达到施工图的设计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进行返工,否则不予结算和验收,返工达到设计要求后发包人方予以结算和验收。(5)施工所需的土石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预算中土石方的单价已考虑购买土石方所需费用,投标人对土石料的购买开采、运输、安全以及回填土的质量负责。(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增加的风险及出现的后果,并承担相应风险所引发的一切责任;承包人须办理施工期间有关海事、航道、安全等部门的手续。并承担应由自身负责的相关费用。(7)其项目完成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在二个月内完成验收前测量,发包人只负责第一次测量费用,由于未达设计要求需重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另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半个月提供一次施工测量结果给发包人。(8)在工程主体施工期间,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驻现场必须超过50%的施工工作日(到位情况以发包人旁站人员考勤签到和市水务局巡查组检查为准),若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的,则扣罚承包人中标价的5%。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且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经发包人三次提出整改要求而承包人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发包人另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未完成工程的施工。1.1.7 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由于设计修改或发包人提出增减工程项目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本招标文件1.15.7款内容进行结算。(2)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1.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及附加资格要求:1.2.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通过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三级企业必须已办理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持招投标临时IC卡的外市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到中山市水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均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档案,报名时,投标人自行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下载本企业的信用档案记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2.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上岗人员,其中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应同时取得岗位证(或IC卡)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IC卡),若拟投入的是二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为广东省内注册执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按粤建管字2004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则扣罚承包人伍万元每次。1.2.3 2008年9月至本工程报名截止前没有发生以下不良行为: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时间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没有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由建设单位查实,已经发现不良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1.2.4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1.2.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1.2.6 不允许任何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不接受任何替代方案,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任一投标人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投标。1.2.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进行投标。第三条、发标时间和地点1.3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0项。第四条、投标费用1.4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7项。第五条、文件保密1.5详见投标资料表第19项。第六条、现场察勘1.6.1招标人于2011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在南头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头镇北干堤低沙水闸旁)集中组织现场察勘,已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参加,并提交拟投入运输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或船舶资料(合计载重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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