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9页
第2页 / 共19页
第3页 / 共19页
第4页 / 共19页
第5页 / 共19页
第6页 / 共19页
第7页 / 共19页
第8页 / 共19页
第9页 / 共19页
第10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1. 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正确答案:ABD唐律中的“十恶”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通行饮食不在之列。2. 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 )。 A自然血亲 B拟制血亲 C姻亲 D配偶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姻亲D配偶D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亲等数小的,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亲等数大的,表示亲属关系疏远。由于计算亲等的客观依据是血缘联系,故亲等的计算是以血亲为基准,而准用于姻亲的,具体应用时可以配偶为中介换算。配偶则自为配偶,不计亲等。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3.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共制定颁布了三部宪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共制定颁布了三部宪法。( )正确答案: 错误4. 任择性强制管辖任择性强制管辖正确答案: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5.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方式有( )。 A货币 B场地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专有技术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方式有()。A货币B场地使用权C工业产权D专有技术ACD6.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A证券公司B证券公司的股东C证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D证券公司的经理ABC参见证券法第148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7. 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 ) A坐赃罪 B受所监临赃 C不枉法赃 D枉法赃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A坐赃罪B受所监临赃C不枉法赃D枉法赃BCD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8.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9. 下列年份中,公司申请上市时是由证监会审核的是( )年。A、2000B、2006C、2010D、2016下列年份中,公司申请上市时是由证监会审核的是( )年。A、2000B、2006C、2010D、2016正确答案:A10.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号生效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债务的义务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C债权让与合同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即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债权让与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生效,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立即发生债权让与的法律效果。在没有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已经可以约束让与人和受让人了。债权让与在通知债务人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替代,在债权全部让与的场合,债权由原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负有向受让人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在其收到通知前,对让与人的给付有效。另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让与人不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负担保责任。11. 在我国,本票的出票人只能是( )。A.企业B.银行C.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D.国家机关参考答案:B12. 下列选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 A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被害人也可以提出同样下列选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A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被害人也可以提出同样的申请B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C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人办案期限D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ABC本题考查的是鉴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被害人也可以提出同样的申请。故本题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据此,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必须是“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才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如果只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无此要求。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则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故本题B项正确,D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故本题C项正确。1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 )。A.中国B.美国C.日本D.德国参考答案:B14. 自然资源法在理论上属于( )。A.经济法部门B.行政法部门C.民法部门D.环保法部门参考答案:A15. 一般政治性的区域国际组织有( )等。 A阿拉伯国家联盟 B欧洲共同体 C美洲国家组织 D非洲统一组织一般政治性的区域国际组织有()等。A阿拉伯国家联盟B欧洲共同体C美洲国家组织D非洲统一组织E东南亚国家联盟ACDE16. 当我们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我们可以理解为( )。A刑法可以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当我们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我们可以理解为( )。A刑法可以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认为是刑事法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C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律渊源的一种D刑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正确答案:ABCD有时候,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与部门法的名称是一致的,如“刑法”,可以认为是作为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也可以认为是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当然它还意味着一种作为法的渊源的刑法。刑法也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故备选项应全选。17.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元人民币A.10亿B.5亿C.1亿D.5000万参考答案:D18.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正确答案:错19.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 ) A继承人乙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甲 B继承人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A继承人乙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甲B继承人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C继承人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被继承人甲,曾将被继承人甲的腿打得骨折D继承人戊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ABC本题考查继承权丧失的法定理由,主要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7条。 选项A,继承人乙主观上具有杀害被继承人甲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甲生命的行为,因此丧失对甲的遗产的继承权。 选项B,继承人丙主观上基于争夺遗产的动机具有杀害其他被继承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 选项C,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精神上或者肉体上的摧残折磨。我国继承法规定,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当且仅当情节严重时,继承人始得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丁经常虐待被继承人甲并曾将甲的腿打折,符合情节严重的要件。因此,丁丧失继承权。 选项D,篡改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虽立有遗嘱,但继承人认为该遗嘱内容对其不利,为夺取遗产或者独占遗产而违背被继承人原意改变原遗嘱内容的行为。因篡改遗嘱而丧失继承权的须符合情节严重要件方可。情节严重是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本选项中戊虽篡改遗嘱,但并未表明其行为情节严重。因此,戊未丧失继承权。 20. 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 )。A.自然原因B.利用环境不当C.人为原因D.社会原因参考答案:A21. 在我国,矿业资源的所有权属于( )。A.个人B.企业组织C.集体D.国家参考答案:D22.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以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以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正确23. 我国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予以保护。( )A.正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