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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和生命意识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民生类电视新闻中相关“死”的报道过多过滥, 画面过于直露等问题,及其对社会,对人们心灵的负面影响,指出新 闻从业人员要有强烈的生命意识,电视新闻要回归新闻本位,而不能 靠血淋淋的画面和“死讯”提升收视率。关键词电视新闻生命意识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从这个意义 上说,相关死人的信息,往往对人的思想、情感、心理、情绪等,冲 击刺激最大。在社会越来越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相关死人的新闻也 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其中一些新闻,对于引导人们树立准 确的人生观、生死观,确立尊重爱惜生命的意识,注重生活中的自我 防护,建设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一些价值不大,社 会意义不强,过多展示恐怖、暴力、压抑、心理不健康,有可能对某 些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具有暗示作用,容易引起他们心理障碍和心理疾 病的相关死人的新闻,也频频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在我们应对这些现象引起充足重视的同时,我们不能不呼吁:电视人 要有生命意识,电视新闻要报道好相关“死”的消息和它的价值所在。生命意识,就是充分地尊重生命的意识。生命意识带给新闻人的是在 自己的传播活动中自始至终保持对生命的尊重。电视新闻因为具有直 观的画面,更应该从每一个画面每一段文字细微之处着手,体现对生 命的尊重,保持对人性的关怀。而在目前的电视新闻(主要是民生类 新闻)中,恰恰就是因为生命意识的缺失,导致相关死人的新闻出现 了过多过滥,画面过于直露,文字过于轻率的不良倾向。一、“死讯”过多过滥,“死讯”价值开掘不深,把握不准虽说有生必有死,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但是媒体传播什么样的 “死讯”,如何传播“死讯”,却值得三思而行。在一些电视台,现 在随便打开一档民生类的电视新闻栏目,进入眼球的少不了由事故、凶杀、自杀、疾病等引发的,或者是还没有查明原因的“死讯”,还 有就是“惊现” 一类的报道。几乎到了死人即新闻,每档民生类电视 新闻必有“死讯”的地步,有的一档节目里甚至多达几条。(顺便说 一句,有的以“贴近” “人文关怀”的名义,把事故受点小伤,喝醉 酒摔伤诸如此类的“伤讯”都当作新闻传播,也有小题大做之嫌)当然,关注生命是新闻人的天职,但是在关注生命的过程中一旦忽视 生命意识,那么它的传播也就变得毫无价值,甚至会带来负面影响,“死讯”过多过滥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因为充其量我们关注的仅仅 是一个生命的终结与否的浅表象,说通俗一点,就是采访报道一些没 有价值或者价值不大的“死讯”;更重要的,过多过滥的“死讯”, 往往会谈化或弱化对相关生命与个体尊严的新闻事件报道,或者无视 新闻当事人及新闻受众的感情和需求;在事关个人隐私或情感的报道 中,不注重尊重和保护当事人,或因为叙述角度、语气等的不当,造 成对新闻当事人情感的伤害和隐私的侵犯;甚至,在文字解释中将新 闻娱乐化,以调侃的口吻对待一些本该严肃对待的“死讯”等等。一个外地拾荒人,在拆迁工地被倒塌下来的房梁压死了,画面血淋淋, 惨不忍睹。记者在报道这件事时,批评拾荒人“要钱不要命”。这件 事曾在本地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认为,记者批评嘲弄拾荒人是缺 少人文关怀,与心何忍,更多的应该关注拾荒人为什么“要钱不要命” 和拾荒人群体的生存状态,以及拆迁工地的管理等等。事实上,在这 新闻事件里,苦难不仅没有被同情,反而成了被嘲弄指责的对象,自 然,与拾荒人之死相关的深层次问题,也就难以得到发现或关注了。可以说,“死讯”的传播实际上对活着的人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生命教 育。毫无疑问,过多过滥,少有新闻价值的特别是把握不准的“死 讯”,将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感情情绪、生活工作和生死观人生观的 准确培养,甚至对社会主流的判断,更令人担心的是会对青少年的心 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青少年自杀的消息。青少年生命教育的重 要内容就是生命信仰的教育。一旦引导不当,极易产生偏差。而电视 媒体对青少年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影响力是不容置疑的)二、“死讯”画面过于直露,画面屡有鲜血和恐怖的现场。有这样一条新闻片:某年夏天,一个小女孩不慎溺水身亡。记者在赶往事发地拍摄时,女孩的遗体已经放进了殡仪馆的冷柜里。大概记者为了强调女孩落水身亡的真实性,竟然请工作人员把女孩的遗体拉出来又拍摄了一通。还有一条片子,把人们打捞一个溺水身亡者的全过程,用长镜头赤裸裸的展示出来。而大量车祸中的血淋淋场面就更多了。这种冠以“记实手法”的自然主义表现手法,且不说缺少对死者和死者家属起码的人格尊重,和对他们的情感伤害及隐私侵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画面也缺乏对受众的情感尊重,给人以厌恶、恐怖的心理感觉。因此,拍下真实的死亡画面固然不违背新闻人道的伦理要求,但选取这样的画面放到新闻中播出,则理应首先考虑对死难者及其家人的尊重,以及是否存有过度渲染死亡的滥用危险。过多过滥的“死讯”报道,使观众没有获得自己需求的、有益的信息,却成为浅薄、无聊的看客;而电视新闻则演化为专业的“窥私者”,小市民茶余饭后谈资的提供者。如果说,刚开始时,观众还被一些相关死的新闻所吸引,所震撼,那么,现在,越来越多的观众,面对过多的“死讯”和血淋淋的画面,已经是麻木、厌恶和反感了。还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一些“死讯”新闻当事人的家属,其实并非愿意把不幸特别是一些画面,让媒体广为传播。那样对逝者是种不恭,对生者,永远都是种心灵上的伤害。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央视白岩松看到一组画面: 50 个遇难的孩子躺在操场上,他们的老师在鞠躬。白岩松说,场景“的确感人,但坚决不播!有些东西播出之后,给人的打击确实太大了。我跟你说实话,真不是领导决定的,是我们自己决定的。”美国“ 911”和伦敦地铁爆炸事件发生后,当地的电视媒体在作报道时,画面中没有出现过一具尸体。这足以说明,媒体在自己的传播活动中,自始至终保持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关怀,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牢牢地守住这一点,新闻报道才不会走上漠视生命、违反人性的岐途。正如谁也无法阻挡大自然的灾难一样,谁也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复活,但生命的尊严还要继续。活着的人要记住的,永远是他们灿烂的笑脸。而不会 愿意在电视屏幕上看到遇难者的惨状,它也体现了人类追求和平、爱 心、和谐生活的愿望,也是人类文明的终极意义所在。电视新闻要回归新闻本位。要纠正“死讯”过多过滥的不良倾向,其 实很简单,那就是要以强烈的生命意识为出发点,来关注生命,报道“死讯”,从而真正提升新闻的信息含量,而不是单纯靠血淋淋的画 面和“死讯”吸引人。电视新闻和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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