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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研究报告1、 研究背景与目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权威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自2002年成立以来,已连续6年完成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10强研究、连续5年完成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连续4年完成中国房地产策划代理百强企业研究等多项研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其研究成果为评价房地产企业经营实力及行业地位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并在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去年以来,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相继颁布实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入研究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有助于从宏观上把握行业发展方向,探寻新形势下行业发展之道。为反映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和主流企业的发展态势,科学评价企业的真实实力,系统总结优秀企业的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单位决定设立专项课题,开展“2008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研究”。开展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研究的目的是:(1) 以客观的数据和研究结果,反映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和主流企业的发展态势,为政府部门研究制定行业政策、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供参考和依据;(2) 科学评价企业的真实实力,发掘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水平高、业主满意度高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3) 系统总结优秀企业的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供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学习借鉴,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运作水平和服务质量。2、 研究方法体系2.1.标准和门槛值 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坚持以客观数据和社会评价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准备、全面、自愿的研究原则。研究组按照国际惯例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确定现阶段纳入研究范围企业的门槛值:(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2) 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有特色的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3) 凡符合入选门槛值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报表,方可参与此次研究;(4) 为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强做大,TOP10研究组鼓励企业以集团的名义参与。2.2.评价指标体系2.2.1.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原则“2008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研究”以客观数据和社会评价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自愿的研究原则,遵循以下三个准则进行指标体系的设计:(1) 服务规模与服务质量相结合。规模与质量是衡量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关键因素,研究组采用物业管理项目总数、总建筑面积两项指标来评价企业的服务规模(含物业类型)。同时,研究组采用业主满意度、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及物业管理项目续约率来评价企业的服务质量。(2) 服务规模与经营绩效相结合。研究组采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收入比、人均产值及多种经营收入比例进行经营绩效评价,与服务规模相结合,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3) 企业现状与发展潜力相结合。研究级采用员工总数、注册物业管理师人数、工程、管理、经济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类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数三项指标相结合,评价企业的发展潜力,与服务规模及质量、经营绩效等企业发展现状指标相结合,全面评价企业的结合实力。2.2.2.评价指标体系2.3.数据来源及复核2.3.1.数据来源(1)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对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有关数据进行复核;(2)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对业主进行的满意度调查(网上调查与网下调查相结合)数据;(3)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CREIS)数据库及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4)物业服务企业对外公布的信息(包括公司年报、企业网站公布的信息和对外派发的宣传资料;(5)有关政府部门(包括建委、房管局和统计局等)的公开数据。2.3.2.数据复核企业填报的数据须如实客观,同时研究组将对填报数据进行复核:(1) 通过各种公开信息及统计局经济普查数据对企业填报数据交叉复核;(2) 对企业在管项目信息,通过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的项目数据库进行复核;(3) 对部分财务数据通过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表、企业年报及税票进行复核。2.4.计量评价方法在研究方法上,为增加研究的严谨性,采用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的方法进行。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是一种从变量方差协方差结构入手,在尽可能多地保留原始信息的基础上,用少数新变量解释原始变量方差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它将原始变量分解为公共因子和特殊因子之和,并通过因子旋转,得到符合现实意义的公共因子,然后用这些公共因子去解释原始变量的方差。计算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时,主要是计算各构成要素的相关矩阵,通过相关矩阵得到特征值、累计特征值及因子载荷。根据最初几个特征值在全部特征值的累计百分率大于或等于某百分比的原则,确定公共因子的具体个数。然后再根据因子载荷矩阵确定各个因子的现实意义并进行重新命名,最后根据不同企业各个因子的得分及载荷矩阵,通过加权累加构成企业综合实力指数。3、 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状况分析根据2.1中确定的门槛值,优选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有特色的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共500家作为此次研究的研究对象,回收的数据表中有312家企业数据填报质量较好。这312家企业总部分布于深圳、上海、北京、武汉、重庆、杭州、成都、南京、郑州、西安等21个城市,基本覆盖了国内物业管理行业较为发达、一级资质企业相对较多的城市,具有发展时间较长、管理规模相对较大、服务领域广泛、人员素质较高等特点,是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的典型代表,针对样本企业的分析显示,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以下特点:3.1.经营收入现金流较为稳定的企业成立时间大多在10年以上列入此次研究对象的样本企业中,成立时间在18年以上的企业占比约为5%,成立时间不足8年的约占23%。企业成立时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历程:19801990第一个10年间,我国的物业管理发展较为缓慢,基本处于萌芽阶段,华南地区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占比居高;第二个10年间,特别是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物业服务企业数量放量增长,促进行业的加速度发展;2001年之后,企业成立数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现存企业对市场份额展开激烈竞争,行业开始进入深化发展的阶段。从成立时间与主要经营指标的关系来看,成立时间较早、发展时间较长的企业,其管理面积、营业收入一般超过成立时间较晚的企业,在企业规模、品牌认知、人力资源等方面占有领先优势。数据表明,物业管理是一个马太效应明显的行业,虽然在行业发展初期准入门槛较低,但一旦企业成立并开始承接项目,就开始了一个优势积累的过程。这种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后,其各项经营指标往往出现快速增长。如成立已达18年的中海物业,2006年的经营收入较2005年增长27.1%,在此基础上,2007年同比增速达到54.9%,增长的提速现象明显。从数据来看,多数企业的成立时间在19912000年间,这部分企业目前大多处于规模积累阶段,由于企业实力相当,对市场份额的争夺也最为激烈。对成立10年以上企业的研究还发现,与开发企业易受房地产市场大势影响、销售收入常常出现较大波动不同,这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收入通常较为平稳,尤其是那些管理水平高、品牌形象好、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管理项目;而在管项目个数多,区域分布广,企业接管项目选择空间大,来自物业服务费收入的现金流也就更为稳定。3.2.民营企业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规模更胜一筹研究组按照企业性质将物业服务企业划分为国营、民营、合资、其他企业。数据显示,半数以上的企业为民营企业,其次为国营企业,占比达到26%。同时,研究组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进行进一步研究发现,民营企业数量在各城市均占有绝对优势,其中深圳的民营企业数量占比最高,达到63%。国营企业在各城市仍占有较大比重,上海的国营企业数量占比为30%,在三个城市中比例最高,而北京合资企业数量占比均超过其他两城市,为30%。尽管三个城市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有绝对优势,但通过对民营、国营企业2007年主要指标均值的比较发现,国营企业无论在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均值、营业收入均值和员工总数均值上全部超过了民营企业。以上数据表明:由于物业管理行业门槛较低,地域性较强,行业不具备垄断性质,使得近年来民营物业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取得量的优势的同时,民营物业服务企业在规模上却远远落后于国有物业服务企业。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两类企业的竞争将继续存在。3.3.建管分离进一步推进,行业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由于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诞生的特殊背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企业存在隶属关系。数据显示,在此次研究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与开发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的企业占比已达到58%,其中北京、上海、深圳三个物业管理市场相对成熟且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中,非隶属关系企业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62%,上海68%,最高的为深圳,达到75%,表明深圳物业服务企业在建管分离、市场化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研究组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的开发企业与其是否同属一个集团或存在参(控)股关系(称二者具有关联关系),将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分为两类,由其关联企业开发的项目称为关联项目。数据显示,物业服务企业近年来加大了对非关联项目的拓展力度。2007年,企业所管理的项目中,非关联项目总建筑面积均值为13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8%。20052007年,非关联项目总建筑面积占比持续增加,到2007年已上升到50.3%,相比2005年提高5.3个百分点。进一步对与开发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类企业纷纷加大了对非关联项目的市场拓展力度。数据显示,与开发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物业服务企业,2007年管理的非关联项目总建筑面积均值为12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率为35.2%,高过同期所有企业在管非关联项目总建筑面积均值增长率。如绿城物管,2007年管理的非关联项目超过1000万平方米,占在管项目的比重超过60%,市场拓展力度可见一斑。类似的还有鹏基物业,2005年到2007年管理的非关联项目累计增幅达146%,远高于同期关联项目的增幅。此外,数据同时显示,市场拓展力度相对较小、管理项目均为关联项目的企业从2005年30%降为2007年的11%,而市场拓展力度较大、管理非关联项目占比超过80%的企业从30家上升到40家。以上变化表明,物业服务企业近年来积极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规模快速上升。如长城物业、中航物业等企业,凭借对非关联项目的积极拓展(占比超过80%),管理规模已位居国内前列。3.4.劳动密集特征突出,有效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但专业人员较为缺乏此次研究数据显示,样本企业2007年的员工平均数为872人,其中32.8%的企业员工人数在5001000人之间,20.7%的企业员工人数在10001500人之间。同时,企业员工总数与营业收入、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相关系数分别高达0.771和0.803,即企业员工总数越多,营业收入总额和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越大,反之亦成立,表明物业服务企业以密集劳动力获得效益的局面没有发生变化。数据同时显示,物业服务企业吸收剩余劳动力占员工总数比例达34.2%。具体到不同企业,24.5%的企业吸收剩余劳动力占员工人数比重超过60%;13.2%的企业吸收剩余劳动力人员占员工人数比重在5060%之间。此外,研究组还对企业年均人员流动率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样本企业人员流动率均值为9.7%,其中人员流动率低于10%的企业占比达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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