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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对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会计工作实际,制定会计核算科岗位责任制。第二条 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原则: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地进行。会计核算科工作岗位分为科长、副科长(副负责人)、电算化系统管理、审核制单、工资核算、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及住房贷款、会计档案、往来款清理、外汇管理、通过校园卡发放各类助学金等岗位。 第三条 科长的岗位职责(童小玲)一、负责本科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领导工作;二、认真学习掌握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熟悉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及会计核算内容和各项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三、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1、记账凭单要审核部门、部门编号、科目、科目编号、摘要、金额是否与报销部门相符,制单、出纳签章及日期、附件张数、报销人签字是否齐全; 2、原始凭证要严格复核票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备,各项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 3、复核中出现的不符合规定的预算收支和手续不完备的凭证,拒绝支付或让经办人补办手续,并有权向审核制单人员提出更正或重新制单; 4、审核总账与分类账的数字是否衔接,会计凭证摘要的填制是否规范、清晰,是否按原始票据及经济业务性质分类编制会计分录,是否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 5、审核各类账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和编制要求,各种会计报表中的数据是否与会计账簿中的数据相衔接,勾稽关系是否正确;6、认真完成其他需要审核的工作,对稽核中发现和纠正的问题应不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四、现金支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原则上不得报销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和异地发票(部队票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用款单位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1000元-2000元范围内的现金开支,异地发票(部队票据)经会计科长审批和登记后方可给予报销,会计科长每周将登记记录报主管处领导。 五、负责向处领导报重大收支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收入100万元上,支出10万元上,10万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处领导审批),协助处领导做好校内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每月至少两次,并将学习情况汇报处领导;七、掌握本科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家庭、健康情况;八、负责起草会计核算方面制度。九、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副科长(副负责人)岗位职责(曾亮珍)一、负责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系统的合法、安全、可靠; 2、定期检查软硬件的运行情况,负责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维护; 3、协调电算化系统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用户的设置、授权、释放、系统参数的设置等管理工作,不定期修改用户密码; 4、检查会计数据的规范性,保证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5、负责计算机输出的账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6、负责会计核算系统、工资核算系统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换代的论证,经处领导审批后,负责实施;7、负责会计数据的备份及计算机数据的管理、保管工作8、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其他管理工作。二、负责国库支付工作,包括用款计划申报、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书做好入账等工作;三、负责办理借款(请款)业务,暂付款要根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的借款单办理手续,一借一清,前借未清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款,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归还的个人借款,通知工资发放人员,及时从该人工资中扣除欠款;四、兼任审核制单工作;五、协助科长做好复核及科室其他工作。六、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审核制单人员的岗位职责(吴芳红、傅杨、吴清、张启华、刘烨)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预算指标和收支范围标准内办理收支报账业务; 二、熟悉和掌握学校年度预算内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经费预算指标,掌握有关部门的经济业务范围、管理程序、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审批权限,按照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要求编制记账凭单;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报销凭证的经办、验收、审批等手续,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并向科长汇报,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科长汇报,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熟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电算化制单的技术要求,准确无误的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并加盖印章,凭证的摘要应简明正确反映业务内容;暂付款的核销必须凭借款单(请款单)存根联回单。 五、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要及时交由复核人员审查,保证会计凭证的及时传递;六、超过银行规定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编制现金支出凭证报账;七、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八、傅杨同志兼任会计档案管理岗工作。第六条 往来款(暂付、暂存、应收、应付)、业务咨询、外汇管理岗(黄凤媚)一、负责清理、催报往来款(暂付、暂存、应收、应付),各项暂存款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代管款项要按照委托单位规定,在指标内办理支付,及时结报;二、 负责管理、整理及向报账人员传递未核销的借款(请款)的存根联;三、 负责外汇、出国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四、负责向教职员工、学生等报账人员及办事人员指引本处办事流程,解释有关报销规定;五、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工资、酬金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龚小芹) 一、负责工资及校内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不定期和会计核算系统账务对账; 二、根据人事处的通知,对本校调入、调出、离退人员以及部门变动情况核准后,做好工资记录的修改工作; 三、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负责审查扣发水电费、取暖费等款项,并做好工资记录的增减变动修改工作; 四、负责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 五、对工资表及人事处等工资变动及扣款依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年终归档;六、不定期与人事等部门核对工资记录,保证工资数额准确无误。七、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教工住房贷款、个人所得税核算人员的岗位职责(陈春丽)一、 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算、清缴、调整工作;二、 负责办理、催还教职教工住房贷款工作;三、负责工资薪金、个人劳务等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校外人员营业税)计算、计提、申报工作。四、 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八条 助学金发放、酬金数据零星处理人员岗位职责(冯福灵)一、根据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各学院等单位报送的本科生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研究生“三助金”、生活补助、奖学金发放表,负责将相头数据输入校园卡系统进行发放。 二、负责与资金科、收费管理科协商做好奖助学金支票结算及学费划扣工作。 三、协助工资岗人员做好酬金数据零星录入、工资查询、工资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九条 凭证装订岗位职责(黄泳贤、张明坤) 一、负责按时保质地做好票据、会计凭证粘贴和装订,本月的记账凭证在下月10日前应装订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须向主管领导说明。 二、负责做好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工作纪律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廉洁奉公、规范管理、统一口径、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团结协作”工作理念和工作态度。二、坚持严格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请假半天须经科长批准,超过半天的须经处领导批准。三、上班期间无故不得窜岗、喧哗,工作期间原则上禁止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含网上聊天、玩游戏、流览),如须查阅与工作业务相关的资料必须使在专用计算机上进行查询。办理网上报税、国库支付业务时不受本条约束,但不得借机上网聊天(与工作有关除外)、玩游戏等。四、坚持会计审核人员业务(凭证)互查制度(周五下午)。互查形式有多种,可抽查,也可全面核查,互查的内容有:(一)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真实性审核。审核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和经办人、经济业务的时间、地点和凭证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真实、涉及实物收付的原始凭证,其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2、完整性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印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是否为“发票联”,双方经办人是否签名或盖章,应附的旁证材料是否齐全。需办理固定资产的发票是否有设备资产管理处的入账手续,原始凭证背面是否有经办人、使用人和批准人的签名。 3、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内部规定。 (二) 对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完整;摘要是否规范;会计分录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更正错误的方法是否规范;会计凭证的传递是否及时。科长每周须将业务互查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就存在问题、整改的建议报主管处长。五、工作期间纪律、业务表现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第十一条 本岗位责任制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财务处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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