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4年下半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追加)分配方案为缓解我市林木采伐指标紧缺及由此产生的工作压力,省林业厅近期追加我市林木采伐指标10万立方米。为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充分缓解林业生产矛盾与压力,在本月初制定2014年下半年度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方案基础上,根据省厅追加指标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标(追加)分配方案如下:一、 生产规模:根据初始方案计划统计,全市实际采伐生产申请需求为56.4395万立方米,下半年第一批生产计划8.5万立方米,第二批生产计划(追加)10万立方米,分配落实计划18.5万立方米,占32.3%,剩余实际生产需求37.9395万立方米。二、分配原则:在本月制定初始分配方案基础上,以全面覆盖安排生产为目标,尽量解决早期生产余留,帮助解决灾害性等因素引起的生产损失,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好本分配方案。三、追加计划分配: 1、本年度已审批通过(第一、二、三批),但在初始方案中未作安排的,按最小蓄积量小班进行分配,但如果存在多个蓄积量过少小班情形,为便于生产作业,可按多个小(细)班蓄积量累加不超过300立方米为原则进行分配。按此原则,生产消耗占计划82704立方米(第一批37046立方米、第二34724立方米、第三批10934立方米))。已在初始方案中计划分配的本年度采伐申请原则上不再作追加计划分配。2、2013年度前余留生产,按50%分配计划,生产消耗占计划21503立方米。考虑到本年度实际采伐作业时间有限,在按50%的标准落实计划分配基础上,每一业主原则上分配计划不超过1500立方米。3、 特殊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统筹处理在落实计划分配方案过程中,仍需着力化解落实方案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比如林农反映实际造林年度与采伐设计树龄不一致导致的生产矛盾问题,特别是实际造林年限已达8年,而采伐作业设计不足8年的问题,要在落实执行方案过程中考虑解决。问题处理渠道可在没有政府项目采伐需求基础上在统筹计划中给予解决。以上生产消耗分配计划104207立方米,本月初始分配方案政府项目统筹指标(0.67万立方米)中4207立方米纳入本次分配计划,余2493继续用作政府建设项目采伐需求统筹。本方案经提交局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并按初始方案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遇特殊紧急情况的,报局班子会议讨论落实。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