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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热爱生命(节选)课文研讨一、整体把握这篇课文节选自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同名小说中的后半部分(结尾除外)。作者以雄健、粗犷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叙述了一个身处绝境、濒临死亡的人,在顽强的求生意识和钢铁般的意志作用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搏斗,终于战胜了饥饿、伤病、寒冷以及野兽的威胁而起死回生的传奇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所抛弃,只好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不久他就陷入到了弹尽粮绝的困境中。更不幸的是他的腿脚先后受伤,只能踉踉跄跄地行走在布满沼泽、丘陵与溪流,随时有野兽出没的荒原上。在极度虚弱中,他发现有一匹病狼循着他的血迹紧紧跟随着他,显然是要把他作为猎物。于是,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对方生命的生死搏斗。最终他咬死了狼,吞咽下狼的血,让生命重新放射出光彩。课文可以分为三部分:从文章开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为第一部分。叙述“这个人”在遭遇到棕熊并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得以逃脱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但恐惧与危险仍然紧紧伴随着他。长期的饥饿与疲惫,已差不多将他的心智与活力吞噬殆尽,他只能在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凭借意志力艰难前行,依靠吮吸被狼咬死的一只驯鹿的碎骨维持生命。第二部分从“有一天,他醒过来”到“而神志清醒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这一部分主要写主人公在似真似幻之中发现一头病狼尾随着他,开始了漫长的人与狼的对峙。其余段落为第三部分,也是全文乃至整篇小说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在半昏迷中感觉到了狼的进攻,他于是与那匹病狼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并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战胜了可怕的命运。小说成功地刻画了“这个人”的坚忍顽强、不惧艰难险阻的硬汉性格。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作者通过“神志清楚”“很冷静,很沉着”等一系列词语,向读者展示了他充分运用理性克服危险与灾难、战胜恐惧与幻觉的心路历程。我们发现,与他“作对”的不仅是外在的各种艰难险阻与危险,还有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以及各种心理幻觉与错觉。而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主人公之所以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不仅在于他那面对悲惨命运决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在于他那“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也仍然要反抗的抗争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到了生命垂危、令人绝望的关键时刻,“这个人”仍然坚守着做人的道德良知。虽然他的朋友比尔曾卑鄙地把他抛弃,但他还是没有拿走比尔身旁的那袋金子,也绝不“吮吸比尔的骨头”,人之为人的价值就显示在这里。主人公的经历启示我们: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抗争与搏斗。而只有勇于去追求胜利、抗争命运,才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写的一样:“这就是生命中惟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二、问题研究1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有什么特点?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一方面,这篇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都带有传奇色彩。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考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篇极为逼真的小说,我们在那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很难找到人为编造的痕迹,作者准确地摹拟了主人公在特定境遇中的心理感受与意识活动,非常逼真地展示了一个疲惫、衰弱的人在荒原上的艰难求生过程,其“真实性”可谓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2这篇小说有什么象征意义?小说的象征意味也非常浓厚,这是西方许多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可引导学生仔细加以体会。如小说主人公没有名字,仅以“这个人”指代,显然隐含着作者以他作为整个人类象征的用意所在,而小说中的“狼”更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练习说明一、小说的主人公在茫茫荒原上面临着哪些生死考验?他为什么能超越极限、战胜病狼而顽强地生存下来?此题意在引导学生把握小说的内容,体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主人公所面临的生死考验有饥饿、恶劣的天气、个人体力的极度虚弱、伤病以及野兽的威胁等。他之所以能战胜这些并顽强地生存下来,是因为他坚韧顽强、不惧艰难险阻。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作品所要弘扬的正是这样一种硬汉精神。二、小说有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与逼真的细节描写。试着找出几例,仔细体会。此题意在引导学生了解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的作用。作品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如第三段、第五段对生与死的思索,第八段对自己所处方位的判断等都是(后面的可以让学生自己来找)。细节描写也是比比皆是。如嚼骨头的细节,在水坑边舀鱼的细节,最后他与狼较量的细节等,都写得细腻逼真,增添了小说的真实性和形象性。三、你在其他书刊或电影、电视中看到过类似的人或动物求生的故事吗?讲给同学听听。这是一个拓展延伸题。教学建议一、这篇小说写的是美国当年的西部淘金者,离现在的学生生活实际比较遥远,可让学生自己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小说的时代背景。二、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很有特点,要注意仔细体会其中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看它们是如何加强小说的真实性的。三、有条件的话把小说全文找来读读。有关资料一、杰克伦敦生命的凯歌(薛鸿时)青年读者特别是曾在逆境中奋斗的文学青年都能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中汲取力量,因为他是崛起于社会底层的一个成功者,他的一生是对于厄运的一场殊死战,是一首生命的凯歌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诞生于旧金山。母亲弗洛拉威尔曼靠主持“降神会”糊口,有时也教教钢琴;父亲约翰伦敦曾在樊克兰等地经营蔬菜店和菜圃,种过田,养过鸡,但他的努力没有一次不是以失败而告终。杰克一直把约翰当作自己的生父,直至有一天他听到父母吵架时约翰指责弗洛拉不该养个“私生子”,这才隐约感到自己不是约翰所生,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成年后他打听到自己的生父是走江湖的星相家、自称教授的钱尼,曾去信联系,但钱尼不肯认他这个儿子。杰克从未有过欢乐的童年,弗洛拉忙于挣钱养家,把他扔给一个黑人奶妈珍妮,因此他享受不到母爱,他没有穿过一件“买来的”衣服,没得过一件玩具,真是寂寞极了。幸亏他异常聪颖,五岁时就能读能写,很早就从读书中得到慰藉,他读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伯拉,这本关于中世纪西班牙摩尔人的传奇故事,看得他入了迷。第二本是维达的西格纳,讲一个低贱的“私生子”(和他一样!)刻苦奋斗,终于成了个伟大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不就是我们理解杰克本人一生道路的某种启示吗?杰克八岁时,约翰养鸡失败,农场被拍卖,全家迁入奥克兰的贫民窟,比他大八岁的伊丽莎姐姐(约翰前妻所生)一向对他很好,她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竟嫁给带有三个儿女的老鳏夫希珀特,离家而去,使杰克更觉凄凉。杰克十岁就不得不干活挣钱了,每天清早要卖完早报才能去上学,放学后还要卖晚报,星期天到滚球游乐场去干杂活,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家里。虽然他能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多,但他抓得紧,效率高,小学毕业时成绩优异,被推为毕业生代表。他不但功课好,而且知识面很广,因为他从奥克兰图书馆里免费借阅了大量游记、传奇和冒险小说,平均每周总要看完两本书!严峻的环境使他早慧早熟,他很早就立下大志,他的座右铭是: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一定要做到,并且还要做得更好!上不起中学,他进罐头厂当童工,工资每小时一角。为了归还家里的欠账,有时他要连续干二十多个小时。后来他回忆道,“我不知道在奥克兰有没有一匹马干活的时间有我这么长?”短篇小说叛逆者就是他这段生活的写照,只是他比小说里的强尼更坚强,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在体力劳动中打过败仗。他看到当苦力没有前途,就向黑人奶妈珍妮借了三百块钱,买了一艘帆船加入一个偷捕牡蛎的海盗帮,后来这些人起了内讧,把他的船凿沉了,杰克愤而加入鱼警队,专门逮这帮“贼”。16岁时,他跟随一帮流浪汉,扒乘火车周游全国。17岁时登上“苏菲萨瑟兰号”轮船,前往日本、俄国海域捕猎海豹。他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也没有中断认真读书的习惯,他的文化素养大大提高了,并且渐渐萌生了创作的热情。他的年龄虽小,可是生活经历已经相当丰富了。从远东归来后,他进黄麻厂做工,工资还是每小时一角。这时,旧金山呼声报举办征文比赛,杰克在母亲的鼓励下,于整天辛苦劳作之后,仅用三个晚上就写成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拿去应征,结果荣获第一名。当时杰克才17岁,初次显示出他的文学才华。这次成功更坚定了他走文学创作道路的决心。此后,他在终日辛苦劳作的不利条件下,以惊人的毅力写出大量各种体裁的作品,像连珠炮似地轰击着各家文学刊物的编辑部,但他那些描写下层社会生活、迸发出旺盛的生命力的作品当时还不能为出版界所接受,所有的投稿都被无情地退回,最后终于到了连一张邮票都买不起的地步。后来他进发电厂当铲煤工,工作量大得惊人,像他这样的壮汉也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干完,一位老工人偷偷告诉他,这份工作原先是由两个人分两班干的,资本家为了省钱,用你一个人把原先那两名工人顶走了。过了不久,有一天那位老工人指着报上一条“失业工人弃家自尽”的消息对杰克说,那自杀的正是被你顶走的两个人中的一个!这件事对杰克的刺激太深了,当天他扔下工作就离开了发电厂。他参加了失业工人“向华盛顿进军”的示威行动,初次接触到有政治觉悟的先进工人,第一次听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字。示威群众被政府派军警驱散,杰克在归家途中在尼亚加拉瀑布前被警察以“流浪”罪逮捕,罚他干三十天苦工,他被换上了囚衣关进了收容所。这段生活使他目睹了资本主义社会司法制度的黑暗与不公。收容所里有一名惯犯拉拢他,要他服刑期满后跟他一起干非法勾当,但这不是杰克想走的路。获释那一天,两人进小酒店喝酒,杰克略施小技就把那名惯犯甩掉了,独自扒上火车,行程数千里回了家。回家后,他在伊丽莎的资助下又上了一年中学,并靠自学学完了高中的全部课程。1896年他考上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但半年后又因贫困而辍学。以后他一边做工,一边争分夺秒地拼命读书,从亚里士多德、吉朋、亚当斯密、马尔萨斯到马克思、恩格斯、尼采、斯宾塞,他都浏览。他觉得自己已经弄清了工人阶级为什么会受苦的原因,已经成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其实,他的思想十分驳杂,他把尼采的超人哲学、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硬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糅合在一起。他把人类社会也看作是残酷的生存竞争的战场,而盎格鲁萨克逊人种是“强者”,是优秀民族这种观点与科学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他的世界观中的矛盾决定了他的作品瑕瑜互见,具有各种不同的思想倾向。尽管如此,他还是满腔热情地参加社会党的宣传活动,曾因发表反对资本主义的激烈演说而被捕。就在这一时期,他爱上了中产阶级的小姐、文科大学生梅布尔,为了使自己配得上她,杰克更加勤奋学习、努力写作,以期提高自己的学识和社会地位。1897年3月,杰克出发到阿拉斯加克朗代克去淘金,历尽千辛万苦也没有淘得一粒金砂,却得了坏血病,于翌年夏天回了家。淘金是失败了,但他在苦寒北国的经历是比金子更宝贵的创作素材。这时约翰已经病故,为了一家人的衣食,杰克只得参加邮局的招工考试,他虽然被录取了,但却没有去就职,因为淘金者的故事已经在他的头脑里酝酿成熟,逼得他非写不可。他一面打短工养家,一面以疯狂的热情写下了一系列阿拉斯加的故事,他把作品念给梅布尔听,期待着她的赏识和支持。但这位趣味“高雅”的小姐却说他写的都是粗俗、野蛮的生活,他靠写作是永远出不了头的,还不如赶快去当邮差。两人志趣不同,终于走向决裂。1900年,杰克的好友杰可布斯在美西战争中死在马尼拉,他跑去安慰亡友的未婚妻贝西,结果爱上了她,当年他俩就结婚了。与此同时,文学刊物的编辑们开始注意起杰克那些充满生命力的阿拉斯加故事来了,寂静的雪野北方的奥德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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