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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鸡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 精心指导下,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 卫生计 生工作在融合中前行, 在创新中发展、 提升, 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 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保持稳定。 2015 年底 , 全市医疗 卫生计生机构 3011 个,其中:医院 90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741 个(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55 个、 乡镇卫生院 168 个、门诊部 27 个、诊所/卫生所 /医务室 623 个、 村卫生室 1850 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65 个(内: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13 个、卫生监督所 /中心 12 个、妇幼保健院 /所 /站 13 个、采供血机构 1 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26 个)、合疗经 办机构 12 个,卫生职业学校 3 所。与上年比较,主要是医院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所增加。(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 2015 年底,全市卫 生人员总数达 32436 人,比上年增加 1931 人,增长 6.33% 。其 中:卫生技术人员 24460 人,比上年增加 1676 人,增长 7.36% ; 执业(助理)医师 7924 人,比上年增加 370 人,增长 4.9% ;注册 护士 9324 人,比上年增加 936 人,增长 11.16% ;药剂、检验 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7212 人,比上年增加 345 人; 管理 人员 2346 人 , 比上年增加 91 人; 其他技术人员 373 人,比上年 增加 1 人 ;工勤技能人员 1692 人,比上年增加 45 人;村卫生室 乡医 3362 人,比上年增加 112 人,卫生员 203 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 (助理 )医师数由 2014 年的 2.01 人增加到 2015 年的 2.10 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 2.23 人增加到 2.48 人。 (2015 年常住人口: 376.33 万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 75.41% ,比上年 增加 0.73% ;管理人员占 7.23%, 比上年减少 0.16% ;其他技术 人员占 1.15% ,比上年减少 0.07% ;工勤技能人员占 5.22% , 比上年减少 0.18% ;村卫生室人员占 10.99% ,比上年减少 0.31% 。全市卫生人力数据库显示, 2015 年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 本科及以上占 21.35% ,大专占 43.82 % ,中专及中技占 31.35% , 高中及以下占 3.48% ;技术职务 (聘 )构成:高级占 7.10% 、中级 占 17.81% 、初级占 63.28% 、待聘占 11.81 % ;年龄结构: 35 岁以下占 43.98% ,35-54 岁占 45.37%,55 岁及以上占 10.65% 。(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持续增加。 2015 年底,全市医 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 23091 张 ,比上年增加 1613 张,增长 7.51% ,其中 :医院 15244 张,比上年增加 1684 张,增长 11.05% ; 妇幼保健机构床位 1403 张,比上年增加 7 张;卫生院床位 3804 张 ,与上年持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床位 648 张,比上年减少 137 张,减少 21.14% ;疗养院床位 244 张、门诊部床位 5 张, 与上年持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 2014 年的 5.72 张提高到2015 年的 6.14 张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 20585 张 ,比上年增加 923 张,增 长 4.69% ,其中 : 公立医院 14463 张,比上年增加 948 张,增长 7.01% ;卫生院床位 3804 张 , 与上年持平;其它公立医疗机构 床位 2318 张,比上年减少 25 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 床位数由 2014 年的 5.24 张提高到 2015 年的 5.47 张。二、医疗服务2015 年医疗服务年报数据显示: 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 病人医疗费用涨幅趋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进一步缓解。(一)医疗服务总量保持稳定。 2015 年,全市总诊疗量为 2049 万人次,比上年减少 7 万人次,下降 0.34% 。出院 69.84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4.53 万人次,增长 6.93% 。医院(市级各医院及县医院、县中医院,下同)总诊疗量达645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36 万人次,增长 5.91% ;出院 53.25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4.45 万人次,增长 9.12% 。2015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乡镇 / 街道卫生院、 村卫生室、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总诊疗量为 1299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54 万人次,下降 3.99% 。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门急诊量占总诊疗量比重为 63.4% ,比上年下降 2.4% 。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院总诊疗量达 449 万人次,较 上年下降 7 万人次,下降 1.54% ,占基层总诊疗量的 34.56% , 所占比例比上年增加 0.86% ;村卫生室总诊疗量达 628 万人次, 比上年减少 36 万人次,减少 5.42% ,占基层总诊疗量的 48.34% , 所占比例较上年减少 0.73%农村三级医疗机构出院总量 38.51 万人次 (县级医院 26.23 万人次,乡镇卫生院 10.26 万人次,妇保机构 2.02 万人次),比 上年增长 6.97% (县级医院增长 6.93% ,妇保机构增长 0.49% , 乡镇卫生院增长 8.46% )。(二)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提高。 2015 年,医院病床使用率 为 88.46 ,比上年下降 3.89% 。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 59.72% ,与上年比较上升 1.37% ;医院平均住院日 9.9 日,比 上年下降 0.2 日。2015 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6.1 人次、担负住院 3.3 床 日,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持平,住院下降 0.2 床日;乡镇卫生 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13.3 人次、担负住院 2.3 床日。与上年比较, 日均诊疗上升 0.7 人次,住院上升 0.2 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10.9 人次,比上年增加 0.1 人次。(三)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上涨趋缓 (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 。 根据医疗服务年报, 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平均为 96.7 元,较上年增加 5.6 元,上涨 6.15% ;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为 4565 元,较上年增加 384 元,上涨 9.18% ,增长率低于 2015 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涨幅 (涨 幅分别为 8.5% 、9.5% )。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 150.1 元,与上年比较增加 4 元,上 涨 2.74% ;医院人均住院费用 5336.4 元 , 与上年比较增加 386.1 元,上涨 7.8% 。与 2014 年比较,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 51.5 元,与上 年比较增加 5 元,上涨 10.75% ,人均住院费用 1209.7 元,增 加 38 元,上涨 3.2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 50.5 元,人均住院费用 2528.9 元。(四)推进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全市构建起“基层首诊、 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2015 年,全市 医疗机构通过分级诊疗,共转诊患者 3.27 万人次,其中下转 4524 人次,三级医院门诊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7.9% ,大医院人 满为患现象得到改善。 全面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以镇卫生院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组织全科医生团队 777 个,签约 155.2 万人次,签约率 41.35%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为 575 人 办理多点执业手续。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更新率达到 90% 以上,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75% 以上。三、医疗保障2015 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居民 274.16 万人,参合率 99.91% 。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 500 元,各级财政配套增加到 400 元 /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 100 元/人。筹集基金 13.71 亿 元,基金支出 12.16 亿元。 享受合疗补助总人次 454.09 万人次, 受益面达到 165.63% 。享受住院补助 48.73 万人次,较上年增 加 3.05 万人次,增长 6.68% ;住院基金支出 10.64 亿元,较上 年增加 1.32 亿元,增长 14.16% ;人均补助 2183.31 元,较上 年增加 142.7 元,增长 6.99% ;平均补偿比例 47.61% ,较上年 上升 0.19% 。享受门诊统筹补助 402.3 万人次, 门诊统筹基金支 出 1.21 亿元,人均补助 30.05 元。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 3.06 万 人次,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 3085.03 万元,人均补助 1006.04 元。2015 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单次共报付 15484 人次。 其中,新农合 14511 人次,占 93.7% ,居民医保 973 人次,占 6.3% 。全年共报付金额 9146.9 万元,其中新农合 8491.4 万元, 占 92.8% ,居民医保 655.5 万元,占 7.2% 。大病保险患者占新 农合住院患者 3.2% ,大病报付费用占大病患者医疗总费用 22.3% ,实际报付医疗费用比例为 53% ,超过国家试点不低于 50% 要求,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四、卫生应急、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2015 年,省卫计委先后在我市召开全省消除疟疾现场会、 全省重点传染病防控专病专策现场会, 与会代表对我市的疾控工 作给予高度评价。 5 月份,我市在眉县召开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现 场会和基层卫生管理现场会,推广眉县在这两项工作中的好做 法。全市 12 个县区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的各项指标巩固达到国 家消除标准。(一)卫生应急。 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实现市、县区卫生局和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整体指挥、 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 卫生应急工作更加规范化、 制 度化、科学化, 有效提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突 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完成 12 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月度报告及终期评估报告。组织协调卫生、质检、工商、食品 药品监督、商务、农业、林业等部门编写了 2014 年宝鸡市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总结评估报告 。积极承办了全省脊髓灰质 炎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组织开展 3 名西非埃博拉疫区回国人 员、 11 名中东朝觐归国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有效预防埃博拉、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在我市的传播。完成宝鸡市鼠疫防控工作 “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二)传染病疫情防控。 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 乙类传染 病报告发病 5918 例,发病率 157.49/10 万;报告死亡 22 例, 死亡率 0.59/10 万。报告发病数居前 5 位的病种分别是肝炎、 肺 结核、梅毒、痢疾、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 94.19% 。报告死亡数居前二位的是艾滋病( 14 例)、狂犬病( 5 例)、占死亡病例的 90.48%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 7805 例,发 病率 207.71/10 万;报告死亡 0 例。报告发病数居前 3 位的病种 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 流行性腮腺炎, 占丙类传染 病报告发病总数的 97.91% 。(三)重大疾病防治。一是 艾滋病控制工作。 在全省率先提 出“立足全体、管控两头、服务中间”的艾滋病防控新模式,全市 艾滋病防治“十二五”目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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