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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 201595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粤府办 2016 60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 溯体系建设,争创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先进市,制定本实施 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四 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 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 覆盖全市、 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 促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 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主要目标。 到 2018 年,初步建成在全省领先的重要 产品追溯体系,追溯系统与社会管理系统、企业服务系统、民生 服务系统逐步对接。到 2020 年,全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责任可究”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立,追溯管理机制和管理 平台不断完善,追溯网络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力逐步提 升,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环节的全过程追溯信息互联互 通,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 危险品、稀土产品、消防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水平居全省前列。二、主要工程(一)溯源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追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产品溯源的识别基础。根据国家制定的食用 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 产品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参与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采取相适应的追溯方式。为确保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 查通识,支持和参与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追溯数据标准,明确数 据采集标准、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标准。(市质监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 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二)重要产品溯源物联体系建设工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利用物联网,加快推进重要产品溯源物联体系建设。开展物联网 标识解析和产品认证服务, 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物联网和省内公共 信息平台与国家标识平台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 药品监管局、质监局负责)(三)重要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设集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系统、监管系统为一体的重 要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联通部门、地区、企业的数据库 建设,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接入重要产品追溯网络,加快追溯系统进企业、社区、医院、电商平台、消费者移动终端 等。(市商务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 管局、质监局,惠州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三、重点任务(一)做好统筹实施。 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 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全市各类园区是生产环节重点,相关规 划确定的流通市场是流通环节重点,龙头企业是实施重点。各地、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企业、生产环节、流通环 节、产品等重点,统筹规划追溯体系建设,确定重要产品名录, 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市商务局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二)推进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参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 的运行,加大对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度, 扩大溯源示范企业与品种。加快推进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平台运行模式的创新, 确保追溯体系出实效、 保长效。(市农业局会同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三)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重点品种电子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植物油、 酒类、大米、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的追溯,不断拓展纳入电子追溯的重点食品目录,形成“全品种可查询,重点品种可追溯” 的食品追溯机制,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继续 推动粮油质量检测二维码溯源系统在我市学校、幼儿园的推 广应用。逐步对接整合各部门电子追溯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企 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 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教育局,惠州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负责)(四)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覆盖生产经营全环节,通过省医疗 信息系统,实现药品从生产环节到市场流通环节的全程无缝监管 和可追溯。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卫 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务局负责)(五)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 系。切实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为追 溯体系的建设和应用提供支持。 全市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预留 标准接口,与省农业厅实现数据对接。(市农业局会同市工商局负责)(六)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消防控制设备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居y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依托现有的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我市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市质监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经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建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 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设)(七)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企业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生产经营台账、 产品包装标识支撑,加快推进市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 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建设市稀土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市稀土产品追溯的示范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八)开展进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进口乳粉、葡萄酒、威士忌、橄榄油、香米、矿泉水、茶叶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跨境电商追溯体系建设为试点,探索建立进口乳粉、酒类 等重要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并与市食品追溯体系实现互联互 通、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进口商品境外预检、口岸快放、智能跟 踪、多方共治的全球溯源核放监管模式。(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惠州 海关负责)四、工作要求(一)发挥认证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追溯管理与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 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有机产品等认证结合起来,为生产经 营企业提供市场化的认证服务。配合上级部门鼓励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探索建立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各有关部门可在管理工作中采信此类认证结果。(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负责)(二)加强互联互通。 以政府采购形式建立追溯公共信息平台,设立统一的追溯信息标准,研究设定统一的读写标签、操作 规程,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 站式查询服务。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 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 追溯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与省、市相关业务平台等互联互通,建 立追溯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将追溯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惠州 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三)发挥多方合力。 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电商企业要与实体企业紧密 结合,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 信息化追溯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 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行业 协会自主建立行业追溯信息平台,引导会员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 药品监管局、质监局负责)(四)强化追溯服务产业与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鼓励社会资 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培育产业发展新增长点。探索通过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服务体系,提供追溯云服务。 支持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完善追溯配套产业链。加强追溯大数据 分析和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 前提下,推动追溯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商业化增值应用, 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市场开拓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农 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追溯体系 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电子商务等。 (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负 责)(五)强化电商平台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融合。推动电商平台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对接,对平台上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等重要产品建立追溯产品专区,在同等条 件下将追溯产品优先推介给消费者。 加快推进电商平台自身的追 溯体系建设,引导电商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现过程 追溯管理。(市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局负责)(六)强化质量安全综合治理。 推动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 系、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接,打造严密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 控模式。构建大数据、云平台监管模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探 索实施产品全过程智能化“云监管” 。推动追溯数据和诚信体系相结合,完善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立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投 诉、责任主体定位、销售范围及影响评估、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 处置等机制,调动公众参与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积极性。 (市质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逐步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 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 信“黑名单” ,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大 可追溯产品推广力度,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医院和其他团 体消费单位等主动采购可追溯产品, 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 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广学校智慧食堂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学校食堂采购进行溯源采购和建立电子采购台账。 加大宣 传力度,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 持追溯的社会氛围。 (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质监局负责)五、保障措施(一)完善制度办法。 实行依法溯源,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 制度,细化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 研究制定追溯数据共享、 开放、 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 开放的规范管理。(二)落实财政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试点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工业与信息化专项、科技发展专 项等专项资金,支持市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政府采购中 涉及可追溯产品的, 按照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贯彻执(三)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 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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