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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谢谢观赏5.2.2.3采购外包过程产品经检验或验证后,检查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交采购部办理入库手续。5.2.3在供方现场进行的验证5.2.3.1根据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控制的要求,需要在供方现场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验证时,质量部应规定验证的项目和要求。5.2.3.2采购部应在采购外包合同或采购外包协议中规定本公司在供方现场进行验证的安排,和验证后的放行方式。5.2.3.3采购部应按规定的时机通知质量部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质量部应指派检查员到供方现场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验证,并实施记录。5.2.3.4对于在供方现场进行验证并合格的产品,在进货时可以减少对其进行的检验和试验项目。5.2.4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5.2.4.1加工工段、装配工段、铆焊工段应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自检,并按规定的时机提请质量部检查员进行检验和试验。5.2.4.2质量部应按检验规程检验计划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实施记录。5.2.4.3生产部对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推动工序,或进行装配。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生产部不得推动工序,并按不合格品评审确定的处置意见进行处置。5.2.5出厂成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5.2.5.1 生产部应在生产过程完成后,提请质量部对成品进行最终出厂检验和试验。5.2.5.2 质量部应按检验规程检验计划实施产品的出厂检验和试验,并填写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合格品签发合格证。5.2.5.3 质量部应确保在签发合格证,准予产品交付前,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规定的全部检验和试验项目均已完成,并经验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接收准则的要求。5.2.5.4 在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活动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向顾客交付产品;在得到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的批准,或按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得到顾客的批准时,可以例外。5.2.5.5 对于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由质量部进行自检,并提请具有资格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质量部应接收试验单位的试验报告,并对试验结果进行验证。5.3检验和试验记录5.3.1 对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进行记录,并能提供清楚地表明产品(原材料、零配件、整机产品等)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和接收准则要求的证据。5.3.2 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经过授权的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5.3.3 产品的主要检验和试验项目的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应按产品出厂编号整理形成产品质量档案,并由质量部归档保存。5.3.4 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按q/shyg02.02t-2006记录控制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控制。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6.1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6.2检查员资格证书6.3检查员授权书6.4入库单6.5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6.6采购产品进货检验记录6.7采购产品进货验证记录6.8供方现场对采购产品验证记录6.9零部件检验记录6.10零部件尺寸形状检验记录6.1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6.12产品型式检验记录6.13产品合格证6.14产品质量档案编制:日期:审批:日期,检查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交采购部办理入库手续5.2.3在供方现场进行的验证5.2.3.1根据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控制的要求,需要在供方现场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验证时,质量部应规定验证的项目和要求。5.2.3.2采购部应在采购外包合同或采购外包协议中规定本公司在供方现场进行验证的安排,和验证后的放行方式。5.2.3.3采购部应按规定的时机通知质量部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质量部应指派检查员到供方现场对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进行验证,并实施记录。5.2.3.4对于在供方现场进行验证并合格的产品,在进货时可以减少对其进行的检验和试验项目。5.2.4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5.2.4.1加工工段、装配工段、铆焊工段应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自检,并按规定的时机提请质量部检查员进行检验和试验。5.2.4.2质量部应按检验规程检验计划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实施记录。5.2.4.3生产部对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推动工序,或进行装配。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生产部不得推动工序,并按不合格品评审确定的处置意见进行处置。5.2.5出厂成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5.2.5.1 生产部应在生产过程完成后,提请质量部对成品进行最终出厂检验和试验。5.2.5.2 质量部应按检验规程检验计划实施产品的出厂检验和试验,并填写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合格品签发合格证。5.2.5.3 质量部应确保在签发合格证,准予产品交付前,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规定的全部检验和试验项目均已完成,并经验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接收准则的要求。5.2.5.4 在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活动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向顾客交付产品;在得到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的批准,或按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得到顾客的批准时,可以例外。5.2.5.5 对于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由质量部进行自检,并提请具有资格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质量部应接收试验单位的试验报告,并对试验结果进行验证。5.3检验和试验记录5.3.1对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进行记录,并能提供清楚地表明产品(原材料、零配件、整机产品等)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和接收准则要求的证据。5.3.2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经过授权的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5.3.3产品的主要检验和试验项目的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应按产品出厂编号整理形成产品质量档案,并由质量部归档保存。5.3.4各类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按q/shyg02.02t-2006记录控制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控制。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6.1 产品检验规程检验计划6.2 检查员资格证书6.3 检查员授权书6.4入库单6.5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6.6采购产品进货检验记录6.7采购产品进货验证记录6.8供方现场对采购产品验证记录6.9零部件检验记录6.10零部件尺寸形状检验记录6.1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6.12产品型式检验记录6.13产品合格证6.14产品质量档案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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