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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起源于发展1. 水运检测机构类别分为材料与结构。材料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分为甲、乙两个等级。2. 公路检测机构类别分为综合与专项。综合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专项分为桥隧与交通工程。3. 取得检测等级证书的机构才能设置工地试验室,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4. 计量纠纷: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第二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作用1. 试验检测贯穿于公路水运工程的始终,(勘察设计到施工建设、运营监控养护),是进行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的重要手段。2. 优化材料组合、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造价;研究提升新材料新技术作贡献;改进工艺,优化施工流程,保障质量;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奠定基础;为质量事故分析提供依据。3. 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注明的项目参数内出具的报告,可作为质量控制、质量评定、工程验收、技术状况评定、事故调查、投诉处理的依据。4.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已成为交竣工验收评定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设计参数、施工质量控制、施工验收评定、养护管理决策及各种技术规范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第二章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第一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1. 试验检测技术活动的核心是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2. 计量法立法的目的(宗旨):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与量值的准确可靠。3. 1985年计量法明确计量器具分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4. 1987年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计量认证考核。5. 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6.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与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由国务院定。7. 2000年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 为保障检测数据准确可靠,除使用仪器应进行检定校准,选择规程标准正确,操作符合规范要求外,还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管理要求对检测机构进行管理。9. 计量法由总则;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与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与负责。10.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与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11. 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与加封盖印等。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12.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13. 国际单位制与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 我国允许使用的单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5.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16.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的使用必备条件:经计量检定合格;有正常工作的环境条件;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完善的管理制度17.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后使用。18. 主持考核是指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进行的考核。1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与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20.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均为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1.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22. 计量器具管理形式:强制性检定与非强制性检定23.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由文字与框图构成,简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24.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施行。25. 部门与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须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26.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27. 企事业单位应有计量检测设施,制定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28.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受限制。29. 执行强制检定与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其他计量检定机构。30. 执行强制检定与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必须考核合格(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检定证件,取得检定测试任务的资格)。31. 处理以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32.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与可靠性考核合格(计量认证)。33. 检测机构的可信任程度取决于:独立制造销售、研发;公正地位;评价产品优劣手段;数据报告社会承认。34. 公正数据特点:真实性;科学性;合法性35. 量值必须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36. 不合格计量器具:无合格印、证;检定过期;检定不合格37. 计量认证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有关技术机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与可靠性进行的考核与证明。38.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单项”计量认证。第二节 标准化法及实施条例内容1.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 没国标又要在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制定行业标准。3.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4.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5. 有了国标,行业标准失效废止。有国标或行标,地方标准即行废止。6. 内部适用的标准,作为交货依据,必须备案。7. 国标与行标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8.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8条)9. 行业标准可上升为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也可转化为强制性标准。10. 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制定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是强制性标准。11.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12. 试验检测的主要技术标准按其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13. 公路水运的主要技术标准按其性质分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14. 关于试验方法与判定标准的选择描述正确的是:1.优先采用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或最新发布的交通行业标准2.根据判定标准选择试验方法15. 强制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16. 处理产品符合标准争议,以县级以上检验机构数据为准。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1. 产品质量法不适用于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2. 建设工程、军工产品、交通建设公路、桥梁、隧道、码头等设施不适用本法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适用。3.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检验工作。4.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责任,否则行政处分。(出具虚假证明不是由监督管理人员出具,所以除外)5. 交通行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证书。6. 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实验室,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 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3. 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竣工验收。4. 参加交竣工验收的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5. 建设单位负责移交项目档案。6. 竣工验收的条件:完成设计与合同内容;档案与资料完整;原材料试验报告齐全;参建各方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保修书7. 质量控制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8. 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9.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现场取样应当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10. 监理方法:旁站、巡视、平行检验。11.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第一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简介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目的:规范检测活动;保障质量及安全;定位了检测活动在建设中的地位2. 公路水运检测活动不同于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是对公路水运工程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实体质量进行的检测活动。3. 试验检测遵循原则:科学、客观、严谨、公正(公平)。4.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5.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质监总站)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6.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类别、专业、等级设置规定:专业类别等级评定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质监总站乙级省站丙级省站专项类交通工程质监总站桥梁隧道工程质监总站水运工程材料类甲级质监总站乙级省站丙级省站结构类甲级质监总站乙级省站7. 检测机构等级划分依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水平;主要仪器设备;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8. 检测机构等级差异只反映检测参数多少,不代表检测水平高低!9. 乙丙级参数增项,若属于部质监局范围时,由部评审。10. 检测机构等级升级条件: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11. 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12. 所申请等级属于部质监局范围的,省站核查后出具意见转送部质监局。13. 专家抽取注意:若申请项目属于部质监局评定范围的,专家要从部质监局专家库抽取。14. 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15. 换证需提前三个月向原发机关提出换证申请。16. 换证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17. 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责令6个月内整改。18.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机构办理变更。19. 检测机构停业注销,应当自停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手续。20. 取得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可向社会提供实验检测服务。2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与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22. 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23. 工地试验室检测范围不得超出母体的24. 检测机构应当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25. 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26. 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检测委托。27. 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由试验检测师担任。28. 检测试验报告应当由试验检测师审核、签发。29.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30. 授权签字人是指签发报告的人,应是由检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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