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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美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差别化纤维素纤维技改项目第18章 公众参与18.1 公众参与概述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一)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二)公开免费发放包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三)其他便利公众知情的信息公告方式。”“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以便在环评中全面了解并考虑公众的意见,吸取其有益意见,使项目建设更加完善与合理,同时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提供给建设方、设计方和环保部门,使建设各方与公众有互相沟通的机会,从而有利于发挥项目最大的综合和长期效益。对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权衡项目建设的利弊,公众参与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同当地公众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可以弥补在环境评价中可能存在的遗漏和疏忽,评估出一些难以用货币形式表达的资源。此外公众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环保措施。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进行。目的主要是使山东雅美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差别化纤维素纤维技改项目能被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众所了解,同时把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回环保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18.2 公众参与时间、范围及方式18.2.1 时间与范围公众参与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5月19日。公众参与范围:调查范围包括项目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业事业单位的居民等。18.2.2 方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包括公众公告发布、发布报告书简本、调查问卷发放的方式。公众公告采用网站公示的方式,并向公众提供环评报告书简本。其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18.3 公众参与过程18.3.1 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发201298号文的要求,“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应当在当地报纸、网站和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中,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单位在拟建厂址周围村庄张贴山东雅美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差别化纤维素纤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并在2016年3月4日通过博兴县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zgbx/2/72/160304112417291608.html)上向社会公开公布。公示中介绍了工程简况、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并给出了公众信息反馈途径。第一次公示张贴情况见图18.3-1,第一次公示网站截图见图18.3-2。第一次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王木村 北辛安 董杨村 董高村 东上疃 鲍庄村 北八里村 董王村 图18.3-1 第一次公示张贴情况图18.3-2 第一次公示网站截图18.3.2 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告。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016年5月9日,在博兴县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zgbx/2/72/160509034800623218.html)发布了山东雅美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差别化纤维素纤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中介绍了工程简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以及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等,同时给出了公众信息反馈途径和方式。第二次公示网站公示截图见图18.3-3。第二次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图18.3-3 第二次公示网站截图18.3.3 调查问卷发放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进行公众调查时,要做到公众调查表发放的代表性和覆盖性,对于搬迁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住户或单位应逐个进行调查;对于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按不少于当地常住人口的10%比例进行调查。鉴于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主要是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次公众参与仅考虑近距离范围内的敏感点,即将厂址周围1k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作为重点调查对象。通过对周围村庄户数的统计情况(见表18.3-1),为调查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第二次公示期间共发放调查问卷273份,详细调查公众意见,回收调查问卷273份,其中有效问卷273份,占被调查人数的100%。各敏感点调查问卷发放情况见表18.3-1。表18.3-1 各敏感点调查问卷发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敏感点名称常住人口数(户)问卷发放数量1董初村127132董高村307313北八里村300304董王村333335鲍庄村340346东上疃村222227董杨村350358东谷王村117129王木村2352410北辛安村38539合 计273参与调查公众的基本情况见表18.3-2。表18.3-2 参与调查公众的基本情况统计表序号被调查者基本情况人数(人)比例(%)1年龄18岁以下001835岁7226.43660岁19069.660岁以上1142学历初中以下17664.5高中或中专5118.7大学以上4616.83职业工人13348.7农民11742.9教师00商人114科技工作者00学生124.4机关工作者004居住地厂区附近1公里以内10739.2厂区附近12公里16660.8大于2公里005身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00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成员00居委会、村委会成员00普通居民、工作人员273100%18.4 项目与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山东省环保厅下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18.4-1。表18.4-1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具体要求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实施主体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实施主体,应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公开、公正、客观、规范地开展工作。受委托的环评机构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符合(二)调查方案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要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公众意见调查方案,并征得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后实施。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制定公众意见调查方案,并征得博兴县环保局同意后实施。符合(三)调查范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作公众调查时,要做到公众调查表发放的代表性和覆盖性,对于搬迁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住户应逐户进行调查;对于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按不少于当地常住人口的10%比例进行调查;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必须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本次问卷发放涵盖受该项目影响最大的近距离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受访公众不低于常住人口户数的10%。符合(四)调查内容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二)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三)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四)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五)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六)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七)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八)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九)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十)对搬迁、占用土地、经济补偿的接受程度;(十一)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十二)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十三)是否同意项目建设。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已基本涵盖所述内容。符合(五)信息公告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按照办法规定,在环评工作开展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除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媒体分别发布公告外,还应在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处张贴信息公告,设立公众意见调查资料发放点。信息公告必须包含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要求的全部内容。每次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确保受影响的公众全面获悉建设项目信息。第二次公告期间,应对第一次公告时公众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反馈,作出解释和说明。厂址近距离范围内所有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处均已张贴信息公告,公告时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符合(六)调查意见使用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将两次征求的公众意见纳入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章节中,并将公众参与调查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征求的公众意见已纳入第18章公众参与章节。符合(七)调查意见的核查省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须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其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证明文件。省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在建设项目评估过程中应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核查其真实性。经核实,凡与实际调查情况一致性低于80%的,必须重新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博兴县环保局已出具,见博环评函(2016)37号。18.5 调查结果汇总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公众对各个问题的观点比较一致。公众参加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在提高,对项目的环境影响也有一定的认识。公众观点汇总情况见表18.5-1。 表18.5-1 公众观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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