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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1. 民法通则颁布于哪一年?A、1956年B、1966年C、1976年D、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于哪一年?A、1956年B、1966年C、1976年D、1986年正确答案:D2. 甲乙二厂于1997年5月21日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金象”商标,使用商品均为健身器材。商标局应当( ) A通知甲乙二厂于1997年5月21日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金象”商标,使用商品均为健身器材。商标局应当()A通知甲和乙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B均未使用的由双方抽签决定C同日使用的由双方进行协商D驳回甲和乙的申请AC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如之日起 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 )。A.中国B.美国C.日本D.德国参考答案:B4. 合法持票人的票据毁灭的,原合法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仍然存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 属于我国在刑罚主刑中的创造的是( ) 。A、管制和拘役B、收容和拘役C、管制和死缓D、收容和死缓属于我国在刑罚主刑中的创造的是( ) 。A、管制和拘役B、收容和拘役C、管制和死缓D、收容和死缓正确答案: C6. ( )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 A()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A大明会典B贞观政要C唐六典D永徽律疏C7. 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的名称。第二天,乙公司即将该支票交付与丙公司。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持票向该支票所载的付款人A银行请求付款,遭到A银行的拒绝。请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丙公司是合法持票人吗?为什么?(2)A银行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3)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请求支付?为什么?(1)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5条和第87条的规定,支票出票人在出票时可以在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名称,从而签发无记名支票,并确认:“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对于无记名支票可以直接依票据交付行为实现票据的转让,并推定票据的持票人为票据权利人。因此,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 (2)合法。因为根据票据法第92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才提示支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银行可以拒绝支付。 (3)可以。根据票据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支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本案中,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可以向其追索,要求甲公司承担支付的责任。 8. 任择性强制管辖任择性强制管辖正确答案: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9.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题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题正确答案: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出在解决一项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时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这种冲突规范体现了内国法律限制外国法律适用和严格适用条件的做法通常以法院地法作为重叠适用的准据法之一。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选择其中之一依所选定的法律解决该项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出,在解决一项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时,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这种冲突规范,体现了内国法律限制外国法律适用和严格适用条件的做法,通常以法院地法作为重叠适用的准据法之一。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选择其中之一,依所选定的法律解决该项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 A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A对外投资支出B按政府规定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C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B11. 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互相妥协,达成一致意见。这种争端解决方式是()。A调解B调停C仲裁D协商B调停是指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互相妥协,达成一致意见。调停往往是在争议双方不能以谈判和协商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方法。12. 指导意见中就学校而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不包括:( )A.关停学校周边娱乐性场所。B.加强教职工特指导意见中就学校而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不包括:( )A.关停学校周边娱乐性场所。B.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C.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D.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参考答案:A13. 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 )。 A自然血亲 B拟制血亲 C姻亲 D配偶在亲等计算法中,不能被计算亲等的是()。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姻亲D配偶D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亲等数小的,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亲等数大的,表示亲属关系疏远。由于计算亲等的客观依据是血缘联系,故亲等的计算是以血亲为基准,而准用于姻亲的,具体应用时可以配偶为中介换算。配偶则自为配偶,不计亲等。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14. 劳动者服兵役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5. 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2009年单选6)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2009年单选6)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正确答案: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是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不同,即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故本题应选A。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鉴于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关系和保护性关系,相应地,法律规则也可分为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16. 简述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简述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17. 下列有关破产财产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产”的概念;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下列有关破产财产的说法错误的是:()。A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产”的概念;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团”的概念B对于破产财产的性质的争论,主要存在“权利客体说”和“权利主体说”C我国在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上,采取的是固定主义的立法例D在我国破产财产是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的C根据上述对破产财产的解释,可知A、B项是正确的。关于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各国破产法中有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两种立法例,分别为德国法系和法国法系所采纳。固定主义是指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以破产宣告时属于破产人的全部财产为限,破产宣告后债务人新取得的财产不作为破产财产。膨胀主义是指破产财产并不以破产宣告时破产人所有的财产为限,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新取得的财产应划归破产财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所以,我国采用的膨胀主义,C项错。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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