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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 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17 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 (甘政办发 68 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 障,是保证社会和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能够有效降低 信用信息不对称程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经济 的公平和效率。(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2002 年,以“优化金融 环境,打造信用”为主题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社会系统工 程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近年来,全市各部门在市委、 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打造“信用”为目标,逐步形成了金 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使全市金融生态建设由点到面不 断推向深入,信用法规政策相继出台, 关于加快推进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农村信用组织评 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 制度性保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 系,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和严明公正的执法,有效打击和遏制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 推广应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年 6 月末,共为全市 3100 余户企事业单位和 51.62 万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信息采集范围不断扩大,查询量逐年上升。信用宣传教育扎 实开展,政府信用水平有效提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诚 信、信用、征信宣传教育活动,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行 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1、失信惩戒机制不够健全,信用缺失问题仍较严重。 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仍较常见。信用 宣传内容及手段创新不足,教育培训覆盖面狭小,社会公众 的信用知识比较缺乏,主动参与程度不高。有的地方和部门 对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采取的措施不力。 部分企业信用较差,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 知识产权行为屡有发生,合同违约问题依然突出。2、征信市场发育迟缓,服务产品供给不足。企业和个 人征信系统在我市虽然得到推广应用,但相关信息采集难度 大,数据库服务范围、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大和延伸。专 业信用评级业务在我市尚未开展,信用调查、信用咨询等服 务仍属空白,信用信息服务业不发达,信用交易中信息不对 称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既不利于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又制 约着融资规模的扩大。3、信用制度建设滞后,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不足。主要 是信用信息征集困难,受观念、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许 多部门、行业信用信息数据仍然处于相对封闭、垄断状态, 健全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社会信用 信息征集与共享法律保障作用仍待加强。同时,对信用建设 的投入保障、信用建设主体的权利义务、信用产品的推广使 用等方面缺乏制度规定,信用体系的联动效应弱小。4、信用知识普及程度仍然较低,信用文化建设有待进 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在诚信道德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但整体看,缺乏统一规划和系统性,没有形成制度, 合力不强。宣传教育内容及手段创新不够,缺乏吸引力,效 果不够明显,诚信理念在一些市场主体中尚未得到牢固树 立,日常经济社会活动中失信行为还较为常见,信用文化建 设任务还很艰巨。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法律规范、市场 规范、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统筹协调,发挥合力,进一步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围绕打造信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 体目标,以金融信用、商业信用为切入点,以征信体系为核 心,信用交易为手段,信用中介为纽带,信用文化为支撑, 信用法规为保障,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全 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1、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 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在统筹部署、整体 规划的基础上,立足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 问题,实施重点突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2、政府推动、探索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设尚处于 探索起步阶段。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眼长远 ,统筹规划。要充分吸收先进国家和地方的经验, 抓住重点 ,打好基础 又要立足实际,敢于创新,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3、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确保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和 监管依法进行。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 入,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信用服务市场 健康发展。4、分工协作、节约高效。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 各县、 各部门要密切协作, 互通信息, 相互配合, 相互支持, 形成合力。要防止盲目铺摊子、重复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 现有资源,节约、高效地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目标任务1 、总体目标。经过 3 5 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法制、 征信、教育”三位一体、有机联动、 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信用 体系基础框架和运行机制,显著提升全市信用水平,进一步 优化发展环境。2、具体目标。一是信用法制健全,司法公平公正,行 政执法严明,失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建立信用信 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信息共享;三是加快推进中小 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金融支持中小 企业和“三农”发展力度;四是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 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覆盖范围,为每一个参与经济活动的企事 业单位和个人建立起信用档案;五是建立各方参与、协作高 效的信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使诚信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信 用知识得到基本普及,信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 市基本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六是建 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 人,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严重失信 者,加大处罚力度。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1、加强守信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政府信用形象。一是 解决政府自身失信问题,集中整治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和债务拖欠,与金融机构联手,清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巩固、完善政府政务 公开制度,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 尤其是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度、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 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任用、 评优的重要内容,塑造政府诚信形象,为建设“信用”发 挥好示范带头作用。2、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 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依法 惩处失信违法行为,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 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3、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无照经营、商业欺诈、 商业贿赂、恶意逃债、非法中介、侵犯知识产权、环境违法 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监督,规范和整 顿农村消费品市场。4、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执法 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健 全执法问责和投诉受理制度,建设公正、严明、高效的执法 体系。5、建立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形成对失 信违法行为打击惩戒的合力。各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 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现象。要认真贯彻 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 15 号),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问题, 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得到有效执行, 切实维护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信息共 享。依法推动各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分步走的工作 思路,在信息需求急迫的部门或重点领域先行试点,探索数 据交换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在取得经验和各类信息系统普遍 建立后,推动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政府和人民 银行及市县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之间的交换与共享,为全社会 提供信息完整、功能齐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依法向社会提供服务,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 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三)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1、以信用信息共享为手段,规范农村信用组织评定。 按照政府主导、 银农联动、 各方配合的要求, 成立县、乡(镇)、 村三级农村信用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托农业银行、合作金融 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已开展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客户等级 评价等工作,建立由政府统一命名的“信用农户” 、“信用村 (镇)”创建活动。并针对各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 兼容不强、 指标数据偏少、 功能单一等缺陷, 开发“农村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信息采集小组, 全面采集农户信用信息。2、以信用文化建设为目标,优化农村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当地政府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宣 传信用知识和征信产品,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金融观念、消 费观念与信用行为的引导,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二是 在村委会办公场所建立信用宣传园地,扩大农村地区征信知 识的宣传普及;三是建立守信奖励与失信惩戒制度,通过制 定相关奖励与处罚措施, 引导树立信用观念, 增强信用意识, 优化农村社会信用环境。3、以农户信用贷款为重点,转化农村信用建设成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征信和信贷有机结合,涉农金融机构将农 户信用评级结果引入农户贷款审核过程,确定是否授信以及 授信的额度与利率,优先为各级各类农村信用组织提供金融 服务;二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快速发展小 额、联保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质押物范围,简化贷 款手续,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有效提高农村贷款 需求满足率;三是加快扶贫类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 按市场化原则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规模和范围,重点投向贫 困户,继续拓展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巾帼妇女创业和个 人消费等贷款业务;四是积极搭建“政银农”合作平台,推进 银行业、保险业机构与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广大 农户实现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农户享受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四)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1、建立工作协调与保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 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各部门、金融机构等共同参加 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高效、务实的外部与内部协调联动工 作机制。2、建立信息采集与更新机制,扩展中小企业信息采集 范围,探索搭建区域性和全市性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收集、 使用和共享的网络化平台,建立中小企业电子信息共享机 制,实现信息批量采集与更新。3、完善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 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 服务方式创新,跟踪监测中小企业信贷客户,降低贷后管理 成本与风险,促进银行和企业建立长期信用关系;并搭建银 企合作平台,推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积极开展区 域金融联席会议、银企洽谈会等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银 企融资推荐对接平台,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了解、合作搭 建交流、展示平台,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高质量、高效率 的金融信贷服务,推动银企良性互动发展。4、发展中小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充分认识到开展借款 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意义, 以“行政引导、市场运 作、规范发展、确保质量”为原则,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银发 200695 号)的规定,积极 引入外部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将参考外部信用评级报告纳入 信贷决策流程,帮助银行准确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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