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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小区小区内智能化及监控系统设备工程类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智能化系统招标编号:2011【12】 招 标 人:合肥*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2011年11月7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 招标书第四章 智能化系统建设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小区弱电系统组成从具体的子系统来讲,目前学校的弱电系统建设一般可以包含以下内容:1)综合布线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4)小区广播系统5)小区有线电视系统6)小区安防系统7)小区一卡通系统8)电子公告及信息查询系统11)机房工程12)防雷接地系统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合肥*小区智能化及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安徽合肥高新开发区小区内合肥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内永定路以南、科创路以北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日内有效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起递交。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汇票)(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退,无息)4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壹份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6联系人:王磊:13818986815 7递交地点:同以下开标地点。地址: _接收人:_(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同以下开标时间8投标截止日:2011年月11月30日10时开标时间:2011年月11月30日 地点:_9所有投标文件须招标单位和单位法人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做废标处理。一、 总则1、 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人组织的合肥*小区智能化及监控系统招标合同。2、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2. .1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三千万资本。2.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机电设备安装许可证书、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建设许可证书。2.4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5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首信用相关证书。26投标单位采用的投标产品所属单位对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和第三方相关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书等。2.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 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适用法律4.1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法律制约和保护。5、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二、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 招标书第十章 智能化系统建设标准第十一章 合同主要条款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文件人联系解决。6.2招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废标或者拒绝,失去投标资格。6.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人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按投标文件中的招标人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每个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该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电报等形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可行性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统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9.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有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1.1投标文件(1) 投标书(见第二章中格式一):;(2) 投标报价表(按照第11条要求,直接填写在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上;见第二章中格式二、三、四);(3) 投标致函(如有的话)(见第二章中格式五)(4) 图表(如有的话)(见第二章中格式六)10.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封装于投标文件中,现场需核对验证原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见第二章中格式七)(2) 以上要求的各种建筑智能化资质资质证书(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见第二章中格式八);(4) 制造商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见第二章中格式九)(5) 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原件)(见第二章格式十一)(6) 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原件)(见第二章中格式十二)(7) 通过第三方认证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环境体系证书和ISO-9000质量证书(原件)(见第二章中格式十三)(8) 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出具的相关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书资料,教学类的全自动录播教学系统需要具有3C证书和FCC安全认证、省级教学装备部门鉴定资质等(复印件盖章即可)。(9) 投标人资格证书(见第二章中格式十四)(10) 货物合格文件要求(见第二章中格式十五、十六)10.2第五章“招标范围与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设备的标准、品牌、性能,并逐项说明,保证这些替代应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以使招标人满意。清单只能够的设备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系统功能的实现,在以后的安装过程中若需购买清单中所没有种类的设备,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10.3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接受。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文件所附合适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投标货物的总价包含以下费用:(1) 运输费(含保险费)(2) 货物运抵目的地所产生的其他费用(3) 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费(4) 人员培训费(5) 专用工具费(6) 安装施工调试费11.3投标人按上述第11、2条要求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11.4投标报价表中表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 投标货币12.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3.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并须符合银行和财务的规定。(1) 支票或汇票(2) 现金(3) 异地采用电汇13.3若投标人不按13.1和13.2条的规定提交投标诚信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3.4投标保证金退还13.4.1未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按第29.3条规定无息返还。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中标人不按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14、 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30天。投标有效期较短的视为无效。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时间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诚信金。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诚信金的有效期须相应延长,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但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第10.1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五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在修改之处须由签署人签字。15.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中(正本一份,副本四包),并注明“正本”或“副本”,而后在密封在外层信封中,内外封口处均应加盖骑缝章。16.2内外信封均应;(1) 按下述地址致招标人:合肥市 区 路 号 (招标单位名称)。(2) 注明项目名称: (3) 招标编号: 号(4) 注明“请勿在 (开标时间)之前启封”。(5) 投标人名称: 16.3内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投标,不被接受的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6.4如果外信封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后加些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6.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的地点。17、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17.2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 迟交的投标文件18.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是招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9.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人。19.3投标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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