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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建设指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12月前 言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2331号)的要求,由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指导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设计和建设工作。指引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各项专题研究和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避暑休闲地产在国内和我市实践中的经验,结合我市避暑休闲地产建设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经验,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在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编制工作。本指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建筑空间,5. 配套设施,6. 景观环境,7. 建筑设备,8. 建筑结构,9. 室内装修,10. 绿色、健康、智能技术,11. 维护管理等。本指引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政编码:400015,电话023-63621854,网址: 主编单位: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重庆大学 编制组成员: 岳 顺 郭唐勇 董 勇 陈拥军 鲁志俊 刘贵文汤雁冰 黄玉官 龚 毅 褚冬竹 曾 娟 陆 俊叶 强 张华先 袁 鹰 曾德珩 李正春 何永春黄显奎 黎 明 孙爱民 肖 琴 张 引 黄非疑蒋序东 申豫斌 朱亮亮 谢崇实 吴星成 邓月明熊 佳 颜 禾 刘 蔚 彭 亮 秦 敏 文 伽曾晓赢 伍康逸 马晓婧 陈鸿翔 张力树 许淮策邓 旻 余彦霖 黄 也 谢欣言 萧 乐 田沁禾张胜强 闫成群 罗青平 何 睿 龙智杰 黄璐璐肖丹丹 惠 瑞 汪静怡 张 恒 刘 捷 周曦晨 审查专家: 汪 源 糜 斌 赵 颖 杨 皞 王卫民目 次 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规划布局33.3 交通组织44 建筑空间74.1 套内空间74.2 公共空间84.3 建筑风貌105 配套设施125.1 一般规定125.2 医疗设施125.3 教育设施135.4 生活设施135.5 文体设施145.6 商业设施146 景观环境156.1 景观资源156.2 景观空间156.3 景观要素167 建筑设备197.1 给排水197.2 电气207.3 智能化207.4 暖通218 建筑结构239 室内装修2410 绿色健康与智能技术2510.1 场地生态与室外物理环境2510.2 智慧小区和社区管理2610.3 围护结构设计2711 维护管理29引用标准名录31条文说明341 总 则1.0.1 为进一步加强避暑休闲地产建设的引导和管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品质,促进避暑休闲地产市场健康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满足人们对高品质幸福生活的追求,特编制本建设指引。1.0.2 本建设指引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按照气温、海拔等自然条件综合确定的适宜避暑区域(主要分布在海拔11001600米区域,海拔800-1100及1600以上区域可参照执行),涉及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区、秀山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万盛经开区等区县 (自治县、开发区)。1.0.3 避暑休闲地产建设应全时域、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满足绿色低碳的要求,体现智慧人文、生态友好的理念。1.0.4 避暑休闲地产设计、建设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建设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避暑休闲地产:是旅游度假地产的一种,主要服务有避暑纳凉需求的人群,融避暑、休闲、居住、度假功能于一体的物业形态。2.0.2 潮汐停车位:潮汐停车位是交管部门在道路上提供的一种室外免费临时停车位,即在道路上划定部分车位,车主可在特定时段,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车辆正常出入通行的情况下,暂用该路段道路右侧靠近人行道的限时免费停车位。2.0.3 景观构筑物:是指住区中的亭、台、楼、榭、廊等兼具观赏和休闲休憩功能的构筑物。2.0.4 全龄化跑道:适用于各个年龄段人群户外休闲运动、散步的步道。2.0.5 装配式装修:是将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与结构分离等。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避暑休闲地产选址应具备良好的避暑休闲资源条件,进行场地安全影响评价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整体自然环境应适合开展相应的避暑休闲活动。3.1.2 避暑休闲地产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处理好规划选址、设计施工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环节与环境保护的关系。3.1.3 避暑休闲地产开发建设要综合考虑规划片区资源承载能力和规模效益,提高资源及基础设施利用率,合理确定开发规模。3.1.4 避暑休闲地产建设应充分发掘和利用当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建筑形态、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与山体景观、山林风貌相协调。3.1.5 鼓励采用当地材料,结合山地特色,将重庆独特的自然地理风光与巴渝文化特色紧密结合,逐步提升避暑休闲地产产品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含量。3.1.6 避暑休闲地产项目应注意防排水设施的设计,做好洪涝灾害时的防排工作,保证建筑和人员的安全。3.2 规划布局3.2.1 避暑休闲地产应充分结合周边环境,因地制宜,合理进行规划布局,并满足规划管理的要求。3.2.2 避暑休闲地产的规划应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根据山地特色采用合理的山地建筑设计方式,减少对山体深挖高填,避免对周边山体环境破坏以及对水体和饮用水源的不利影响。3.2.3 避暑休闲地产住宅宜为低层及多层,建筑限高以用地周边主要山脊线为基准,不应超过主要山脊线标高,留足观山观景视线廊道,并应与周边环境协调。3.3 交通组织3.3.1 避暑休闲地产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区域内的道路应与市政道路有机衔接;2 区域内应根据项目选址的具体地形、用地规模和周边道路条件,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地设计合理、便捷的道路系统;3 区域内的道路宜采用人车分流方式,创造安全、方便的交通环境;4 区域内的步行系统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要求。3.3.2 避暑休闲地产区域内的道路宽度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 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2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0m;3 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4 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3.3.3 避暑休闲地产区域内道路坡度应符合如下要求:1 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2 一般地区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不大于8%,当采用8%坡度时,坡长不大于200m;在个别特殊路段,坡度不应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100m;非机动车道纵坡不大于3%,步行道纵坡不大于8%;3 积雪或冰冻地区,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不大于6%,其坡长不应大于350m,非机动车道纵坡不大于2%,步行道纵坡不大于4%;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照或分段按照非机动车道要求进行设计。3.3.4 避暑休闲地产区域内道路宜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外部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200m。3.3.5 避暑休闲地产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机动车道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距离不宜超15m,高差不宜大于6m。3.3.6 避暑休闲地产区域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3.3.7 避暑休闲地产配套设置的停车场(库),应符合如下要求: 1 住宅建筑停车位配建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2 可通过设置临时停车场生态停车位潮汐停车位、加宽道路或人行道的路边停车位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地面停车位不得占用公共绿地;3 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访客临停车位宜靠近主入口区;4 应确保固定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5 机动车停车场(库)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并宜为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车等新型交通工具和辅助工具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6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应设置在方便居民使用的位置;7 鼓励根据地形高差设计架空层做停车库,其纳入地下停车位配套指标计算。4 建筑空间4.1 套内空间4.1.1 户型配置宜从以“单间配套、一室一厅”的小户型为主,向舒适性较高的“三居室及以上户型”为主转变。4.1.2 户型建筑面积宜满足以下要求:单间配套不宜小于30,一室一厅不宜小于40,二室二厅不宜小于50。4.1.3 户型配套功能空间面积宜满足以下要求:单间配套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0,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5;一室一厅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5,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二室二厅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4.1.4 户型层高可考虑适当提高,以不小于3.00m为宜。4.1.5 户型设计宜考虑具有组合性和一定的可变性,以满足部分需要较大户型使用者的需要以及今后户内分隔调整的可能性。4.1.6 户型各功能空间面积应合理搭配,可考虑“小卧室、大厅室”的模式,提供临时居住人员短时度假避暑的可能。4.1.7 背靠山体的户型,宜采用单边外廊布置,在改善通风条件的同时,争取最大比例的房间拥有较好的景观朝向。4.1.8 户型采用单边外廊布置时,每个单元户数宜控制在10户以内。4.1.9 户型楼梯、电梯尽量布置在不影响采光和通风的位置,将采光和景观朝向最好的空间让给居住和活动空间。4.1.10 三层及三层以上住宅宜增设电梯,电梯尺寸宜考虑同时满足乘轮椅者使用和容纳简易担架的轿厢尺寸。如采用宽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50m,宽度不应小于1.60m;如采用深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宽度不应小于1.10 m。电梯门开启后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少于3s。4.1.11 每户的入口宜设置玄关,保证室内私密性。4.1.12 户型观景阳台、露台宜采用通透性更好的玻璃栏板,既满足使用要求又有效扩大景观视野。4.1.13 地下、半地下空间以及与室外土壤直接接触的墙体、底板应做好防水、防潮措施。4.2 公共空间4.2.1 避暑休闲地产公共空间设计应满足全龄化社区的使用需求。4.2.2 公共空间设计应尽量做到流线功能明确简洁,易于辩识,设施设备隐蔽,防止过多的突出物危及老人与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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