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医院生产经营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实际,制定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全体职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到岗位职责范围,真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 “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政、工、团系统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各级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一岗双责”,就是除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外,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人员,分管其他什么工作的领导,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齐抓共管”,是指各级领导,党、政、工、团系统,各职能管理部门(专业)要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自管理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系统、部门(专业)依责管理,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第四条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各科室。第二章 各级领导职责第五条 院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一)院长、党委书记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2.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支持行政系统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素质;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8.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9.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主管副院长1.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3.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动态,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6.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等工作;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三)其他院级领导1.对分管专业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治理整改;3.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人员撤离指令;4.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报其他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第六条 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一)支部书记1.对本支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3.支持行政系统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5.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工作规划,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6.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二)各科室负责人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规定、办法; 2.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规范班组“周一安全活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措施,加强日常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三)班组长1.组织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责;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参与制定、修订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组织班前会,掌握班组人员动态情况,具体布置安全及现场互保工作;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使用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4.确保本班组区域内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完好;组织检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5.组织开展“周一安全活动”,对新职工、调换岗位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日常演练;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及职工违规行为后,立即如实上报;对重伤及以上事故保护现场,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岗位职工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一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特种(设备)作业,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2.熟知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落实相应防护措施,做好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动态辨识工作,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3.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本岗位规程、措施等提出修改、补充建议;4.对本岗位安全装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对其完好状态负责,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如实记录,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和专业部门报告;6.遇事故发生,在场人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要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第三章 各部门(专业)职责第七条 各专业部门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同时,对本部门、本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业)(一)安全专业1.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并完善相关档案管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及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3.督促落实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要求积极落实,并组织对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价;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命令从业人员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通知有关领导和专业部门;7.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8.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预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9.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及使用管理;负责防暑降温相关工作;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培训及建档;11.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及涉及安全生产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职工违规行为(安全类)的分析、统计、上报等管理工作;(二)设备专业1.负责各种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和仪表、管道、采暖通风、除尘装置及工业建(构)筑物的技术状况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2.负责特种设备的设备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组织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特种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改造、维修、报废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审查;3.组织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进行审批,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命令从业人员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通知有关领导和专业部门;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在组织设备检修、抢修工作中贯彻“五同时”原则,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设备、设施方面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组织落实改进措施;6.组织淘汰落后的设备,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三)能源、环保专业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对涉及重大环境污染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立即通知调度系统,由调度系统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并通知有关领导和专业部门。第九条 医务部门(专业)(一)组织制定、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二)检查职业病防治状况,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要求积极落实,并组织对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价;(三)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四)组织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编制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现状评价;组织职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