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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工作总结范文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工作总结范文2022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消费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场正式履行食品消费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视抽查、消费答应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平安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严密联络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消费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消费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我市食品消费加工企业根本情况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消费答应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消费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消费企业。二、食品消费监管人员情况市局食品消费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消费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消费答应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消费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消费加工企业的答应、监管的职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我局承接食品消费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消费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2022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消费加工环节食品平安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消费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平安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平安。(二)食品消费答应工作连续顺畅。答应工作作为消费环节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消费答应工作的连续贯穿、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消费答应工作标准开展答应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消费答应申请。(三)做好食品消费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消费整治监视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消费企业监视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消费监管科派出专人进展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22年5月,食品消费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消费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程度。(四)按照区部分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视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视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消费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视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消费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消费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平安”食品消费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和监视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平安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消费加工环节的食品平安。(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应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消费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消费企业进展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消费企业的监视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平安的严重不合格项。(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展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展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消费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三)桶装水监视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展监视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工程不合格。(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消费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消费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消费加工食品的企业。(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消费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消费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标准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消费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22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那么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消费答应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但凡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答应。(六)白酒消费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消费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准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消费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消费企业均能做到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平安标准和消费答应条件组织消费,消费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展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消费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消费,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消费白酒。消费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七)“护卫舌尖上的平安”食品消费经营整治大行动。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视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消费企业开展监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2、开展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消费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消费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方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22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3、继续深化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视检查和专项治理。五、存在问题(一)由于市级食品消费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消费答应、监视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展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二)消费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消费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消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程度有待进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根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平安监视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消费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置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和抽查。(五)县级的食品平安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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