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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标准。一、中心设置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二、组织管理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四、知识技能1. 基础理论: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五、人员资质1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2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六、房屋设备1房屋、设备与药品要符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建设的基本标准,并设有适合危重孕产妇抢救的重症抢救室。抢救室应备有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2急救中心必备设备:救护车、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生化仪、影像诊断设备、供氧、输血、呼吸机、负压吸引器、除颤仪、静脉切开包、综合性抢救箱等相应设备。3妇产科必备的设备:胎儿监护仪、妊高征监护仪、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产钳、胎头吸引器、阴道拉钩、宫颈钳、产包、缝合包、清宫包、宫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喉镜、气管插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暖箱等,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功能状态。4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七、病历书写1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 抢救记录:在患者病情危重抢救过程随时完成,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4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做好相应的登记。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八、绿色通道1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2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3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4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5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6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7产科急救中心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见“降消项目”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九、信息管理 1孕产妇急救中心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2每季度填报一次转运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见附表1),上报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十、质量控制1.产科急救中心应将加强产科服务和技术质量,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发生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2.建立完善的自查机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服务和技术质量考核标准,定期接受质量检查与技术考核。附表:1.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转运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2.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附表1: 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转运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填报单位: (盖章) 年第 季度月份抢救病例转诊情况急救出车抢救病例情况合计其中转送单位转出急诊接诊转入院外抢救村级乡级县级产程异常产科并发症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异位妊娠其他孕产妇死亡抢救成功率围产儿情况妊娠高血压疾病其中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严重感染其他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脏病妊娠合并肾脏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血液病妊娠合并内分泌疾病妊娠合并外科疾病其他妊娠合并HIV感染妊娠合并其他性传播疾病活产死胎死产早期新生儿死亡子痫12345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合计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 “降消项目”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填报本报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数据上报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2. 1-3月为第一季度,4-6月为第二季度,7-9月为第三季度,10-12月为第四季度。3. 所有数据来源于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所抢救的急危重孕产妇数,不统计其他情况病例数。4. 第11项为次数,第36项为百分率(%),其余240项为例数5. (2)=(3)+(4)+(5),急诊接诊指危重孕产妇直接到急救中心就诊;转入指通过县级医疗机构、乡医、村医将危重孕产妇转送至急救中心以及急救中心接回病例;院外抢救指急救中心在医院外抢救病例,最后危重孕产妇未被接回急救中心者。6. 第10项指急救中心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送危重孕产妇人数。7. 第12项指急救中心协助基层处理其不能解决的各种难产。8. 抢救病例如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并发症或合并症,以原发病作统计。第1234项总和应等于第2项。9. (36)=(2)-(35)/(2)100,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10. 围产儿死亡仅统计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内死亡的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病例数。活产指妊娠满28周,分娩时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的新生儿数。附表2: 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总分1000分)一、行政管理及基本设备(535分)项目标准评分办法检查方法分值实得分扣分理由机构设置1根据实际需求设立1-2个孕产妇急救中心急救中心设置与需求不合理的,酌情扣分查阅资料,综合评估152急救中心服务半径合理服务半径不合理酌情扣分查阅资料,综合评估153具备综合抢救能力: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除妇产科外,应设有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1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未开设妇产科的,不能承担急救中心工作,不进行评估。查阅资料,现场观察102未开设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科室,每专科扣2分,扣完为止查阅资料,现场观察4急救中心所在医疗机构应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不能承担急救中心工作,不进行评估查阅资料20组织机构1成立县级急救领导小组,人员安排符合要求1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不合理,每岗位扣5分查阅资料152小组成员对其职责不了解扣3分询问3扣完为止2成立县级急救专家组,人员安排符合要求1专家组成员不合理酌情扣分查阅资料152每缺一专科专家扣5分查阅资料3小组成员对其职责不了解扣3分询问4扣完为止3成立急救小组,人员安排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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