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 不良资产,通过管理、经营和处置等手段回收现金或沉 淀资产的业务。包括收购处置业务和收购重组业务。2、收购处置业务: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 资产,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进而回收现金或沉淀 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3、收购重组业务:指公司在收购环节即根据不良资产的风 险程度,确定了帮助实现或提升债务人偿债能力或资产 价值的技术手段,以及收益实现方式的业务。包括债务 重组业务、资产整合业务、问题企业重组业务。4、尽职调查:指公司作为不良资产的意向购买人,在项目 立项后,根据资产出让方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对拟收购 资产状况和权属关系、债务主体的偿债能力、收购的可 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做相关分析的工作过程。5、资产定价:指在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收购资产的 经营价值或市场转让价格进行估算,并测算资产管理、 经营和处置的相关成本、费用及支出,进而确定资产价 值的工作过程。a)债权类资产:指公司收购或受托管理的不良债权、资 产处置形成的债权以及相对应的表内、表外和孳生利 息、收益权。6、实物类资产:指公司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 置权(包括受托处置权)的实物资产,包括收购的以物 抵贷资产、资产处置中收回的实物资产、受托管理的实 物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权益。本息清收:指按原借款合同回收现金的处置方式。诉讼追偿:指公司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诉讼并按照判决或调 解偿还(或强制执行)到期债务的处置方式。破产清算:指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全部破 产财产以收回部分债权的处置方式。债务重组折扣变现:指公司经与债务人或保证人协商,将公司拥有的 全部债权进行打折后,由债务人一次或分期偿还部分债务, 并了结债权债务或担保关系的处置方式。债务更新:指公司与债务人或保证人协商,重新签订还款协 议,改变原贷款合同的债务期限、收益率、担保方式等内容 的处置方式。以资抵债:指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方依法享有处置权的 资产折价抵偿公司债权的处置方式。资产置换:指除以资抵债外,为保障资产的价值,或有利于 对资产的处置,公司以拥有的资产对等置换债务人以外的第 三方(如其他债权人、其他股东或其他愿意同公司进行资产 置换的企业或个人)资产的处置方式。债转股:指公司将持有的债权以债务人增资扩股或共同新设 公司的方式转为股权,公司成为财务投资者、阶段性持股人, 持股期间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决策等。公司通过股权 分红、股权回购、股权转让、股权重组和置换、企业清算或 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退出的资产处置方式。其中,股权回 购是指实施债转股后,由原债务人或新注册公司以现金或非 现金资产一次或分次向公司回购我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股权的资产处置方式。公开转让:指公司采取拍卖、招标、公开竞价等公开方式, 转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协议转让:指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协商转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 式。委托处置:指公司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 介机构、企业或个人代为处置不良资产,并按约定支付 相关费用的处置方式。合作处置:指其他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企业等第三方,以 承担部分或全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或履行一定义务作为 对价,与我公司合作处置不良资产,双方按照约定方式 对资产处置收益(扣除我方收购成本)分成的处置方式。实物资产租赁:指公司将拥有的具备一定使用功能,可用于 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资产租赁他人使用,并按约定收 取租金的处置方式。实物资产投资:指公司将拥有的实物资产以入股的形式与其 他经济实体进行合作经营、开发,以达到改善实物资产 状态,提升实物资产使用价值和资产回收率目的的处置 方式。7、资产证券化:指公司将拥有的可预测未来稳定现金流的 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 售和流通的证券,出售给市场的投资者以达到出售资产 目的的处置方式。审批制度采取本息清收,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已生效的判决、 裁定、裁决的资产处置项目,无须经资产处置审查机构审核 通过。但是,该项目在诉讼或执行中通过调解、和解需放弃 全部或部分诉讼权利、申请执行终结、申请破产等方式进行 处置时,应事先经资产处置审查机构审核通过。采取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资产处置方案无论金额和损失大 小,公司任何个人无权单独决定,必须经资产处置审 查机构审核通过才能实施。回避制度:任何个人与被处置方、资产受让(受托)方、受 托资产评估机构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在整个资产处置 过程中必须予以回避。保密制度:公司及任何个人,应对资产处置方案和结果保守 秘密。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及公司为了处置资产必须公布 有关信息外,严禁对外披露资产处置信息。8、不得向下列人员转让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 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 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公司在处置公告中有 义务提示以上人员不得购买资产。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