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余热发电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1. 主要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或者转让给有条件的其他企 业和个人使用。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 10 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并 在节能方面加大了激励措施力度,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 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 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明确提出“国 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 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法律形式 明确鼓励余热发电和合同能源管理,并且规定电网企业应按规定安排余热 余压发电机组并网运行,为大力发展余热发电、促进余热余压利用提供了 有力政策支持。2、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相关政策早在1996 年,国务院即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 (国发【1996】36 号)明确鼓励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并在随后2005年和 2006 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5】22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均对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进行支持和鼓励。2007 年,国务 院发布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53 号),规定 “余热、余气、余压、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 组”所发电力属于电网优先调度的电力。国务院先后发出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8 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8】80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 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 【2009】48 号),明确提出“施行鼓励余热余压发电的上网和价格政 策”,“鼓励专业节能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公共机 构实施节能改造”。特别自2010 年以来,国务院加强了对余热余压利用 等节能项目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节能项目和专 业节能环保服务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2010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 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 办发【2010】25 号),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项目在资金支持力 度、税收扶持政策、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支 持政策。2010 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办发【2010】32 号),要求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 环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是将其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明 确要求“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计划纲要2006 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将钢铁和建 筑材料等行业余热余压利用列为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2007年4 月,国家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将重点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 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 系建设等十大节能工程。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0 年 10 月,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 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提出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战略性新型产业,“健全节能市 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4. 部门规章及国务院各部委相关政策国务院各部委也针对节能行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规范政策和 措施,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 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电 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 号),国家发改委 发布的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改委公告第36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 资【2010】2528 号)。2011 年1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 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5 号),销售自产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 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