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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保安劳动合同书合同样本:保安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xx延陵中学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学校保卫工作。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乙方实行轮流运转工作制。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安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加班加点工资。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休假。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展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五、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甲方承诺每月底为发薪日。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甲方对乙方实行根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根本工资确定为每月1300元含个人上缴的社会保险;考核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奉献按照内部分配方法考核确定。三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30元/天,10元/夜的标准发放。四乙方病、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五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六、社会保险和福利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乙方按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乙方凭缴费单到甲方报销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才能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七、劳动纪律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屡次教育仍然未改的;3、连续病、事假45天的。九、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二当事人一方成心或者过失违背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十、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甲方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十一、其他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本合同于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甲方盖章:签名日期:附件1、保安人员工作职责2、保安人员考核细那么延伸阅读合同样本 劳动合同书样本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月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消费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展安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消费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消费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进步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背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双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立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才能的,按办理,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背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消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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