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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围城中不恰当的比喻围城一书既没有惊心动魄的刀光剑影,也没有古怪荒诞的蹊跷构思,更没有扑朔迷离的传奇色彩,但她却能扣人心弦,引人渐入佳境,牵动中外千万读者的思绪与情感。究竟是什么原因?除了小说所反映的是不多见的题材这一因素以外,恰当的文学语言的运用是小说成功的第一要素,仅就比喻而言,笔者认为,围城可谓比喻辞格的“百科全书”,书中各类比喻一应俱全,通篇堪称比喻手法之集大成。作者对语言的驾驭娴熟高超,尤其对比喻的运用几乎达到了传神入化的境界。比喻辞格俯拾即是,妙语联珠,其使用频率之高,构成了此部小说的重要特色之一,令人叹为观止。这些,许多研究者都早有了细致的分析和精当的评价,但在这成百的比喻中是否都字字珠玑、“喻喻”生辉呢?通过对全书500多个比喻的精心比较和分析从语境的角度来看,有一小部分比喻的使用是牵强的,不合理的,甚至是错误的,它们像一首优美乐曲中的不和谐音,损害了作品的整体表达,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本文将从比喻的雅化、俗化和泛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让广大读者对于围城中众多比喻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一、比喻的雅化比喻的雅化是用典雅的、外来的或古典书面的喻体来比喻一个一般性的事物,也就是引用经典,使比喻走上陌生化的道路,以其陌生的比喻来寻求出与本体既不似又相似的某一点把非常具体可感的形象和情态幻化为一种读者较为新奇、颤动的事物上,在这种新奇、颤动中形成动态美,这种动态美,不再仅仅停留在表层意思的分析上,而必须深入到本体与喻体之间的深层关系中方能领悟其比喻的独特和效果的巧妙。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过程中要有创造性转化,如果缺少这一环节,就很难领悟到其中的妙处。由于钱钟书先生在进行围城创作时一味地强调比喻的雅化,而使一些比喻走上了晦涩之途;同时又往往采用喻体复杂的结构句式,造成了比喻格式与小说叙述语言的不协调,偏离了小说叙事风格和人物形象描写这一主体背离了小说创作的初衷。本文对雅化比喻作了统计,有多处的使用不太恰当,我们在下面就分析一下:她们见了大嫂的相貌,放心释虑,但对她的身材,不无失望。柔嘉虽然比不上法国剧人贝恩哈脱(SarchBernhardt),腰身纤细得一粒奎宁丸吞到肚子里就像怀孕,但瘦削是不能否认的。“双喜进门”的预言没有效验。在本段文字中,用了一个法国剧人来与孙柔嘉的腰身纤细相比,虽有相似之点,但使用了雅化的比喻后就给人以隔的感觉,毕竟用一剧人与身材相比总给人不协调之感,使叙述不再流畅。那赵辛楣本来就神气活现,听苏小姐说鸿渐确是跟她同船回国的,他表情更仿佛鸿渐化为稀淡的空气,眼睛里没有这人。假如苏小姐也不跟他讲话,鸿渐要真觉得自己子虚乌有像五更鸡啼时的鬼影,或道家“视之不见,搏之不得”的真理了。本段文字连续使用了3个比喻,是比喻的连用,一是方鸿渐在赵辛楣的眼中如“稀淡的空气”,即是眼中无此人;另外两个比喻是方鸿渐的内心感受,自己如“鬼影”,如“道家视之不见,搏之不得的真理”,也都是表明自己在他人心中的无足轻重的心理。在这3个比喻中前面的两个比喻已经将方鸿渐的此种心态表达殆尽,但作者又用了一个雅化的比喻“道家的真理”作比,反把读者的注意视点拉向了喻体本身:道家真理的玄妙上。因为道家的真理用老子的话来说是“道可道,非常道”,是用了难于述说之喻体来比喻易于理解之本体,使比喻的含义发生了转化,本来是容易理解的,而现在却变成了玄妙,这个比喻的使用实在大可没有必要。此外,小说中尚有许多比喻带有雅化倾向:鲍小姐是块肉的比喻,日本飞机轰炸是倾国倾城,沈太太的狐臭味比作古罗马成语的愠羝、巴黎大菜场交响乐,三闾大学刘东方之妻刘太太夸不足一岁的儿子是“殇儿墓志”,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是“古史辩”等等。二、比喻的俗化比喻的俗化与比喻的雅化正好相反,是作者为了寻求表达的新颖性,以收到异乎寻常的效果,而在庄重、庄严或一般化的场景中生发出一个通俗,有时甚至庸俗的比喻。这种化雅为俗的方法,即是人们常说的“谐语庄用”、“大俗即大雅”的使用方式。用这种俗化的比喻,在小说文体中是很常见的,很多时候能收到很好的表达效果,有时甚至达到意想不到的奇妙境界,但是如果脱离了具体的语境,而一味寻求新异的话,也可能会使比喻误入歧途,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在对围城比喻的分析中,共有多处以喻害辞的俗化比喻,现略举几例进行分析:门口桌子上,一叠饭碗,大碟子里几块半生不熟的肥肉,原是红烧,现在像红人倒运,又冷又黑,旁边一碟馒头,远看也像玷污了清白的大闺女,全是黑斑点,走近了这些黑点飞升而消散于周遭的阴暗之中,原来是苍蝇。这东西跟蚊子臭虫算得小饭店里的岁寒三友,现在刚是深秋天气,还显不出它们的后凋劲节。本段文字纯为写物,写了红烧肉、馒头和苍蝇,作者用了三个比喻,目的是来说明饭店的环境卫生非常糟糕,以使描写对象更为生动形象,但事实上却恰恰相反。红烧肉“像红人倒运,又冷又黑”,两者的相似点不太明显,红人倒运会变冷,尚可理解,是心变冷了;可是会变黑却难于分析,是否是整天绷着个黑脸还是怒火万丈呢?馒头“远看也像玷污了清白的大闺女,全是黑斑点”,此处的“清白”与馒头的“白”不应是同一个“白”,此“白”非彼“白”也;人们只能把“清白”理解为“洁白”才通顺,给人的意象似乎是一个洁白女子的身上长满了“杨梅疮”,方可与此处的“黑斑点”相照应。这两个比喻的使用,就不再是讽刺店铺的环境卫生,而却把两个喻体当作了讽刺的对象,是在讽刺“倒运的红人”和被“玷污了清白的大闺女”了,使比喻表达的重点发生了移位,冲淡了表述的主体。另外,此处的叙述视角是作者,而不是心怀邪念的李梅亭,这便使语气更显得极不协调,特别是第二个比喻。至于说第三个比喻,把苍蝇、蚊子和臭虫比作岁寒三友(松、竹、梅),是比喻的雅化,但却不甚妥帖,岁寒三友在深冬也是不会凋谢的,否则何以会称为“岁寒三友”呢?而这三种害虫在深冬都虽未死光,但也已销声匿迹,踪迹全无了,而此时却是深秋,所以它们才会来玷污白馒头,叮咬方鸿渐,惊吓孙柔嘉了。(1) 鸿渐走前几步,闻到一阵烤山薯的香味,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饥饿立刻把肠胃加紧地抽。烤山薯这东西,本来像中国谚语里的私情男女,“偷着不如偷不着”,香味比滋味好;你闻的时候,觉得非吃不可,真到嘴,也不过尔尔。鸿渐看见一个烤山薯的摊子,想这比花生米好多了早餐就买它罢。本段文字由三句话组成,第一、三句是对方鸿渐动作、心理的描写,已几天未进米而极度饥饿的方鸿渐,在闻到烤山薯的香味后,“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着”这一比喻非常生动,因口渴喝水的动作人们极易理解和把握,把方鸿渐对食物极度渴求的心理刻划了出来。于是方鸿渐就自然想到买回去当早餐吃,并认为“这比花生米好多了”。段中的第二句显然是作者站在一个全知的角度对烤山薯的想象性评价,方鸿渐认为当时很好的烤山薯在作者的心中并不太好,用了一个男女偷情的俗谚“偷着不如偷不着”来比喻烤山薯的“香味”与“滋味”的关系。这一比喻离开具体的语境,无所谓好坏,当然,就孤立地看,只能说明作者想象丰富,但结合具体的语境来体会,就显得粗俗和隔膜,破坏了小说叙述的节奏和人物所处的氛围。虽然孟夫子有言“食色,性也”,此时的方鸿渐们连基本的“食”都未解决,怎么会考虑到更高一层的需求“色”上呢?虽然方鸿渐在回国途中已偷食了禁果,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毕竟还是一位绅士,不会在如此情形之下产生“色”的欲望。故此,作者对烤山薯香味的经典性议论,是作者本人内部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化形态,是借这烤山薯的香味与滋味的关系来隐现作者内心对“私情男女”的“性”关系的一种评述,从而把比喻所要强调的本体意义转移到了喻体上,使比喻走向了它的反面。另外,该比喻的含义与下文的叙述也有矛盾之处,方鸿渐认为烤山薯好,买回去后,“(辛楣)大赞鸿渐采买本领”,“孙小姐李先生顾先生都来了,都说:咦!怎么找到这东西?妙得很。”人们都称赞烤山薯确实不错,而作者却偏偏说吃“到嘴,不过尔尔”,显然是有矛盾之嫌的。(5)听众大多数笑,少数张开了嘴惊骇;有几个教师皱着眉头;那纪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最后的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丧失贞操;吕校长在鸿渐背后含有警告意义的咳嗽。这段文字描写的是方鸿渐从国外留(游)学后回到故乡应邀到母校讲学的情景。他讲到中国“通海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杨梅疮,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后听众的反应,那记录的女生在小说中曾有两处提到,“(鸿渐)才见,紧靠讲台的纪录席上是一个长得颇讨人喜欢的女学生,就可惜头发新烫的浪纹太呆板了。”“听众大笑,那纪录的女孩也含着笑,走笔如飞。”这两处都是对那女孩作正面的直接的描写,第一处是方鸿渐的叙述视角,第二处是作者的叙述视角,叙述和描写都客观如实。“涨红脸停笔不写”,是正面如实的叙述,用“仿佛听了鸿渐最后的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丧失贞操”这一比喻,看似巧妙,与方鸿渐的演讲词“杨梅疮”相暗合,但这不是方鸿渐的视角和心理感受,而是作者的视角,作者的评价,这就使得这一比喻的意义突然显得牵强起来,作者的心态与那位清纯自然、心怀无邪的女孩相比,实在不可以相比。这个比喻,我们只能认为是一个非常蹩脚的比喻,是俗化比喻造成的危害。以上具体分析了围城中的3个俗化比喻,此外还有:沈先生说话像泻肚子,方鸿渐喝醉酒的胃部感觉“好比已塞的抽水马桶又经人抽一下水”,由歌手的歌词言其“身体里结果子了”并进而说歌声像鼻涕,“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韩太太的面貌“像面饼上苍蝇下的粪”,人讲话节制像狗戴嘴罩。这些俗化性的比喻,不仅没有增强小说的生动性,反而影响了整体的叙述风格,有的甚至破坏了整体的幽默感,使小说的行文不再是那样的自如和流畅。三、比喻的泛化亚里士多德说:“比喻是天才的标志”。如果说围城的故事情节只好比一幅画的简单线条,而语言修辞则是它的色彩,比喻却是其中最亮丽的颜色。这种语言修辞艺术贯穿了小说全篇,将各人物的性格、心理与行为特征刻画得入木三分。但有些地方,是否使用比喻,使用得是否合理,则又是另一个问题。我所说的比喻的泛化,是指比喻使用者在不该使用的地方也大量使用了比喻,使比喻数量庞杂,不使用比喻反而比使用比喻的表达效果好,使用了比喻反而破坏了整体的叙述风格。在围城一书中,比喻的泛化倾向比较严重,其实在前面所分析的雅化和俗化的比喻中那些表达不明、效果不好的例子,都是比喻泛化的结果,只是为了便于分析,将二者单列出,与泛化并列各自分析。钱先生为何对比喻如此喜爱呢?这与作者创作中的类意识有密切的关系。在围城序中,钱先生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在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物,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物当然是虚构的,有历史癖的人不用费心考订。”有了这种明显的类意识,作者在写作中自然就转化为类化过程,类化过程必然由此及彼,关涉到两类有所联系又有所区别的事物上,而比喻恰好有这一特点。钱先生于是在小说中大量使用比喻,以达到“比类合宜”的修辞效果,这正是围城一书有500多个地方使用了比喻的深层原因。这种泛化比喻有成功的一面,它更能表达类型,突出特征,深化主题,使文采飞动,汪洋恣肆;但也有许多比喻,使用得不尽合理,并未突出其类化特点,反走向了与主体分道扬镳的境地。下面将适当举例,略作分析,以说明泛化比喻的不妥:(6)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说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卷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本段文字是小说第2章开头的两句话,作者就对“女朋友”进行议论,女朋友就是情人然后用了玫瑰花和休妻这两个比喻来说明它们的同一关系,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其中玫瑰花是一个雅化的比喻)。作者由议论入手,并马上使用了两个比喻,但在后面的叙述中,则与这一比喻的内容发生了矛盾,女朋友和情人不是同一回事。而玫瑰花与“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休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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