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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火栓系统1、建规GB50016-2006第8.3.1条第5款不超过7层的住宅(条文说明中说明包括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商业网点的定义已经在规范中作了明确规定。问:与多层(7层以下)相连接的门面房(均符合建规GB50016-2006第2.0.14条中商业服务网点的各项规定)是否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答:商业网点的总体积大于5000m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2、建规GB50016-2006第8.3.3条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消防软管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龙。问题:(1)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消防软管盘,设计时怎么做才算合适?(2)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设计时怎么做才算合适?(3)建筑面积小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只要配置灭火器就行了?答:(1)有条件时设置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龙,不作强制要求; (2)可以直接从生活给水管道接出,也可采用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1.5倍); (3)总体积小于5000m的商业网点可以只配灭火器。3、高规GB50045-95(2005年版)第2.0.7条对关于术语“商业网点”已经定义,防火分隔间建筑面积小于300m2,而总面积未予限定;如果总面积很大(防火分隔间建筑面积小于300m2的小间有150m长)遇到这样的建筑,消防设计怎么做才符合要求?答:应设消火栓系统。4、以下情况审查时如何判定?(1)说明中不计算该建筑体积(综合楼办公楼等);(2)一、二层单间营业,三六层住宅,一二层设消防栓,上、下两用一根消防立管;(3)如需自喷,设计时交待另行委托设计,以及消防泵水池。答:(1)作为设计深度要求提出; (2)该设计为消防管网枝布置; (3)单幢建筑物应作为图纸不全要求增补。 多幢建筑物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则应在施工说明中对所使用消防水泵、水池的情况作明确交代。5、某工程试验楼,体积8000多m 3,按照GB50016-2006第8.3.1条的规定,其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但根据8.4.1、表8.4.1,试验楼H24,V1000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是不是和上面的内容有矛盾,应如何处理?答:并不矛盾,建规第8.3.1条规定除符合8.3.4条规定外,应设室内消火栓。因此低于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建建筑可按表8.4.1条执行。6、轻钢屋面的厂房,单层或二层,屋面水箱如何设置?答:按建规8.4.4条设置。7、由于建筑平面各层差异很大,不少设计单位对于消防给水管布置设计时,采用两根或两根以上立管,每层平面分别连成环状,则对于执行高规7.4.4条和建规8.4.2条6很难,如何处理。答:不能满足高规建规条文要求就判违规。8、如技术问答(2007.3)第16条类型住宅,分别在合用前室和走道设有一根消防竖管和单栓并连成环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答:不能满足规范要求。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2条“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是指高层厂房,还是指室内所有消防竖管都应连成环状?答:仅指高层厂房。10、多层体量较大的丁内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二级。如何界定可燃物较少?目前都不设置消火栓行否?答:建议3000m以上丁类,5000m以上戊类设置消火栓系统。11、集体宿舍、公寓条文说明中按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是否按第8.3.1.4条,V10000立方米设消火栓系统,还是按8.3.2-2条V 5000立方米设置消火栓系统?答:无此条文。12、关于电梯井集水坑设置,凡属消防电梯其电梯井深处要设集水坑,一般电梯井要不要设集水坑(特别是平原水位高的地区)。答:非消防电梯在本专业范围没有要设集水坑要求。13、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其消防给水管应连城环状这是指单体工程,而有设计者讲整个厂区消防给水管构成环状,是否可以答:单体成环是整体成环的基础。14、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中有一条具体检查意见:消防箱内配备的麻织衬胶水带属淘汰产品,请说明依据答:815公告。15、公消(2007)226号文要求高层建筑的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本省是否执行?答:执行。16、酒店式公寓消防设计是参照住宅还是公建进行设计。答:按公建。17、十八层以上高层建筑,消防电梯接前室(或合用前室)一出来就是住宅,消火栓如何设置,在前室过合用前室设置双立管是否可以。答:合用前室可以。18、厂房与办公合建的建筑,消防设计是否可分别执行相应的规定?如不能,如何考虑?答:防火分区完全分开可分别执行。19、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由水泵临时加压供给,有双路电源,消防水池是否也需设取水口?答:需要设取水口。20、消火栓加压泵与自喷系统加压泵是否可合用吸水管?答:不能。21、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在立管底部或顶部水平成环,室外二路进水,立管支状布置,是否符合GB50016-2006第8.4.2条1款。答:不符合环状布置要求。22、设置在建筑物底层的设备用房(如变配电房、泵房、锅炉房等),仅对室外开门,是否同样要求有二个室内消火栓保护。答:是。23、屋顶消防水箱出水所设增压泵采用单管与消火栓系统连接是否可以?若不可以,按何条审?答:可以。24、前后开门室内消火栓能否设置在商业网点的隔墙上?答:隔墙若作为防火墙则不能使用。25、高层住宅底层设置的架空层,设计未作利用且无围护结构,该部位是否应设室内消火栓保护?答:按架空层使用功能设置消火栓。26、消防给水管水压试验压力自动喷淋及消火栓水管系统压力为1.4Mpa而有设计者消火栓水管系统水压试验压力1.0Mpa,是否可以?答:不可。27、在消防给水审图时,有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消防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直供(含自喷系统),未按照GB50016-2006第8.1.3条,第8.4.4条和GB50084-2001(2005年版)第10.1.1条的规定要求,反应该段市政管网的水量、水压的具体数据,在设计文件中只用一句市政管网能满足要求,这样的问题是否违反强条和强标,尺度如何掌握。答:不作为强条,要求补充相关具体数据。28、GB50045第7.4.4条a. 消火栓系统横管上不设很多阀门(如条文说明中的图14),按违反强标计。b、横管上的阀门太多,增加了检修和漏水的概率。答:阀门设置太多的确对管网不利,因此不必按条文说明图14设置检修阀,但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两根要求。29、小学的训练馆a. 体积大于10000M3时,要设室内消火栓。b、按座位小于1200座(无座位)体育馆考虑,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答:无座难以计量按体积确认是否设置消火栓。30、体育馆(人数小于5000人)a. 室内消防水量15L/S,选用5L/S消防水炮即可。b、按GB50338-2003第4.3.4条(强条),民用建筑要选20L/S水炮。 答:31、利用河道作为消防用水未说明其保证率不小于97且设置可靠取水设施是否应视违“强条”(8.1.2)。答:不作为违反强条。32、GB 50016-2006第8.4.2.3条规定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对于多层厂房是否亦要执行此条规定?答:按建规表8.4.1条,每根竖管的流量确定管径为宜。5L/s,DN65,10L/sDN80,15L/sDN100。33、高规第7.4.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是指纯住宅还是包括商住楼等上部住宅部分。答:包括商住楼等上部住宅部分。34、建 规GB50016-2006第8.3.1条第5款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问题1,确有困难不好掌握,在什么情况下是属于确有困难?在江苏地区是否可以设置干式消火栓系统?问题2,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那么DN80应该可以吧,但是,建 规GB50016-2006第8.4.2第3款又规定:室内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上述两款不一致,如何执行?问题3,建 规GB50016-2006第8.4.2条第9款: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厂房仓库及其他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采用干式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设置快速启闭装置,管道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江苏地区不属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一般不宜采用干式系统,如果采用干式系统,必须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同意后才能采用。答:问题1:尽量不做干式系统,要做应征求当地消防部门同意。 问题2:DN65就可以。 问题3:可以这样理解。35、高 规GB50045-952005年版第7.5.4条:“一组消防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水量”问:屋顶消防水箱旁边的增压泵的吸水管是否也不应少于两条?答:增压泵的吸水管可设一条。36、设消火栓的丁、戊类厂房,如不符合防火规范的是否可不作问题提出?答:应作为问题提出。37、施工图审查是否强调应同步配套设计消防水泵房的问题高规第8.4.3条提出了当高位消防水泵按钮的要求,高规则直接明确了临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房的按钮,这就清楚的表明了符合上述条件的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房。而大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都未能将消防水泵房施工图同步提交审查,高层建筑的施工图设计一般都会在单位工程的设计说明中提及设置消防水泵房的问题,而多数建筑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一般不提及是否配套设置消防水泵房的问题,那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是否必须同步配套设计消防水泵房呢?答:单幢高层建筑应同步提供消防泵房设计内容否则定为缺项,若多幢高层建筑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应在施工说明中交代清楚消防系统的设计情况。38、一幢16层的高层住宅(共一个单元每层仅两户),建筑高度为51.6米,根据高规第7.2.2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为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消防时应同时启用4支消防水枪。而本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是在前室设计了一根DN100消防给水竖管,每层布置了双栓型消火栓箱一只。其设计意图不外乎是提高DN100竖管的给水流速,消防时采用本层出2支水枪,上、下层再各出1支水枪的方法来达到消防用水量要求。这种消防给水系统布置方式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答:该设计满足规范要求。39、对于十八层以下的高层建筑设双出口消火栓,什么叫“确有困难”?既有前室、又有走道,走道多长为“确有困难”或者只要有走道,就不能叫“确有困难”?答: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设置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和单阀单出口消火栓均可以,不必对“确有困难”深究。40、GB50016第8.5.6条有关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是否可以理解为若不是石化产品如酒精等,可不设泡沫灭火系统?(因为GB50160等规范总则中均有适用范围的条款)答:41、多层住宅底部设置小间隔断的汽车库,总数大于5间,但每两间均不相邻,需不需设室内消火栓?答:同一防火分区内汽车数量不超过5辆可不设室内消火栓。42、建筑物的屋顶设有机房,储藏室或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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