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文件1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系(部)在学院两级管理体制中的管理职能,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系(部)党支部委员会应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规章制度在本系(部)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领导本系(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支持本系(部)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三条 系(部)是学院的基层管理组织,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本系(部)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第二章 基本任务第四条 思想政治工作(一)按照院党委政治学习的总体安排,组织系(部)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全系(部)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二)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结合系(部)工作实际,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系(部)人员思想状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做好系(部)各项工作。(三)以师德建设为中心,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四)积极引导教职工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帮助学生.为人师表,寓德于教,树立良好的教风,做到教书与育人统一。第五条 行政管理工作(一)认真制订系(部)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二)组织召开系部会议,对系部工作做出决策,及时传达学院工作安排,通报有关情况,检查落实系(部)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三)严格执行学院考勤制度,负责本系(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的出勤统计和工作量计算,并及时上报。(四)根据学院人事管理制度,提出本系(部)教师与行政工作人员的聘用意见及外聘教师的推荐意见。(五)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安全状况,做好机房、实验室、实训基地等重要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六)认真制定和执行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机房、实验室、实训基地、仓库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完成校园包干区卫生工作,保持清洁、整齐、美观。(七)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系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八)配合教务处、继续教育中心做好与本系专业相关的培训和教学工作。第六条 教学、科研工作(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精心组织、安排、管好各个教学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二)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等建设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制定、修订本系的教学计划,制定、修订本系(部)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大纲(指导书),经批准后负责实施. (四)审批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对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措施。(五)组织和领导本系(部) 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开展工作。根据培养方案做好每学期排课,组织各教研室科学合理地安排任课教师,经系(部)审定后上报教务处,并组织实施。(六)负责调、停、代课安排和管理。(七)负责组织教学常规检查,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八)督促本系(部)各教研室,按时完成各专业、各门课程考试(考查)试题审核、试卷印制、考试(考查)成绩汇总、统计、上报、分析和成绩单寄发等工作。(九)鼓励教师参加校内外教材编写人员名单,组织教材编写工作。审核教研室提出选用的教材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十)负责与本系(部)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制定本系(部)的教学改革方案,开展全系(部)性教学经验交流和观摩教学,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十二)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十三)组织本系教师申报教研、科研项目,组织现代教学手段应用。(十四)做好教学、科研统计和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第七条 师资建设与管理工作(一)根据学院发展需要、专业发展状况和课程设置情况,负责本系(部)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二)负责本系(部)教师等人员的安排使用、考核和奖惩.(三)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实际需要,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提出师资补充和调整计划,由人事部门统筹解决。(四)根据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专业建设需要,提出人员进修、培训计划,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六)组织教师、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工作规范,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第八条 学生管理工作(一)按照有关规定,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任职人选,提请院长聘任。(二)主持系(部)辅导员、班主任例会,布置、检查和督促各班学生工作,并对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做出月考评、学期考评和年度考评。(三)协同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等职能部门,做好招生、迎新、入学教育、学生军训、毕业生鉴定、就业推荐等工作。(四)负责本系(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抓好班风、学风、校风建设.(五)主持本系(部)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主持和审核学生各类奖惩及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学杂费缓、减、免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意见上报。(六)做好本系(部)学生的学籍管理和考勤工作。(七)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和实施系(部)学生科技、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八)完成本系(部)毕业生质量跟踪和信息反馈工作。(九)负责组织和指导系(部)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第九条 做好系(部)自身建设和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第十条 系(部)建立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第十一条 系(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第十二条 系(部)下设专业教学委员会、教学研究室若干个。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及工作人员若干人。第十三条 系(部)建立团总支,设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辅导员若干人.第四章 管理机制第十四条 系(部)党支部书记负责全系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和监督系(部)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五条 系(部)主任负责系(部)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第十六条系(部)接受学院各职能部门的指导。第十七条 系(部)设立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定系(部)重大事项。办公会议一般由系(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等人组成。第五章 经费与使用第十八条 系(部)应认真执行财经制度,合理管理、使用经费.第十九条 系(部)经费包括教学、科研、办公及学生活动、团委经费等.系(部)经费原则上以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划拨。支部书记负责学生活动经费和团委经费的使用,系部主任负责教学、科研、办公经费的使用。除重大开支应报院长审批外,系(部)经费实行主任签批制度。第二十条 系(部)党支部书记对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文中如有不足,请您见谅! /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