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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确保食堂饭菜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安全放心,后勤服务中心现决定对米、面、油、肉、盐、豆制品、蔬菜、鸡蛋等原材料进行定点采购,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确定定点采购供应商后勤服务中心通过招标或现场考察的形式,确定上述原材料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资质(其中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由后勤服务中心建立供应商详细档案表。二、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后勤服务中心与原材料供应商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协议。所有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严格按照协议进行妥善解决。三、原材料供应及费用结算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各餐厅上报原材料需求情况,通知各供应商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交付地点等,供应商不得因任何理由导致供货不及时。费用结算周期为一个月,结算时间为每月的月初。结算时供应商要根据结算周期提供结算清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等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核,经后勤服务中心、餐厅、供应商三方核对无误后进行转账。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指定的银行账号。四、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及安全供应商必须对所供应的原材料按照学院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质检报告。原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餐厅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后勤服务中心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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