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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策划有缺陷NYNY评审审核继续运行总结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教育培训、会议和交底、过程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查处和纠正违章、责任追究管理方案目标、指标分解安全策划管理体系、目标和指标、机构和职责、规章制度等总结绩效评价考核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教育培训、会议和交底、过程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查处和纠正违章、责任追究会审结合部门职责,审查安全策划内容总结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教育培训、会议和交底、过程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查处和纠正违章、责任追究管理方案目标、指标总结报告考核记录及奖惩文件培训、检查、交底和处罚记录安全责任书1. 总则1.1 为加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结合施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1.2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为项目部生产经营范围内施工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管理,机电设备设施,用电,场内外交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1.3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工区和所有员工。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1 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项目经理为安委会主任,主管生产副经理和主管安全副总监任副主任,项目部班子其他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协作队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2.2 协作队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协调本队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队伍安全生产和环境的日常管理工作。2.3 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策划、改进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新对策,追究、处理事故责任人。2.4 明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总监为项目部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职能部门、工区、作业队、班组、机组等各级单位的行政正职(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为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2.5 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项目部设置安全副总监,成立安全环保部,所属设置委派安全监察员,成立安全管理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总数按施工总人数的3配备,部门、工区负责人为兼职安全员,委派安全监察员管理满足工程局委派安全监察员实施办法(MS-C-2007-X06)的规定。3. 机构及职责3.1项目部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成控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施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8个职能部门,设立机电工区、机械工区、基础工区等3个工区。3.2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MS-C-2007-28)的规定,项目部细化并制定环境、职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利。4.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4.1项目部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持续改进管理绩效,努力实现“双零”目标,把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成工程局的安全文明生产和生态典范工程。4.2 项目部每年年初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和上级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安全生产指标,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将指标下达到各部门、工区分级组织层层下达和落实安全生产指标。4.3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管理计划和管理方案,用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案的编制满足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导则(MS-C-2005-29)的要求。5.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1安全教育培训5.1.1 安全环保部是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工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1.2,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5.1.3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满足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管理办法(MS-B-2005-11)要求。5.1.4 按照关于规范“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必须坚持开展“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5.2 安全生产检查5.2.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综合安全检查的牵头组织部门,其它职能部门为分管范围内专项安全检查的牵头组织部门,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生产安全检查记录、反馈、跟踪存档工作。5.2.2 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整改和验证等工作满足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办法(MS-B-2005-11)的要求。5.3安全生产会议5.3.1 项目部每周召开安全周例会, 由项目安全副总监或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主持,机关部门、工区、分包队负责人参加,会议纪要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整理打印,安全副总监签发。5.3.2 项目部其他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频次、组织和参会人员等满足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会议制度(MS-B-2005-11)的规定。 5.4危险源管理5.4.1 项目部对危险源实行分级控制、上级监管下级、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原则。5.4.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管理程序(MS-B-2005-12)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分级实施监控。5.5环境因素管理5.5.1 项目部对环境因素实行分级控制、上级监管下级、重点控制重大环境因素的管理原则。5.5.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MS-B-2005-11)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实施监控。5.6 安全技术管理5.6.1 技术管理部、机电部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编写管理办法,安全环保部协助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从技术源头消除隐患,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安全生产。5.6.2 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5.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5.7.1 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业主、监理的要求以及项目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5.7.2 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满足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生产十项硬性规定和十种禁止作业规定)的要求。5.8施工用电安全管理5.8.1 项目部机电部是施工用电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施工用风、水、电管理办法,建立施工用电安全台帐。5.8.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MS-B-2005-11)的规定,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5.9 交通安全管理5.9.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综合管理部、为交通安全管理的协管部门。5.9.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MS-B-2005-11)的规定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为施工生产服务。5.9.3 为适应管理的要求,机动车辆使用前,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外,还必须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5.1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5.10.1 项目部各级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部负责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高处作业管理职能负责。5.10.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MS-B-2005-11)的规定,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技能培训和过程安全监管,保障高处作业安全。5.11爆破安全管理5.11.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爆破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项目部爆破安全管理工作,并按合同规定,履行对工程爆破的协调管理工作。5.11.2 严格执行工程场内爆破安全统一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MS-B-2005-11)的规定落实对爆破作业各环节的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5.12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5.12.1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程序(MS-B-2005-19)的规定,明确工区对协作队伍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将协作队伍纳入工区安全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5.12.2 分包单位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3%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还。5.12.3 工区对各工序分包及外协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用工、统一劳保、统一食宿、统一培训、统一工资。协作单位施工设备、车辆实行“强制保险、统一停放、统一调度、统一保修”。 5.13文明施工管理5.13.1 安全环保部是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5.13.2 文明施工管理满足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工程局体系文件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规定(MS-C-2005-41)的要求。5.14环境保护5.14.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施工(生产)环境监测办法(MS-C-2005-40)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工作。5.14.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实施细则(MS-C-2005-39),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强化管理,改善环境。5.15职业病防治5.15.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5.15.2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MS-C-2005-42),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切实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5.16应急救援管理5.16.1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应急救援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应急预案编写导则(MS-C-2007-30)的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5.16.2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MS-B-2005-15),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开展演练,确保改进预案。5.17干部对口管理5.17.1按照大禹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干部对口班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班组对口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5.18设备安全管理5.18.1 项目部机电部是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设备安全管理规定(MS-C-2005-100)的规定,编制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并监督实施。5.19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项目部物资部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MS-C-2005-108)的规定,落实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并监督实施。5.20 消防安全管理5.20.1项目部综合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5.20.2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MS-C-2005-44)的规定,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职责,组织消防队伍,加强消防管理。5.21事故管理5.21.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5.21.2 按照工程局体系文件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MS-C-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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