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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 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 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 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我国在 1999 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 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 国家局于 20xx 20xx 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20xx 20xx 年工作计划 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 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 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处方药的严格使用, 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 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 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有利于医药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 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 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 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 提高用 药水平。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一、 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 问题* 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 通过几年来的规范 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 实现了三个 转变。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 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 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2、药品的销售转变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 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 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 合理性转变。3、药品的咨用转变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 来的 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 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 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 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 我们发现药品分 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调查的 120 家药店, 12驻店药 师长期不在岗; 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 36 家药店未挂 停售处方药的标志; 29 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在 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 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 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 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 个别药品混放, 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 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 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 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 以调查和分析。(一)处方来源缺乏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 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 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 居然给药品编号, 医生开处方不写药 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 后开方”的做法, 有的甚至扎 完针也不开方。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 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 所以医院不 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 20xx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 4000 多亿元,其中 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 500亿元,而商业 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 %0.7 %。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 但医疗机构和药 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 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 言自明。(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 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 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 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 0 0元钱就够了;如果 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 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 他不但不给, 还拄着棍子大发脾 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 产生抵触情绪, 客观上也促 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 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 现有的 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 人满为患、 医生服务不 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 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 如果凭借处方意味 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 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 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 费 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 80%,其 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 58%,远远高于 30% 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联合应用抗 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 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 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 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 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 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浪费了有限 的医疗资源, 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 给临床治疗带 来了困难; 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 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 必要。(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 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 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 不可 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 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 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 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 otc ”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 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 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 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 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 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 培训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 药指导作用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 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 在 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 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 同时为弥补执 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 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 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 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 满足本地区 需求。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 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 对药师的资格、 实 际水平、是否兼职、 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 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 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 药师上班必须签到, 保 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 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 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 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 摆放“药 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 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 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 和正确使用药品首先, 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 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 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 让公 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 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 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 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 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 合理用药知识缺陷, 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 习惯。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 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 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 只有 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 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促进企业的发展, 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 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 与媒体联动, 将为群众解决问题 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 灌输式 教育。 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分类管理的宣传也 不能停留在 一阵风 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 方式和手段, 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 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 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 品分类对药店的监管。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 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 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 求。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 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 情况的检查。结合 gsp 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 核制度。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 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 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 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 加强对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 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 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 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 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 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 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 纠正从使用药品 中获取利益的行为。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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