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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送审稿)为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三名”工程,进一步加快湖州“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湖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湖州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围绕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目标,在4+3+N重点产业领域,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知名品牌、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象金牛”大企业、大集团,为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主体支撑。二、 基本原则(一)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聚焦重点产业,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服务和环境营造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二)提升规模与优化结构相结合。既注重企业规模提升,通过兼并重组、产业联盟等多种形式做大,又注重企业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推动企业向生产性服务等环节延伸,提高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盈利水平。(三)上下合力与分级培育相结合。实施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合力扶大育强。实行市、县区分级培育,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双金”企业;县区选择一批基础好、质量优、成长快的企业,加以重点培育,作为“金象金牛”企业的后备力量。(四)重点培育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对列入“金象金牛”及培育企业的,在政策资源、要素保障、奖励力度上加大倾斜,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培育。同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每年开展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予以调整。三、培育目标经过3年努力,到2019年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金象金牛”企业,对我市工业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力争“金象”“金牛”企业25家以上,其中“金象”企业不少于12家,“金象金牛”培育企业35家以上。在“双金”及培育企业中新增上市企业10家。四、认定标准(一)“金象”企业1.企业当年市内实缴税金3亿元以上或市内全部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2.近三年市内工业性投入3亿元以上;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4.企业产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当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节能降耗减排达标,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社会责任感强,劳动关系和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二)“金牛”企业1.企业当年市内实缴税金2亿元以上或市内全部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2.近三年市内工业性投入2亿元以上;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4.企业产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当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节能降耗减排达标,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社会责任感强,劳动关系和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三)“金象金牛”培育企业1. 企业当年市内实缴税金5000万元以上或市内全部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2. 近三年市内工业性投入1亿元以上;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4.企业产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当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节能降耗减排达标,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社会责任感强,劳动关系和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指标解释1.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口径:企业(集团)及市内控股子公司的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房地产企业。2.实缴税金计算口径:企业(集团)及市内控股子公司的所有税收,不含房地产企业,不含市外税收;税收以收付实现制计算。其中:个人所得税限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包括免抵调库实际数。3.工业性投入:含产业投资、技改、科技、人才、信息化、兼并重组、品牌项目投入等。五、工作重点(一)增强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重点鼓励“双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搭建企业研究院、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推动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加快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推动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聚焦产业升级方向,主攻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智力投入、技术转移、团队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促进优质科技资源的互利共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力度。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育、用”投入,夯实人才支撑。(二)促进智能制造。鼓励“双金”企业加大智能制造投入,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开发智能化新产品。引导企业应用智能化、网络化新技术新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发展联网协同、智能管控、大数据服务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体制,逐步实现车间级、工厂级的智能化改造,实现设计研发、内部管理、生产过程、品牌营销、安全生产等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高智能化制造水平。(三)推进绿色制造。鼓励“双金”企业积极融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开展“生态+”行动。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优先支持企业争创产品生态设计试点示范,推动“双金”企业牵头或参与探索制定行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引导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造行业节能领跑企业。(四)重抓工业投入。引导“双金”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围绕两化融合、品种质量、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全面提升企业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高端,加大产业链升级重大项目储备和实施,跟踪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落地投产。优先推荐“双金”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等重点项目。(五)加快上市步伐。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挂牌,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开展全过程跟踪服务,建立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机制,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及时研究解决企业挂牌上市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精准性。积极引导培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挂牌上市梯队积蓄后备资源。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工作,通过兼并收购和扩大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六)推进战略重组。大力推动“双金”企业利用优质资产、优势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境)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双金”企业与世界 500 强、国内 500 强、制造业500强等知名企业的战略性合作,以存量吸引增量,以增量提升存量。到2019年,实施国内外兼并重组80起以上,兼并重组金额200亿元以上。(七)提升质量标准品牌。引导“双金”企业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战略。推进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出口名牌、省著名商标等省级以上品牌,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大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活动的话语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牵头制定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标准,积极申请“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进一步转化为团体标准,实现“区域品牌、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提升发展。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投入,做优品质、做大品牌,实现品牌产品系列化。(八)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三个一批”优秀企业家建设工程,加强对企业家在理念、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加强企业家的系统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家的战略眼光、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创业魄力。定期举办企业家讲堂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来湖开设专题讲座,开阔企业家的视野,拓宽企业家的思路。注重对“创二代”的培养,推动“创二代”加快成长。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层次和水平,每年选派一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到国内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先进地区(国家)学习培训。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具有强烈开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引领湖州产业优化升级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六、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分级联动培育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双金”企业。县区层面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县区级大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县区探索开展“新象新牛”“银象银牛”等企业认定及培育工作,制订培育计划、培育标准,明确培育举措等。“双金”及培育企业对照“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和本行动计划,编制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紧抓发展机遇,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和重点方向,率先实现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二)加大推进力度。健全“六个一”推进机制,加大对“金象金牛”企业的培育力度,以“金象金牛”企业为引领,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加快“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并实施年度“双金”及“三名”企业培育推进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工作,排定企业项目。制定“双金”企业培育考核办法,纳入对县区综合考核。进一步加强“双金”企业的动态运行监测,开展季度通报。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原则,每年开展“金象”“金牛”企业认定和培育企业评价工作。(三)强化政策引导。积极贯彻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双金”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突出对企业家的激励。对2017年起首次认定为“金象”“金牛”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董事长、或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金象”“金牛”企业的,授予上述人员金质奖牌一块。每三年为一周期,对连续三年达到“金象”“金牛”企业标准的,再分别给予上述人员一次性价值 100 万元、50 万元的实物奖励。对“双金”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市区和县根据财政分成体制,分别制订落实“一企一策”,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制定并落实“一企一策”。优先向“双金”企业配置土地、能源、能耗、财政资金等要素资源。优先推荐“双金”企业向上争取国家、省各类扶持政策。加大对省级“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的政策落实及配套扶持力度。(四)优化服务环境。落实市领导下基层和市领导联系制度相关规定,完善市领导、市级部门与企业“一对一”联系指导服务机制,实施“一事一议”,提高服务效率。对认定为“金象”“金牛”企业的,在年初全市首个综合性大会上给予通报表彰。加大企业及企业家专题宣传报道力度。提升“金象”“金牛”企业影响力,特邀企业董事长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关爱企业家身心健康,为企业家提供优质保健服务。附件:金象金牛及培育企业三年培育目标(2017-2019年) 附件:金象金牛及培育企业三年培育目标(2017-2019年)单位:亿元、万元序号企业名称县区2016年2017年目标2018年目标2019年目标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实缴税金(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实缴税金(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实缴税金(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实缴税金(万元)1天能集团长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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