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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享金钻”私人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1、本产品:“尊享金钻”170282期私人银行专享理财计划,属于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类型属于组合投资型,理财期限为364天(实际理财期限受制于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权等条款),理财开始日为2017年9月8日,理财到期日为2018年9月7日,预期理财收益率为5.30%(年化),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3,仅适合经杭州银行评估为私人银行客户的投资者,不向普通投资者发售。2、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会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划受托人的管理风险和信托财产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以及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等事项的影响而蒙受损失,在极端市场情况下,若产品到期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根据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3、在您签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尊享金钻”私人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尊享金钻”私人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如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在认购前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揭示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本人同时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确认人(签字):日期:年_月_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杭州银行“尊享金钻”170282期私人银行专享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本产品仅适合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有科学、合理地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若产品到期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杭州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岀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尊享金钻”私人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尊享金钻”私人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若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销售文件的签订),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个人理财计划交易合同。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杭州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关系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8)。释义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产品:指“尊享金钻”170282期私人银行专享理财计划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托管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产品风险评级:R3R5R4R3R2R1风险程度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3。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产品概述产品名称“尊享金钻”170282期私人银行专享理财计划产品编号SY170282适合客户本产品仅适合杭州银行私人银行客户认购,不向普通客户发售。销售地区范围不限。销售渠道可通过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交易机、微信银行认购。理财期限364天(实际理财期限受制于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权等条款)交易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内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发行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认购期2017年9月5日至9月7日产品成立认购期结束,如认购总金额未达到1000万元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杭州银行经合理判断有权延长认购期或宣布产品不成立。延长认购期时,理财开始日、理财期限等需要相应调整。若杭州银行采取以上措施,杭州银行将就相关调整事宜于认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杭州银行网站予以公告。产品不成立时,理财本金将不会于理财开始日从理财账户中转岀,客户可自由支取,认购期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理财开始日2017年9月8日理财到期日2018年9月7日理财收益率在资产组合按时足额收回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情形下,理财收益率预期为5.30%起点认购金额起点50万元整,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岀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融资服务客户在理财期间内不能提前支取本金及收益,但可将此产品向杭州银行申请办理质押业务(具体业务条件、质押比例及手续等按杭州银行相关要求办理)。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其他规定理财本金在登记日前交存于销售银行的,至登记日(含)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投资管理1、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组合投资型,杭州银行将理财资金主要投资于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信托受益权、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也可用于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保持产品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组合项下各类金融资产和工具的买卖价差以及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性收入。投资者按其理财本金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2、投资比例上述投资比例可在(一10%,+10%)区间内浮动,由杭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因市场变化导致投资比例超出该范标的资产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信托受益权、各类资产管理计划0-90%同业存放、同业拆借、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级以上)10%-100%围,杭州银行将在网站和网点对具体调整情况进行公告。3、投资策略本产品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策略,重点配置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信托受益权及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同时配置部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产品拟投资的各项资产均比照杭州银行自营业务标准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准入及后续管理。本金及理财收益1、理财收益测算在资产组合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在扣除理财产品管理费及托管费后,本产品理财收益率预期为5.30%测算方法如下:理财收益率=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产品管理费率其中,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产品托管费率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资产组合投资收益/产品募集资金总额X365/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产品到期时,理财收益率根据所投资资产组合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根据本产品设立时的银行间市场情况,拟构建的金融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预计将超过5.80%,在扣除理财产品管理费及托管费后,本产品理财收益率预期为5.30%。以上测算仅为资产组合在指定期间的业绩表现,不代表未来,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最终产品实际收益率的支付依据。2、投资者所得收益(1)计算公式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本金x理财收益率x实际理财天数/365(2)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500000元,理财收益率为5.30%,实际理财天数364天则投资者理财收益=500000X5.30%X364/365=26427.4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3、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1)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收益。(2)风险示例本理财计划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会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划受托人的管理风险和信托财产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以及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等事项的影响。若投资组合未能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理财计划将根据投资组合本金及收益实际回收情况,按照每一客户认购金额占本产品所有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配已收回的理财资金:若到期投资组合只能收回本金及部分收益,则理财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若到期投资组合未能获得任何收益,只能收回部分本金,则本理财计划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若到期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理财期满,杭州银行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对理财计划进行清算,并向托管人岀具清算指令,托管人收到清算指令后将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划转至杭州银行。杭州银行在收到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后1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理财账户。(若到期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上述自到期日到投资者收到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之内。)如果杭州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理财到期日也相应提前到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税费规定1、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若根据法令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杭州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时,杭州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2、产品托管费:本理财计划托管人收取0.025%的固定托管费,计算方式为:理财募集资金总额X0.025%X实际理财天数/365,托管费于理财到期(或终止)清算分配时从理财财产中支付给托管人。3、产品管理费:本理财计划采用浮动管理费方式,计算方式为:理财募集资金总额X产品管理费率X实际理财天数/365,管理费于理财到期(或终止)清算分配时从理财财产中支付给杭州银行。产品管理费率(M)的确认方式如下: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I)产品管理费率(M)I5.30%M=05.30%VI5.80%M=(I-5.80%)X20%0.50%风险揭示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1、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收益。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到期返还来源于所投资的资产组合到期收回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如资产组合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划受托人的管理风险和信托财产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以及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等事项的影响,未能按时足额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本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管理风险:由于杭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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