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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一、食堂工作人员要身体健康,一旦得了不适于炊事工作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岗位,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二、食堂内应当保持良好的消毒、洗涤、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条件,并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及时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三、食品的清洗应分项、分类进行,蔬菜的清洗一般用清水浸泡、多次漂洗来洗去上面残留的农药;四、食品存放应将生食、熟食分离,成品与半成品分离,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使用前应实行洗、刷、冲、消毒“四过关”制度;六、食堂工作人员除对新购进的食品要进行仔细检查外, 还要及时检查储存的食品、调料,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持期的,必须立即清理掉。七、加工禽类食品,必须蒸透、煮透,禽肉类食品中心温度100加工时间 8 分钟以上,蛋类食品 100 加工 5 分钟以上。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参预食品的制作, 食堂人员外出时,一定要及时锁门,防止坏人进入破坏;九、不得损坏、擅自挪用灭火器,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十、未经允许,食堂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十一、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刀闸、开关,用后切断电源,防止电器火灾,发现电器、电路、电线出现故障或问题,要立即找电工处理,不得擅自乱动;十二、液化气、煤气罐的接口、灶具、阀门应安全可靠,不泄漏,要坚持先点火后开气,人走火灭,防止火灾和中毒;十三、炉灶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品,防止食油溅出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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