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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 2021-2025 )根据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按 照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培 育计划。一、培育目标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做强大企业培育小巨人,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重点培育 300 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培育重点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 兴产业,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三、培育条件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1、在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 3 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2、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10%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1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3、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 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 30 位或省内前 10 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 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4、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 项及以上。企业近 2 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5%。5、数字化应用。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至少2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运用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 水平较好。6、经营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实施系统化质量和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和地 区产品认证。(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培育:1、坚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 产等方式进入行业优势大企业产业链的企业。2、拥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以上技术 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3、具备良好上市前景。包括省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科创板拟上市企业。4、标杆示范企业。参与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和绿色制造等,成为标杆示范企业、实施试点示范项目、获评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等。 5、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6、市(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选培育:1、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重大事故的;3、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四、培育措施1、支持技术创新。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新产品研发和发明专利申请。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鼓励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 市场化和产业化。2、推动数字化发展。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加快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全省中小企业“三化”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实践案例,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整体数字化水平。3、加强孵化提升。遴选和支持一批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为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技术创新、上市辅导、投融资、数字化应用、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数字经济领域专业大赛,培育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参加各类大型专业展会,加快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4、加强融资促进。推动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普惠性、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促进方案,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银企精准对接,优先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全省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大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登陆主板、科创板、 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专业资本市场。5、提升经营管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发掘培育一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支持纳入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程,举办中小企业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培训班,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共性 问题,开展主题对标交流培训,拓展视野,提升竞争能力。五、培育要求1、建立梯度培育机制。各市州要加快建立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机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目标和培育措施,形成与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各市州要培育 5-10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全覆盖。各县市区、产业园区要培育 5-10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情况进行年度通报,作为真抓实干激励的重要依据,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重要内容,纳 入双创示范基地等申报考核内容。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工信部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政策和要求,加大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每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数量不低于 70%。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全周期多角度的支持。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制度,通过资金奖励、项目补助、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3、完善动态管理制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 3年。认定有效期到期后,企业按照培育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申请材料的企业将移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 单。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定期调度制度,跟踪调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发展动态和企业成长等情况。每年组织遴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典型发展案例,为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树立标杆。对于虚假申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效果不好、拒不配合调度工作或虚假填报调度数据等情形的企业,一经查实,及时公告撤销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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