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2页
第2页 / 共22页
第3页 / 共22页
第4页 / 共22页
第5页 / 共22页
第6页 / 共22页
第7页 / 共22页
第8页 / 共22页
第9页 / 共22页
第1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兴趣班合作协议范本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对开办_兴趣班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教学使用的场地,_工具。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内容审核,任课安排。3、甲方负责统计,注册兴趣班幼儿的人数给乙方。4、上课前,为乙方做好上课幼儿人数的交接工作。5、甲方需在幼儿园做好结算后第一时间按时支付每节课_元课时费给乙方。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是有美术专业相关的资质,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2、乙方要对每节课里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学生的安全管理。3、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本学期的教学计划。4、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到_上课、提前_分钟到指定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和各项交接工作,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准时到岗的,需提前_分钟告知幼儿园相关负责人。5、乙方要负责保管好上课用的各种教学用具。6、乙方需要对每次课用到的教室做好卫生工作、关好窗户、关好一切电源、关上门。二、争议处理1、甲乙双方在合约期间不可单方面无故取消合作,违约者赔偿对方人民币_元整。2、协议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安排的课程时间上课,如有缺课,乙方按每课时费的_倍总额赔偿甲方,如遇节假日和幼儿园的重要活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课,另安排其他的时间补上。3、上课时间,乙方不许体罚学生,如有家长投诉或甲方发现一次,按情节轻重,乙方赔偿甲方_到_元不等。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四、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年_月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年_月_日经典推荐辅导班合作协议范本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就中小学生文化课辅导班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甲方委托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经营管理文化课辅导班事务,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为辅导班的发展而奋斗的宗旨,关心辅导班的事务,正确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管理范围甲方在合作期间转交经营管理权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决策日常管理,实施规定范围内的事务,但甲方仍有权利不定期考乙方对察辅导班经营状况,乙方有重大决策需与甲方共同商议。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收入分配方式1、甲方提供辅导班固定资产,包括教室,桌椅,黑板,饮水机等辅导培训设施,无形资产包括前期声誉基础,以及现有部分学生和潜在发展前景。2、甲方收取乙方支付押金_元,以确保辅导班运作安全规范,并约束乙方严格履行义务,负责管理具体事务。3、甲乙双方资金分配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文化课辅导班收费总费用_%,甲方负责财务部分的收支,收入包括学生学费和其他收入部分,支出包括房租,水电费等基础费用。除向甲方支付的总费用的_%外,其余部分都由乙方享有,乙方负责聘用老师工资、购入课本、办公文具等其他支出。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1、甲方权利:甲方作为文化课辅导班总管理者,拥有资产所有权,辅导班事务商议权和部分决策权等。2、乙方权利:(1)策划辅导班经营管理机制。(2)管理辅导班事务权(包括教师雇佣选择权,学生收费决策权(需与甲方商议),家长直接联系沟通权,招生策略决策权,教学模式选择权)。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义务1、甲方义务:甲方有保障辅导班基础设施正常运作的义务,有协助招生的义务。2、乙方义务:(1)乙方必须保证在合作期限正常运作辅导班。(2)乙方不得有损害辅导班声誉的行为或决策。(3)乙方有招生的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辅导班收入_的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_年_月_日乙方(签字):_年_月_日培训班合作协议协议各合作人:甲方:姓 名,身份证号码,住 址 。乙方:姓 名,身份证号码,住 址 。协议内容:第一条 合作宗旨: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第五条 出资方式、期限。(一)甲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共同开办特色班。 乙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方共同开办特色班。 (二)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正式签订。(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伙债务;5.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