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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收入中有关问题探讨摘要:销售收入舞弊的案例已经是非常泛滥,本文通过销售收入最基本的概 念入手,并结合企业销售收入舞弊的动机,总结销售收入中常见的作假手段,分 析寻找判断销售收入舞弊的方法,再做出防范市场销售收入舞弊发生的建议。关键字:销售收入,舞弊,作假北大科技2001年年报称,公司“技术服务收入376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 的43.28%,纺织品销售加工收入3991.7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7.99%。” 经查,北大科技通过虚构合同履行的方式,虚构取得技术服务收入3760万元, 虚构取得纺织品加工收入3063万元,虚增利润3662万元。相关部门对达尔曼以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子公司及达尔曼下属核算单位进行 调查,发现达尔曼2002年年报虚构销售收入24,363.45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 77%,虚增利润9,550.55万元;2003年年报虚构销售收入16,258.21万元,占 当年销售收入76%,虚增利润5,666.42万元。长安汽车2001年末长安将预提补偿费从年初的6800万元一下子拉到3.34 亿元,销售补偿费2002年第三季度末余额高达63971万元。而2002年没有动 用过一分计提的补偿费,长安汽车在2002年第四季度冲回计提的销售补偿费 40872万元,占当年利润的36%。长安汽车在2001年及2002年前三季度时利用 “预提补偿费”名义隐藏利润,后为了配合庄家出货在2002年报时将隐瞒利润 全部释放,导致长安汽车2002年业绩“井喷”,严重误导了投资者。以上案例全是销售收入中出现舞弊的问题。众所周知,销售收入是企业的主 要经济来源,是产生利润的源头,如果没有收入,企业必然是不能经营下去的。 因此,获取销售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目标之一,通过收入补偿为 此而发生的支出,以获得一定的利润。但,由于企业销售收入确认非常复杂,它 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企业为了达到隐瞒收入、转移利润或虚增 收入以粉饰财务报表等目的,常在销售收入会计处理上采用各种舞弊手段。在财 务报表的舞弊中销售收入占有很大的比例,不仅直接影响收入和税金,还影响到 资产和利润等项目,其危害很大。一、收入定义及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基本准则对 收入会计要素的定义给予了重新解释,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了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 披露要求,有助于如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核算企业实现的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 件: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是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5项条件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收入, 缺一不可。二、销售收入舞弊的动机(一)中小企业为了达到逃避销售税金、所得税的目的而隐匿收入或少计收 入转移利润,谋求局部利益最大化销售税金的产生是以销售收入的产生为前提的,没有销售就谈不上销售税金, 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础的,若企业亏损也就没所得税一说。所以企业为了逃税、 漏税而不择手段的少计收入转移利润。(二)现有的考核及薪酬设计制度不完善,利益的驱动使管理层蓄意提高收 入在现行考核机制中,只要是可以和绩效挂钩的,大多片面以销售佣金与收入 直接挂钩、经理人薪酬与财务指标直接相关,奖金以股票方式支付等。这样的激 励机制促使管理阶层为了物质报酬而高估收入。(三)企业为了获取银行信用达到贷款的指标标准而虚增收入和利润金融单位发放贷款必然会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考核一些主要财务指标, 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而不愿向效益不好,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为 了达到银行规定的指标就会粉饰财务报表,为获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而蓄意提 高收入、虚增利润。(四)为了达到上市、配股、摘掉ST帽子的目的,虚增收入和利润公司初次上市必须有三年盈利;配股时要求净资产利润率达到6%;若连续亏 损就会ST、PT甚至退市。所以企业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为了不使企业遭到强迫 退市,就会虚增收入和利润。三、企业操纵收入常见的手段(一)入账金额不真实,虚构或少计收入入账金额不真实这是最严重的一种造假行为,也是最普遍的造假行为之一。 通常要使入账的金额改变一般有几种做法:一是白条出库,做销售入账。在一般 情况下,企业在发出商品时,应该同时收讫货款或者取得货款的凭证,以确认销 售收入的实现。但在有些企业里,为了可以提高当期的利润,虚增利润,就依据 白条出库来确认销售收入。二是虚构客户,进行虚假交易。许多企业为了虚增利 润,进行了许多不真实的交易,他们通过虚构出客户,但进行一系列正常的交易 活动,实际上的交易活动也是虚构的,但是他们通过正常的销售程序来进行运转。 例如,某企业可以虚开发票,进行虚增收入的操作。著名的银广夏事件中,银广 夏公司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 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一系列的虚构行为,使 得虚增了大额的收入和利润。三是隐匿收入。新会计准则第14号具体准则规定: 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 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企业直到收 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买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购货方,此时通常可以确认为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但某些企业通常在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并向购货单位发出商品时,为了调整利润, 直接将其记入“发出商品”,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而不确认收入,以达到“逃 税”的目的。(二)确认时间不准确,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按照新会计准则的会计基本假设,任何公司或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 告时,要以会计分期假设为前提,合理确定各会计要素的归属期,这就涉及到企 业收入如何按期予以确认的问题。在实际中,很多企业为了调节各个会计期间的 经营业绩,不按照会计分期假设的规定合理确定收入的确认期间,提前或滞后确 认销售收入,以达到“增收”或“逃税”的目的。提前确认收入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是将一些不确定性的收入确定为收入;二是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三是 收入和费用不配比;四是提前开具发票,以美化业绩。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手法的, 主要是那些当期收入较低而费用较高的企业,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 而延后确认收入,是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与提前确认收 入一样,延后确认收入也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一般在企业当前 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减少的情况下运用。(三)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一些公司它们并非销售单一产品,而是销售整个系统,需要实施、安装与服 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因而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 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一般企业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划分收入实现比率, 而该类比率的变化,无疑会影响到当期赢利。(四)混淆收入性质由于国家对于许多高新技术或可持续发展的产品有优惠政策,许多企业就想 通过这些国家出台的政策使得企业逃避一部分的税收。所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会 将一些收入的性质改变,转做其他类收入。如,之前有些公司发生过的案例,中 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指出创智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类错误。公司将应归入商业类 收入的电器销售收入归入科技类收入;创智科技原名五一文,是一家百货类公司, 民企创智集团入主后,立即转型为IT行业,从其分部行业披露信息看,主要收 入来源是科技收入,可事实上所谓的科技收入部分竟然是电器销售收入。四、如何判断销售收入是否舞弊如果企业做了虚假的销售收入,必会露出些蛛丝马迹,而且这蛛丝马迹会在 平常的会计实务中找的出来,所以,可以从一些与销售有关的数据的变动来发现 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舞弊痕迹。(一)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的比较一般来说,销售收入的增长能同时带来应收账款增长,并且二者按企业以往 的数据测算有一大概比例,如果报表中显示当年销售收入与往年比较,增长幅度 明显低于应收账款年初与年末的增长幅度,那么企业就可能存在虚拟销售业务的 嫌疑。(二)销售收入与存货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不断增长,所需的原材料等存 货应随之不断增长,若报表中显示收入在持续增长而存货却在下降,则预示着企 业有可能虚拟收入。(三)存货与应付账款余额比较一般来说,存货增加相应的应付账款会成比例的有所增长,如果存货末见增 长,而应付账款的余额变高,这时就应怀疑是否存在挂账不入减少收入的问题。(四)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之间比例关系销售税金依附于销售收入,如果销售收入大幅上升,而销售税金的增幅却很 小,二者之间的比例明显降低,这时就应怀疑企业是否存在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嫌 疑。(五)销售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反向变化按常规,销售收入大量增长,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会大幅增长,如果 收入在增长,而现金流却在下降,那么企业收入的真实性应值得怀疑。五、如何防范销售收入舞弊要防范销售收入的舞弊,就应该抓紧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系统,当企业内部 控制制度完善时,发生错漏就会很容易发现。当然外界的环境对销售收入舞弊也 有很大影响,如果外部环境对于收入舞弊很严格,则发生的可能性就会降到最低。 所以,在防范销售收入舞弊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有 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1.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可以加强 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2.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不但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 素质,还可以发现会计业务中的漏洞,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3.充分发挥 内部审计作用,可以对销售业务从原始单据、会计凭证到账表的合法性、合理性 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以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国家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目前,我国实行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稽查特派员制度就是为了保证会计资 料的真实与完整。可是,他的力度和范围都有限,对报表的年度审计只在上市公 司中全面实施,而稽查特派员目前仅对国营特大型企业进行审计,这些还不能从 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的问题。因此,必须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在所有企业中充分 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大经济检查的力度,对违法违 纪现象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法规意识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因此,针对企业收 入作假的现象,必须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明确法律责任。只有这 样,才能减少甚至杜绝各种假发票、假结算单等各种不合法的原始单据的出现, 杜绝私设“小金库”、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为会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可靠的保证。(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这是前任总理朱镕基先生 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校训,也应成为全国会计人的家 训。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也是经济活动的监督者。由于历史的原 因,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层次不高,大多数会计人员没有接受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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