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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爱护校园环境倡议书亲爱的同学们:你想在一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环境中学习吗?你想在一个环境优美、充满生机的校园里成长吗?当我们在绿树成荫的校园中漫步时, 一定会感到心旷神怡; 当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中读书时,哪能不全神贯注?当我们在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时,定会倍感心情舒畅。优美的环境,让我们如沐阳光,享受快乐。而这最惬意的享受, 正因为许多人的一点小小的自私, 几分懒惰, 从我们的指缝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每当下课后、午休时、放学后,操场、过道、楼梯、绿化带内凡是有我们学生成群走过的地方,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包装袋、字纸、塑料瓶等,每当风起尘落,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 翩翩起舞 ,满目疮痍,令人不忍目睹。校园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地方, 也就是我们成长的摇篮。 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同时,校园环境卫生也是一个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学校对外形象好坏的直观影响因素。我们都希望有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因而我们更要珍视他。并且这也是我们的责任,义不容辞。美好的东西是需要呵护的, 只有不断地擦拭, 才能够保持他眩目的光彩。 就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你、我、他,我们大家,从我们每一个人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呵护我们的校园。如果我们捡起一张废纸,校园里就会干净几分;如果我们肯多走几步路,少丢一点垃圾, 不需要我们弯腰去捡,我们的校园也能够保持清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与时间, 只需要每一位同学一些简单的动作和良好的习惯。只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贵在坚持不懈,用心去努力。相信滴水可以穿石,铁杵能够磨成针。我想,这不仅是一种付出,同时也是一种收获,付出的是一粒种子,收获的是满园芬芳。相信众志成城,我们的校园一定会在我们用心的呵护下越来越美丽。各位同学,每年的四月是 爱国卫生月 ,就从脚下的一张废纸做起, 期待你们加入这个光荣的行列里来 !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吧, 做校园环境卫生的小卫士,做文明的中学生!卫生管理制度为了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美化校园,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爱校、爱班级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增强维护健康的能力,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现制订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及奖励办法如下:一、组织领导搞好爱国卫生活动,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选举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校爱卫会的职责是对全校环境卫生进行统筹安排,并在校政教处、卫生室、学生会卫生部的协助下,做好卫生大扫除的监督工作。二、检查制度学校环境卫生分:班级室内卫生、班级环境卫生包干区两部分。坚持检查,督促制度,施行每天一小查,主要检查班级环境卫生。每周四一大查,由各班卫生员1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及学生会卫生部和卫生老师全面检查室内、外卫生,并详细记录备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三、评比措施严格对照打扫要求每月末对全校各班卫生工作进行总结鉴定,评比出卫生先进班级和优秀卫生员。1 根据每天小查和每周大查的成绩,按成绩的高低列出每周的卫生情况表,首榜班级为最高分,依次递减排名次。2 在每周检查小结的基础上,于月末进行总结评比。四奖励方法:设立学校卫生管理奖励基金,主要由学校行政办公经费支出,对每学期评选出来的卫生先进卫生员,给予适当奖励。五卫生室对各部分扫除要求(一) .各办公室、教室、音乐室、实验室、食堂饭厅桌椅排放整齐地面无纸屑,痰迹,烟头、粉笔头等垃圾杂物。门窗框清洁无积尘,下班窗明亮。室内日光灯、灯架无积尘。黑板清洁,上框无积尘。墙壁、教室前门后门处走廊墙壁无脚印、球印。扫除工作排放整齐,畚箕三角橱里无垃圾。(注:各办公室扫除后由工会检查)(二) .厕所墙壁、瓷砖清洁、无积尘水斗清洁通畅门、窗框清洁无积尘,玻璃明亮地面无垃圾(三) .走廊扶梯地面无纸屑,无痰迹和垃圾走廊扶手无痰,大镜子干净走廊墙壁无球印、脚印等2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走廊中窗台上无垃圾(四) .室外场地 大操场、跑道和小花园无纸屑,乱石,枯枝 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洼地,无蚊蝇孳生地 阴沟、明沟无积水,清洁畅通 扫下的枯枝和杂草集中堆放在自己包干区的角落,然后装入垃圾袋清除掉。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卫生 法、突 发公 共卫 生事 件应 急条例、 国务 院关 于特 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 定、学 校食 堂与 学生 集体 用餐 卫生管 理规 定、食 物中 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本 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第六条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3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第九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 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 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 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六)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七)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第十一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4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二)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改进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三)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四)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六)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第十二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 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 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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