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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 380V 或 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3.7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及重复接地示意图 3.8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3.9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3.10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3.11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3.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3.13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3.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3.15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3.16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3.17 外电线路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3.18 手持电动工具是指非固定、可移动的手持类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分类详见附录3)4 职责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产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4.3 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地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4.4 地区公司HSE部门对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4.5 地区公司二级单位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执行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4.6 员工接受临时用电作业培训,执行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参与临时用电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参见附录 A。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设计规范配置线路。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应由电工进行,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5.1.3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5.1.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上所挂牌。5.1.5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5.1.6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5.1.7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5.2 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含五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调查临时用电现场及周围环境、查看施工电源情况、拟定配电设置的位置。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置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电源进线路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箱设置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电源进线若可利用原有配电室电源,则将该电源作为临时用电的接入电源,若无可利用的配电室电源,则联系供电部门就近接入外电;线路走向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布置、车辆及人员流动、物料堆放等情况确定。负荷计算。根据需要的用电设备计算出总用电负荷,确定分路导线的型号、规格和配电箱、开关箱设置的个数。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选择导线和电器时要考虑导线中通过的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设计配电系统。根据需要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确定个人防护装备。电工应确认绝缘胶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齐全、有效。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3 架空和地面走线5.3.1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5.3.2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埋地或地面走线方式: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车道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埋地电缆沟采用沙土回填,不得用瓦砾、石块或建筑垃圾填埋。5.3.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基本要求5.4.1.1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5.4.1.2 临时用电线路禁止使用闸刀开关,应根据用电设备负荷选用匹配的空气开关。5.4.1.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5.4.1.4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5.4.1.5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选择应执行附表2。5.4.2 线缆安全要求5.4.2.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5.4.2.2 临时用电线缆须使用五芯线缆,所有线缆无脱皮、破损、老化现象。5.4.3 配电箱安全要求5.4.3.1配电箱采用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箱门必须跨接、箱体接地良好。5.4.3.2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工作接零线应分开设置。5.4.3.3 箱内电器元件绝缘良好且动作可靠;箱内线缆须用压线端子做固定连接。5.4.3.4 配电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部,引入、出线应分路成束,绝缘护套完好。5.4.3.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5.4.3.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5.4.3.7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5.4.3.8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5.5接零、接地与防雷5.5.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5.5.2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5.5.3 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5.5.4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5.5.5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热镀锌钢管或热镀锌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热镀锌圆钢。5.5.6 接地体的连接应焊接牢固。5.5.7 接地极与用电设备连接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黄绿多股铜芯线,两端应用铜线鼻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5.5.8 接地极有接地标识。5.5.9 现场临时照明灯架、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5.6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5.6.1除临时照明外的所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5.6.2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5.6.3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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