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温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试卷参考答案(2012级假期2013年第二次面授)考试科目民法专题试卷B卷班级命题教师XXX姓名考试时间15年暑假学号考试形式闭(开)卷成绩一、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3分,共30分)1、B 2、C 3、C 4、D 5、B 6、D 7、D 8、B 9、C 10、B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有:第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分)第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一般而言,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十项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人姓名或名、地址等,都是必备的事项。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的,又有两个以上无厉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3分)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3分)第四、法律对合伙成立没有最低资本的要求,对出资的时间也没有限制,可由合伙人协商确定。(2分)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以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2分)(1)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分)(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是指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形式。当法律规定某项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时,这种形式就成为该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4分)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材之机,以高价卖出木材,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经理提出该合同无效是不正确的。(3分)(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分)(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3分)(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3分)(5)在(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国家所有。(3分)2、(1)代理关系成立。李四作为代理人行使复任权,已经于事先取得了被代理人张三的同意,因此,在张三与王五之间成立代理关系。( 5分 )(2)张三无权要求李四、王五赔偿损失。因为,李四仅就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及其对复代理人的指示承担责任;王五作为张三的代理人,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被代理人的损失承担责任(5分)。(3)由李四赔偿。李四作为原代理人应当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及其对复代理人的指示承担责任(5分)。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