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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1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2X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 第二阶段, 02X年4月1日以后至202X年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第三阶段,02X年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 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调查法对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学习,利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关知识,为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知识基础。 六、本课题的进度安排、第1周(202X年2月4日月28日)开题答辩并完成开题报告。 、第2周(20X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X年4月日(第九教学周)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第3周(20X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论文二稿。 4、第1周(22X年5月26日月1日)完成论文三稿。 、第15周(22X年6月日月8日)论文定稿。、第16周(202X年6月9日6月3日)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 七、参考文献1、陈聪富:美国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研究,载朱柏松等: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02X 年。、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02X。 3、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 、强美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X 年。 5、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以德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撰写,庄敬华译 6、杨立新:改革医疗损害责任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X年、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山东大学 20X年硕士学位论文。 8、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X 年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2 1.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论跟单严格相符的适用2.选题依据:(选题经过与选题意义)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我对这一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经与指导老师商定选定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问题作为我论文题目。 这一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发展到国际领域,应运而生的国际贸易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中国,信用证业务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对这一问题的深入,一方面,对缩短企业收汇时间,减少和出口企业人力成本,减少不符点扣费,防止收汇风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对此问题的研究为司法人员的司法活动提供相应的和依据,有利于正确处理贸易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银行审单原则,银行职责和行为等做了更加明确的修改和完善,但针对信用证银行审单标准仍有一定争议。因此,有必要对跟单信用证的严格相符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商讨,这样有助于从理论上扫清障碍,为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基础,以此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不一的难题,并借鉴国际惯例,完善我国的信用证法律制度。 针对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在事务中的应用这一问题,我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信用证交易中,单证的不符点达到600%,这就意味着银行拒付达到了0以上的概率。尽管这些单证的不符点在第二次交单中,大部分被接受,但银行第一次的高概率拒付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造成了信用证运行机制效率的低下,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无疑对信用证的固有价值造成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单据相符性的判断往往缺乏专业的银行业和商业知识作为支撑。随着信用证案件的激增,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创造了很多互相矛盾的相符标准,继而导致了审单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银行业者和律师在实务活动中的严重混乱。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在事务中的应用存在较大问题,有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相关规定,以及社会调查中所反映的情况,对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商讨。 3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社会调查法进行研究。 其一,文献分析法。本文将运用文献分析法提出严格相符原则的概念并阐述其产生及国内外有关法律规定。 其二,比较分析方法。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分析严格相符原则下银行审单的不同标准以及单证不符的处理问题。 其三,社会调查法。本文将运用社会调查法及所学的法学相关知识提出完善我国信用证法律制度的建议。 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提出严格相符原则的概念并阐述其产生及国内外有关法律规定,其次对比严格相符原则下银行审单的不同标准并分析其利弊,再次对单证不符的处理进行阐述,最后针对我国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立法现状,借鉴国际惯例,提出完善我国信用证法律制度的建议。4.设计的基本环节或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概述 1.1严格相符原则的产生 1.2严格相符原则在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严格相符原则在国内法上的相关规定2严格相符原则下银行审单标准 .1绝对相符标准2.1.1绝对相符标准的内容.1.绝对相符标准的弊端2.2实质相符标准 2.2.1实质相符标准的内容.22实质相符标准的弊端 2严格相符标准 2.3.1严格相符标准的内容2.32严格相符标准的优势3严格相符原则下单证不符的处理 3议付行审单发现单证不符的处理 3开证行审单发现单证不符的处理 3.3开证行拒付后的处理4我国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立法不足及对策建议4.1我国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立法不足42立法建议4.21制定较系统的专门法 4.2细化银行审单标准的认定4.2.3立法引入“单据必须看似满足其功能”的审单标准5.研究拟得出的结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长期以来,信用证交易一直活跃在世界经贸往来中,它对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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