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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1.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公司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故无效B因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故无效C尽管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但购货合同有效D购货合同如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效C法人的权利能力并非无所不包,还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这一限制是通过“法人的目的事业”范围来实现的。如机关法人为非营利法人,若其签订了一份营利性质的合同,则属于无效行为。 综上,对于有关现行法所要求的(如公司法第12条)企业法人应在经营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应作灵活理解,不可限囿于传统的陈旧学说。 2.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错误3. 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贫富不均导致刑罚适用不平等问题,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 )正确答案: 4.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正在使用的电缆剪断卖掉的行为属于( )A.牵连犯B.结合犯C.想象竞合犯D.结果加重犯参考答案:C5.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本题应选B。6. 1999年11月,某国有企业为增加收益,经企业领导班子决定,将企业所有的流动资金500万元用于证券投资,主要是炒1999年11月,某国有企业为增加收益,经企业领导班子决定,将企业所有的流动资金500万元用于证券投资,主要是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来赚取差价收益。企业以职工张某名义在某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并派王某、张某在证券公司操作。某日,该证券公司因自营业务资金不够,私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被张某发觉。于是,证券公司向张某提出:想向张某融资300万元,并许以高利。张某立即报告企业厂长,厂长同其他领导商量后表示同意。3日后,提供了上述资金。请问:以上案例有哪些违反我国证券法的行为?该案例中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有: (1) 国有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2)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股票。 (3)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4)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 证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这是欺诈行为。 7.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8. 下列选项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的?( ) A法律的效力是普遍的,政策没有约束力。 B政策可以是法下列选项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的?()A法律的效力是普遍的,政策没有约束力。B政策可以是法的非正式渊源。C法治国家不需要政策,只需要法律。D法律和政策的表现形式不同BDA错,D对;政策可以是法的非正式渊源,在法律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政策可以成为法院判案的根据。B对。执政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在任何国家,执政党的政策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法治国家也不例外,C错。9.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B.没收全部财产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C.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参考答案:B10.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 )等三个金融机构。 A世界银行 B纽约银行 C国际开发协会 D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包括()等三个金融机构。A世界银行B纽约银行C国际开发协会D国际金融公司ACD11.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可以设定有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包括(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可以设定有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包括()。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B行政法规C某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国务院商务部制定的规章AB本题考查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参见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1款、第10条第1款、第11条第1款、第12条第2款规定,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能够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12. 下列关于合同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债权是绝对权 B合同债权是支配权 C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D下列关于合同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债权是绝对权B合同债权是支配权C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D合同的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等效力同时存在C合同债权是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因此是请求权。合同债权是相对权,而非绝对权,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即不具有对世性,因此,合同债权为相对权。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的效力,具备这些效力的债权为完全债权。但是,不是所有债权均具有这些效力,在有的情况下,债权会欠缺某项效力,称为不完全债权。因此,本题中A、B、D项都是错误的。13. 甲某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某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遂甲某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某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遂欲返回。突然,甲某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某不足一岁的儿子,于是将乙某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某以交换乙某的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某让其筹集10万元后放于某公司的亭子里。甲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数罪并罚D甲某出于盗窃的目的潜入乙某家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现财物,属于盗窃罪未遂,而其将婴儿盗走,以此向乙某勒索赎金,构成绑架罪,这两个犯罪出于不同的主观意图,应当独立成罪,数罪并罚。14.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哪些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 A控告人 B批评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哪些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A控告人B批评人C建议人D举报人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对象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该条规定可知,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类人,因此,A、B、D项正确,C项不正确。 15. 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_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_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国际法委员会16. A国人甲和乙在B国B1州抢劫银行,杀害了一名银行经理和两名职员。甲、乙两人被判处死刑。B国法院没有在任何阶段A国人甲和乙在B国B1州抢劫银行,杀害了一名银行经理和两名职员。甲、乙两人被判处死刑。B国法院没有在任何阶段告知他们可获得本国领事的帮助。直到被执行死刑时,A国驻B国领事馆才从媒体获知消息。A国立即向B国提出抗议,指责它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A、B两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的抗议是否成立。为什么?A国的抗议成立。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规定,遇有领馆辖区有派遣国国民受逮捕、监禁或羁押候审或受任何其他方式拘禁的事情,经其本人请求时,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速通知派遣国领馆。该当局应将这项权利迅即告知当事人。领事官员有权探访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与之交谈,以及为他们聘请法律代表。第37条规定,遇有派遣国国民死亡时,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速通知辖区所及之领馆。在本案中,A、B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A国公民甲和乙被判处并执行死刑,而B国既没有向案件中的当事人告知上述权利,也没有告诉A国驻B国领事馆。因此,B国违反了它根据该公约对A国承担的义务。17.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A.假想防卫B.事前防卫C.互相斗殴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ABCD18. 张三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 10年后,因表现良好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张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0年有张三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 10年后,因表现良好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张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应当对张三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则对张三的下列量刑幅度正确的是()A应当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B应当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C应当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D应当决定执行无期徒刑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假释撤销后的数罪并罚原则 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由此可知,对张三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张三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尽管假释考验期是10年,但撤销假释后其没有执行的刑期仍为无期徒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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