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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使会计工作法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科学的会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一条 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的措施,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紧跟会计改革步伐,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第二条 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第三条 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监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第一项 财务负责人的权责第一条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人员有领导责任,应领导会计机构的全体人员执行“会计法”,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做到以身作则,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应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支持、配合会计人员办理会计手续,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条 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务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事情,有权制止。第二项 会计的职责第一条 会计人员必须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附加帐,组成系统科学的帐薄体系,保证合理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第二条 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如应拒绝受理。第三条 会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第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的核算;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进、销项税金及其他税金的正确核算。帮助领导做好经营决策工作,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时送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真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第五条 会计人员负责向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按董事会决议规定报告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经营和经营成果的预测及决策。第三项 出纳的职责第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第七条 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报开户银行审批,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借款报销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现金支付手续。第八条 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会,帐目日清月结。第九条 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负责保管现金、转帐等空白凭证,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以上共同处理。支票填写必须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不能开具空白支票、延期支票。第十条 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记日记帐与银行对帐的工作由两人分别承担。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项 发票的管理 第一条 发票是财务会计收支活动的法定凭证。必须建全发票管理制度,做到有条不紊。第二条 发票应指定专人购买并做好保管、核销工作,及时将发票废、用、存情况如实向税务机关汇报。第三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重要商业凭证,并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合法证明,必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时限、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如实填写,专册登记,进行领取、存根联、作废联记录,加强管好、用好发票的责任感。第二项 存货的管理第一条 存货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其价值在企业中占有很大比重,所以必须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核算,做好存货购、销、存工作,严格存货出、入库手续。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由专人保管,领用时要办理手续,建立备查薄。第三条 原材料、库存商品要进行分类核算,由仓库人员负责数量核算,由财务人员进行价值核算。第四条 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采用永续盘存法,与业务部门商品保管帐核对。存货盘盈、盘亏按财政部制度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做好会计处理,使存货帐记录与库存实物核对相符。第三项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以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第二条 正确计算折旧,是正确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条件,根据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每月按规定提取折旧。第四项 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一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合同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证据,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二条 对会计档案要进行科学管理,帮到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第三条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使用,向外单位提供时,原则上原件不能借出,如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批准,并限期归还。第四条 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均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指定人员保管,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业务工作,不能兼作会计档案保管。第五项 会计工作交接第一条 办理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责任。会计人员离职时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能离职。第二条 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要移交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有价证券、印章等。重大的财务收支问题应向交接人员介绍清楚。移交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第三条 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条 移交人对自己已经办且已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会计资料的移交而推脱责任。第四章 会计核算制度第一条 公司记帐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帐本位币是人民币。第二条 公司记帐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计价基础按历史成本计价,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的取得和费用的发生。第三条 公司将持有时间短、流动性强、价值变动风险很少、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的短期债券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第四条 为了贯彻配比原则,要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记入当期费用,资本性支出,如递延资产分以后年度五年内摊销。第五条 营业收入确认方法:公司营业收入按下列标准确认:销售商品: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3、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4、与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六条 利润分配程序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3、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5%提取;4、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5、支付普通股股利。第七条 分配投资者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第五章财务报销制度第一项 财务支出、费用报销审批管理第一条 章程规定由总经理审批的部分各部门负责人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第二条 本年度规定的计划行政费用和日常用报销、固定资产资金支出需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第三条 业务经营的费用报销需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第二项 报销审批程序管理第一条 经手人将原始凭证按要求粘贴整齐,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手续。第二条 各部门会计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认真填写报销单,对不符合财务报销制度的单据应不予审核。第三条 经财务审核的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第四条 各部门会计将每日报销后的报销单交与财务主管签字审核,然后及时做帐务处理。财务主管审核的内容:(1)报销单填写是否规范、工整,计算是否正确。(2)报销单是否有分管会计、经手人、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3)费用开支是否合理、合法。(4)如审核发现报销违反财经纪律、超出开支、不符合财务规定要求时,有权向负责人、部门财务人员提出异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 一次性费用支出超过2000元(包括2000元),须先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一次性费用支出超过5000元(包括5000元),须先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报销。第三项 报销标准(一)差旅费报销第一条 采用“三级报销制”报销时须财务审核、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才可报销。第二条 根据山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性质,补充规则如下:1、差旅时间:按启程日起,返回前日止,计算出差天数。2、公司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准乘飞机、软卧。特殊需要者必须先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参加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随会议安排标准报销。4、各部门经理对出差人员应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以控制费用。5、凡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出租车票、公交车票可以报销。出租车票报销必需写明时间、地点、任务。6、出差补助:省内 30元/天省外 50元/天注:省内当天返回(超过六小时) 15元/天7、住宿费标准(1)地区总经理级部门经理级一般员工A类实报10080B类实报8070C类实报6050说明:A类: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B类:省会城市C类:其他城市、地区(2)到外地工程施工期间住宿超过15天时应考虑在当地租房,节省费用开支,将节省费用的50%用于工程人员补助。(3)参加会议或培训,如有安排住宿随时会议、培训安排、补助减半。注:在住宿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特殊情况需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员工随同部门经理出差时,可参照部门经理标准报销。(二)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的业务招待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实报实销,部门经理及一般员工如业务需要,须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四条 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司车辆、公交汽车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发运、提取货物、随身携带较贵重物品)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第五条 报销出租车票时需填制“车票报销单”,注明乘车事由、时间、起止地点,经分管会计审核、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第六条 出租车票在乘车后六天内报销,逾期不报者一律不予报销,每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60元。(三)通讯费管理第七条 传呼费、通讯费:公司每月每人发放30元通讯费,超额部分自行解决。(发放手机费不包含此项)第八条 手机费根据工作需要按级别发放或报销。发放标准:类别123456数额4003002502001501001类适合人员: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2类适合人员:业务部门经理3类适合人员:技术部门经理4类适合人员:开发、行政、财务部门经理5类适合人员:业务、技术主管6类适合人员:项目负责人、业务、技术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注:所有发放手机费用的员工不发放传呼费用;发放通讯费的员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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