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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申请表申请日期:申请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高新区是否有房(以家庭为单位)是否具备合肥市购房资格工作单位(全称)申请单位意见该申请人在我单位工作,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已对申请人全套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职住平衡条件。经办人:签章:日期:初审部门意见该申请单位工商关系在高新区。签章:日期:该申请单位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签章:日期: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意见该申请人符合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认定标准。签章:日期:备注:以上信息仅限于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认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最终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购房资格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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